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基本概念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现行的院校志愿设置模式,有顺序院校志愿与平行院校志愿两种。
(一)顺序院校志愿
顺序院校志愿是在同一个投档录取单元,设置若干个有序志愿院校的志愿设置模式。其呈现方式为:第一志愿院校、第二志愿院校……
顺序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二)平行院校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是在同一个投档录取单元,设置若干个“平行意义”志愿院校的志愿设置模式。其呈现方式为:A志愿院校、B志愿院校……平行院校志愿概念中的“平行”,对于招生院校是绝对平行意义,对于考生个人是相对平行意义。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二、实行范围
(一)顺序院校志愿
1.艺术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院校除外);
2.体育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体育院校除外);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定向就业招生、民族班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4.提前批录取本科(提前一批和提前二批)与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的文史(理工)院校。
(二)平行院校志愿
1.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的文史(理工)院校;
2.第一批录取本科(A、A1、B)类、第二批录取本科(A、B、C)类与普通高职(高专)录取批次的文史(理工)院校;
3.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与体育院校。
三、投档办法
(一)顺序院校志愿
1.首轮投档
(1)以本投档单元的招生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照第一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院校招生计划数和约定的投档比例,分别确定各招生院校的投档人数;
(3)根据各招生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列队”和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招生院校进行首轮投档。
2.后序轮次投档
上一轮次投档并完成录取工作后,对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1)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照本投档轮次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的计划缺额和约定的投档比例,分别确定计划缺额院校的投档人数;
(3)根据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列队”和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本投档轮次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3.征报志愿投档
完成本投档单元全部轮次顺序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工作后,若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顺序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顺序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4.相关说明
对于艺术院校、体育院校以及其他对投档有特殊要求院校的投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平行院校志愿
1.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分文史与理工类,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分别按照规定的排序原则,进行“一条龙”式排序列队,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2.模拟投档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正式投档前,需先向招生院校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的主要目的是给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和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招生院校决策调增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等,为正式投档做好准备工作。
3.正式投档
(1)遵照已确定的考生投档顺序,以考生为投档单位,依序逐生进行投档;
(2)对确定的考生投档时,根据该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顺序,依序进行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生的某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时,即将该生档案投档到该志愿院校。
4.征报志愿投档
本投档单元的投档录取工作完成后,若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平行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5.相关说明
(1)平行院校志愿实行同一投档单元一次性正式投档办法,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某个志愿院校后,则后序志愿院校不再进行检索;
(2)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即使有多个志愿院校均有计划缺额,但该生档案只能投到排序最前的志愿院校,不能选择性投档;
(3)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只要有一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则该生档案就肯定能够投出;
(4)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经检索均无计划缺额,则该生档案不能投出,继续保持“自由状态”,等待参加本投档单元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报,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
四、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投档顺序确定规则
(一)文史与理工类
1.对于总分达到规定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先按照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2.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单科分数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學;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当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时,则按并列投档顺序进行确定。
(二)艺术(美术)与体育类
(1)艺术(美术)类
①对于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②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③当考生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照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i.语文;ii.数学;iii.外语。
(2)体育类
①对于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体育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②当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③当考生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照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体育(文史)类:i.语文;ii.数学;iii.文科综合;
体育(理工)类:i.数学;ii.语文;iii.理科综合。
五、顺序院校志愿与平行院校志愿的区别
(一)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个是“先志愿后分数”,另一个是“先分数后志愿”,是两种规则特征完全不同的院校志愿模式。
(二)生源特点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生源独具,互不交叉。
平行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生源交叉,隐性共有。
(三)志愿有效程度与选报难度不同
对于顺序院校志愿,如果考生首轮次(第一序号志愿院校)投档落选,参加第二轮次(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时,很可能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序号志愿院校,在首轮次投档后已经满额,根据顺序志愿投档规则,即使考生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序号志愿院校首轮次投档的分数,也不可能再向其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其他后序轮次投档与第二轮次投档情况相同,亦即对于考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只有在上轮次本志愿院校投档录取没有满额的情况下,考生档案才有可能向本志愿院校投出。因此,对于顺序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难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较大。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只要考生所报的若干志愿院校中,有一所院校有调档缺额,其档案就能够投出。因此,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易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大幅度降低。
六、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的认识错误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常见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
(一)可以一档多投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依据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一旦检索到具备投档条件的志愿院校,即于投档,该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将不再继续检索。即使该生也具备后序志愿院校的投档條件,也不能再向其后序志愿院校进行投档。也就是说,考生档案只能一档一投,不能一档多投。
(二)可以多次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在模拟投档程序完成后,实行一次性正式投档办法。被投档的考生如被志愿院校合理退档,就只能参加本投档单元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报,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是一次性正式投档,不能多轮次多次性投档。
(三)平行院校志愿没有先后顺序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严格遵循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不能选择性投档。因此平行院校志愿对于考生是有先后顺序的。
(四)平行院校志愿没有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相对于顺序院校志愿,考生志愿选报风险得到空前程度的降低,但并不能全部化解和彻底消除志愿选报风险。比如依序轮到给某考生投档时,经检索该生所报志愿院校均已满额,或投档后又被院校合理退档等情况,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不是“保险志愿”,仍有风险存在。
七、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院校志愿整体选择过高
考生对自己高考分数等情况的判断过于乐观,志愿院校选择整体过高,匹配不科学,没有合理梯度等,则存在志愿院校全部“脱档”的风险。
(二)专业志愿不同意调剂
考生档案被投到所报志愿院校后,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专业确定办法,所填报的全部志愿专业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填报“不同意专业调剂”志愿,则存在被退档的风险。
(三)其他情况
考生选报志愿时,没有认真研究相关招生政策和所选报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要求,误报了自己身体条件、性别、政治面貌、单科成绩、外语语种、外语口试成绩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院校,则同样存在被退档的风险。
(作者赵本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考处原副处长,山西省高考志愿选报资深专家,从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30余年。30年来经历并参与普通高校招生标准化考试,考试科目设置、网上评卷、平行院校志愿模式以及军队院校招生办法等高考招生重大改革。多年负责考务组织、高考评卷、提前批录取院校面试体检以及录取检查与审核等工作。)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现行的院校志愿设置模式,有顺序院校志愿与平行院校志愿两种。
(一)顺序院校志愿
顺序院校志愿是在同一个投档录取单元,设置若干个有序志愿院校的志愿设置模式。其呈现方式为:第一志愿院校、第二志愿院校……
顺序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二)平行院校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是在同一个投档录取单元,设置若干个“平行意义”志愿院校的志愿设置模式。其呈现方式为:A志愿院校、B志愿院校……平行院校志愿概念中的“平行”,对于招生院校是绝对平行意义,对于考生个人是相对平行意义。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二、实行范围
(一)顺序院校志愿
1.艺术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院校除外);
2.体育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体育院校除外);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定向就业招生、民族班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4.提前批录取本科(提前一批和提前二批)与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的文史(理工)院校。
(二)平行院校志愿
1.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的文史(理工)院校;
2.第一批录取本科(A、A1、B)类、第二批录取本科(A、B、C)类与普通高职(高专)录取批次的文史(理工)院校;
3.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与体育院校。
三、投档办法
(一)顺序院校志愿
1.首轮投档
(1)以本投档单元的招生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照第一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院校招生计划数和约定的投档比例,分别确定各招生院校的投档人数;
(3)根据各招生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列队”和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招生院校进行首轮投档。
2.后序轮次投档
上一轮次投档并完成录取工作后,对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1)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照本投档轮次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的计划缺额和约定的投档比例,分别确定计划缺额院校的投档人数;
(3)根据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列队”和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本投档轮次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3.征报志愿投档
完成本投档单元全部轮次顺序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工作后,若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顺序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顺序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4.相关说明
对于艺术院校、体育院校以及其他对投档有特殊要求院校的投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平行院校志愿
1.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分文史与理工类,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分别按照规定的排序原则,进行“一条龙”式排序列队,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2.模拟投档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正式投档前,需先向招生院校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的主要目的是给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和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招生院校决策调增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等,为正式投档做好准备工作。
3.正式投档
(1)遵照已确定的考生投档顺序,以考生为投档单位,依序逐生进行投档;
(2)对确定的考生投档时,根据该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顺序,依序进行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生的某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时,即将该生档案投档到该志愿院校。
4.征报志愿投档
本投档单元的投档录取工作完成后,若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平行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5.相关说明
(1)平行院校志愿实行同一投档单元一次性正式投档办法,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某个志愿院校后,则后序志愿院校不再进行检索;
(2)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即使有多个志愿院校均有计划缺额,但该生档案只能投到排序最前的志愿院校,不能选择性投档;
(3)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只要有一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则该生档案就肯定能够投出;
(4)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经检索均无计划缺额,则该生档案不能投出,继续保持“自由状态”,等待参加本投档单元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报,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
四、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投档顺序确定规则
(一)文史与理工类
1.对于总分达到规定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先按照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2.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单科分数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學;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当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时,则按并列投档顺序进行确定。
(二)艺术(美术)与体育类
(1)艺术(美术)类
①对于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艺术(美术)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②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③当考生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照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i.语文;ii.数学;iii.外语。
(2)体育类
①对于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第二批录取本科C类体育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②当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③当考生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照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体育(文史)类:i.语文;ii.数学;iii.文科综合;
体育(理工)类:i.数学;ii.语文;iii.理科综合。
五、顺序院校志愿与平行院校志愿的区别
(一)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个是“先志愿后分数”,另一个是“先分数后志愿”,是两种规则特征完全不同的院校志愿模式。
(二)生源特点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生源独具,互不交叉。
平行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生源交叉,隐性共有。
(三)志愿有效程度与选报难度不同
对于顺序院校志愿,如果考生首轮次(第一序号志愿院校)投档落选,参加第二轮次(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时,很可能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序号志愿院校,在首轮次投档后已经满额,根据顺序志愿投档规则,即使考生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序号志愿院校首轮次投档的分数,也不可能再向其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其他后序轮次投档与第二轮次投档情况相同,亦即对于考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只有在上轮次本志愿院校投档录取没有满额的情况下,考生档案才有可能向本志愿院校投出。因此,对于顺序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难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较大。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只要考生所报的若干志愿院校中,有一所院校有调档缺额,其档案就能够投出。因此,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易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大幅度降低。
六、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的认识错误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常见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
(一)可以一档多投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依据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一旦检索到具备投档条件的志愿院校,即于投档,该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将不再继续检索。即使该生也具备后序志愿院校的投档條件,也不能再向其后序志愿院校进行投档。也就是说,考生档案只能一档一投,不能一档多投。
(二)可以多次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在模拟投档程序完成后,实行一次性正式投档办法。被投档的考生如被志愿院校合理退档,就只能参加本投档单元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报,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是一次性正式投档,不能多轮次多次性投档。
(三)平行院校志愿没有先后顺序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严格遵循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不能选择性投档。因此平行院校志愿对于考生是有先后顺序的。
(四)平行院校志愿没有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相对于顺序院校志愿,考生志愿选报风险得到空前程度的降低,但并不能全部化解和彻底消除志愿选报风险。比如依序轮到给某考生投档时,经检索该生所报志愿院校均已满额,或投档后又被院校合理退档等情况,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不是“保险志愿”,仍有风险存在。
七、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院校志愿整体选择过高
考生对自己高考分数等情况的判断过于乐观,志愿院校选择整体过高,匹配不科学,没有合理梯度等,则存在志愿院校全部“脱档”的风险。
(二)专业志愿不同意调剂
考生档案被投到所报志愿院校后,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专业确定办法,所填报的全部志愿专业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填报“不同意专业调剂”志愿,则存在被退档的风险。
(三)其他情况
考生选报志愿时,没有认真研究相关招生政策和所选报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要求,误报了自己身体条件、性别、政治面貌、单科成绩、外语语种、外语口试成绩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院校,则同样存在被退档的风险。
(作者赵本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考处原副处长,山西省高考志愿选报资深专家,从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30余年。30年来经历并参与普通高校招生标准化考试,考试科目设置、网上评卷、平行院校志愿模式以及军队院校招生办法等高考招生重大改革。多年负责考务组织、高考评卷、提前批录取院校面试体检以及录取检查与审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