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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个体本位以及普遍主义思维方式和价值论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核心主张为权利至上;该理论在处理国家与公民关系时,遵循中立性原则;在处理公民与公民关系时,遵循平等原则,其实质是形式平等、普遍平等。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存在以下局限性: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之间存在内在张力;权利与责任严重不平衡;自由主义所谓的政府中立性是不彻底的,甚至是虚假的;政府中立性的主张,容易导致公民政治冷漠和公共美德的缺失;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普遍平等观漠视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