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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有点俗,也有点老,但它却深含哲理,而且也不过时。
想当年,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十分激烈,人民革命已经成为现实需要之时,毛泽东曾大声疾呼:“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共产党人的立场来看,中国社会各阶级可以分为敌、我、友“三群”。毛泽东接着说:“我们的革命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的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由此可见“分群”的重要。
现在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时期,过去依照阶级观点划分的敌对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早已不复存在。就此而言,现在中国的13亿人就是“一群”: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
然而,从分析研究社会问题来看,这“一群”的观点似乎有点太简单太笼统了,因为任何社会都有矛盾,人都是需要也是可以“分群”的。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历经三年调查研究后发布了研究报告,认为当今中国存在十大阶层: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阶层。显而易见,这个“十群”主要是依据社会分工即职业状况划分的。笔者认为,这样划分不仅过于繁琐,而且对于“分群”必须重视的相关人的经济地位、社会生活状况、政治态度也被忽略了。这个“十群”观点似乎没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目前社会上流行“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说。“强势群体”是指那些在强征土地、强拆民房、强建污染严重企业、强欠劳动者工资、强行乱收费等“强”气凌人、“势”难阻挡的“一群”人。这“群”人多有权力、资本和权钱勾结的背景。他们打着“改革”“发展”的旗号,或者钻政策的空子,甚至罔顾法纪,巧取豪夺。与之相对应的“弱势群体”,大体是指个体工商户、农民和农民工,以及城市中无业、失业、半失业的人。这“群”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日子过得比较艰难,缺乏维权能力,缺少社会资源,面对“强势群体”,难于甚至无力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
“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未必是一种科学的划分。鉴于目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并且有时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引发众多甚至还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说,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
“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总体上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按照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思想,思想政治方面的矛盾是用教育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利益方面的矛盾则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去解决。
要把毛泽东这一正确处理人民矛盾的方法论思想落到实处,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首先要统一思想,看到彼此间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彼此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根本上讲,同属“一群”,而不是根本利益上互相对立的“两群”。鉴于“强势群体”的“强势”,因而在正确处理这一矛盾时,不能不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处于“强势群体”中的人,不能因为有权、钱等社会资源,就一味扩张自己的“强势”,并利用自己的“强势”,只为自己谋利益,而置“弱势群体”的权益于不顾,甚至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们合法正当的权益。
特别是党政系统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管理人员,面对当前“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客观存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不可充当“强势群体”的代言人。然而遗憾的是,这种“代言人”角色并不难见到。不妨以今年3月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公开发表的谈话为例。
一位铁路系统的代表说:“春运铁路一票难求在于票价太低。”春运期间急于回家而一票难求的,不少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本来收入就低,甚至挣下的工资也拿不到或不能全拿到。言者只代表处于强势地位的铁路系统的利益,而不见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的仁爱之心。
某农大副校长委员针对农药化肥污染粮食的问题语出惊人:“要大幅提高农药、化肥的价格,让他们(农民)用不起。”农民辛辛苦苦种粮贡献社会,亦赖以谋生,需要农药化肥。为农民减轻负担,计当思谋如何降低价格,如何提高农药化肥的效用,如何减少农药化肥的污染。而这副校长却竟然想出了提高价格让农民买不起的歪点子,实在令人难以思其所以,此中看不出对农民的丝毫怜悯之情,见到的只是置自己于农民的对立面。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身为某省负责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茅台酒公款消费的一番高论:“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上一碗鲍鱼多少钱,上一碗鱼翅多少钱?国家一定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不提倡过度公款消费,但必要的、合适的市场消费、市场经营行为,我们是不反对的”,“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我认为无可非议”。透过这番高论,我们可以看到他脑海里:没有想到还有许许多多被称作“人民”的穷苦人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孩子上不起学,没有想到他消费的成千上万的公款,都是人们辛苦挣下的上交国家的税钱;没有想到每年巨额的公款消费早已成为众矢之的。想到的是:喝几千元一瓶的茅台酒并不贵,因为还有比它更贵的“拉菲”,喝茅台已经是“勤俭节约”了。很难想象如此这般的人和广大人民是“一群”。真正的人民代表应该是和人民“心往一处想”的。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说:“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正是当前我们认识和处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关系的指导思想。
笔者还想到江西省省长吴新雄2008年1月在该省民生工程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责任书签订仪式上讲的一段话:各地官员在施政过程中,特别是在实施民生工程时若遇难题,要多站在民众立场上,特别是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民众立场上。这位省长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切爱护之情,溢于言表,感人至深。
在日常生活中,“脑袋决定屁股”。是坐板凳、坐椅子,还是坐沙发,甚至席地而坐,是由“脑袋”决定的。但是,在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上,却是“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坐在谁家板凳上就站在谁家立场上,就会形成谁家的思想,就会讲出谁家的话。站在党的立场、人民的立场,应该也只能讲有利于党、有利于人民的话。前述几例不当言论,实在是因为言者“屁股”坐歪了。
撰写这篇小文,是在笔者重读《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有感于毛泽东所言:“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也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谨以此文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
想当年,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十分激烈,人民革命已经成为现实需要之时,毛泽东曾大声疾呼:“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共产党人的立场来看,中国社会各阶级可以分为敌、我、友“三群”。毛泽东接着说:“我们的革命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的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由此可见“分群”的重要。
现在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时期,过去依照阶级观点划分的敌对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早已不复存在。就此而言,现在中国的13亿人就是“一群”: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
然而,从分析研究社会问题来看,这“一群”的观点似乎有点太简单太笼统了,因为任何社会都有矛盾,人都是需要也是可以“分群”的。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历经三年调查研究后发布了研究报告,认为当今中国存在十大阶层: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阶层。显而易见,这个“十群”主要是依据社会分工即职业状况划分的。笔者认为,这样划分不仅过于繁琐,而且对于“分群”必须重视的相关人的经济地位、社会生活状况、政治态度也被忽略了。这个“十群”观点似乎没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目前社会上流行“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说。“强势群体”是指那些在强征土地、强拆民房、强建污染严重企业、强欠劳动者工资、强行乱收费等“强”气凌人、“势”难阻挡的“一群”人。这“群”人多有权力、资本和权钱勾结的背景。他们打着“改革”“发展”的旗号,或者钻政策的空子,甚至罔顾法纪,巧取豪夺。与之相对应的“弱势群体”,大体是指个体工商户、农民和农民工,以及城市中无业、失业、半失业的人。这“群”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日子过得比较艰难,缺乏维权能力,缺少社会资源,面对“强势群体”,难于甚至无力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
“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未必是一种科学的划分。鉴于目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并且有时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引发众多甚至还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说,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
“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总体上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按照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思想,思想政治方面的矛盾是用教育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利益方面的矛盾则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去解决。
要把毛泽东这一正确处理人民矛盾的方法论思想落到实处,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首先要统一思想,看到彼此间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彼此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根本上讲,同属“一群”,而不是根本利益上互相对立的“两群”。鉴于“强势群体”的“强势”,因而在正确处理这一矛盾时,不能不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处于“强势群体”中的人,不能因为有权、钱等社会资源,就一味扩张自己的“强势”,并利用自己的“强势”,只为自己谋利益,而置“弱势群体”的权益于不顾,甚至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们合法正当的权益。
特别是党政系统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管理人员,面对当前“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客观存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不可充当“强势群体”的代言人。然而遗憾的是,这种“代言人”角色并不难见到。不妨以今年3月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公开发表的谈话为例。
一位铁路系统的代表说:“春运铁路一票难求在于票价太低。”春运期间急于回家而一票难求的,不少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本来收入就低,甚至挣下的工资也拿不到或不能全拿到。言者只代表处于强势地位的铁路系统的利益,而不见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的仁爱之心。
某农大副校长委员针对农药化肥污染粮食的问题语出惊人:“要大幅提高农药、化肥的价格,让他们(农民)用不起。”农民辛辛苦苦种粮贡献社会,亦赖以谋生,需要农药化肥。为农民减轻负担,计当思谋如何降低价格,如何提高农药化肥的效用,如何减少农药化肥的污染。而这副校长却竟然想出了提高价格让农民买不起的歪点子,实在令人难以思其所以,此中看不出对农民的丝毫怜悯之情,见到的只是置自己于农民的对立面。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身为某省负责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茅台酒公款消费的一番高论:“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上一碗鲍鱼多少钱,上一碗鱼翅多少钱?国家一定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不提倡过度公款消费,但必要的、合适的市场消费、市场经营行为,我们是不反对的”,“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我认为无可非议”。透过这番高论,我们可以看到他脑海里:没有想到还有许许多多被称作“人民”的穷苦人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孩子上不起学,没有想到他消费的成千上万的公款,都是人们辛苦挣下的上交国家的税钱;没有想到每年巨额的公款消费早已成为众矢之的。想到的是:喝几千元一瓶的茅台酒并不贵,因为还有比它更贵的“拉菲”,喝茅台已经是“勤俭节约”了。很难想象如此这般的人和广大人民是“一群”。真正的人民代表应该是和人民“心往一处想”的。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说:“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正是当前我们认识和处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关系的指导思想。
笔者还想到江西省省长吴新雄2008年1月在该省民生工程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责任书签订仪式上讲的一段话:各地官员在施政过程中,特别是在实施民生工程时若遇难题,要多站在民众立场上,特别是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民众立场上。这位省长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切爱护之情,溢于言表,感人至深。
在日常生活中,“脑袋决定屁股”。是坐板凳、坐椅子,还是坐沙发,甚至席地而坐,是由“脑袋”决定的。但是,在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上,却是“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坐在谁家板凳上就站在谁家立场上,就会形成谁家的思想,就会讲出谁家的话。站在党的立场、人民的立场,应该也只能讲有利于党、有利于人民的话。前述几例不当言论,实在是因为言者“屁股”坐歪了。
撰写这篇小文,是在笔者重读《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有感于毛泽东所言:“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也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谨以此文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