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本其实是有身份的,你是姓私还是姓公,出身不同,权利和待遇则会迥异,在中国就是这样的。
可是,当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出现时,姓私的民营资本就只能眼红,这不合市场规律,不是资本的天性,那么又该如何出击呢?
广东华美投资集团,不仅跨越了身份门槛,而且以不到7000万元的投资,控制了70亿市值的资产……,但最终身陷囹圄。
投资机会显现
故事要追溯到2006年,当时青海盐湖集团面临严重资金缺口,决定增资扩股10亿元,其中一方定为中化集团,由其投资8亿元,而另2亿元则作为战略投资者待定。
这时和华美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深圳兴云信,开始张罗了。兴云信得知盐湖集团要引进投资后,马不停蹄地就向上级(祖母公司云南烟草)报告了,最主要目的是想获得资金支持。可上级的调查人员回去后报告表示,对这个项目印象不好,最终投资议案也被否决。
然而,兴云信的意愿强烈,在没能得到上级的支持下,依然认准了这个投资,于2006年7月和9月,与盐湖集团分别签订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和《增资扩股协议》。
协议的签订意味着,需要筹集多达3亿多元的投资款,该从哪里去找这笔资金?
就这样,华美系被拉了进来,获得了这个合伙投资的机会。如图一所示。
投资方式的确定
但项目是别人拿下的,华美系作为后来者,也只能按游戏规则行事,即通过深圳兴云信来间接投资盐湖集团。
在2006年11月份,华美系与深圳兴云信签订了投资盐湖集团的投资协议。
最终以华美丰收为主,深圳兴云信的母公司兴云投资、宋世新的妻子王一虹、此外还有民企深圳禾之禾,四方共同凑足3亿多元,从而完成了对盐湖集团的投资。
如图二所示,一方面由于现实门槛原因,另一方面是先来后到的游戏规则问题,华美系等出资方,最终是采用通过中间企业—兴云信,即挂名的投资方式進行的。
这种通过中间企业的投资,显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中间企业的道德风险,以及中间企业因自身债务问题,自身财产面临被查封、执行等风险。
由此,为了减少和控制这种风险,华美系经考虑,又做了进一步的安排。
投资风险的控制
据悉,由于当时投资比较着急,在通过挂名兴云信的投资方式开始执行后,华美方面也考虑收购兴云信,如此便可将所进行的投资收归到自己名下。
由于兴云信是国有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华美系收购国有企业,在程序上必然很复杂。所以,尽管华美系与兴云信的母公司签订了收购协议,但仍然在协议里约定,如果收购不成功的话,那么各自的投资算各自的。
然而在成功入股盐湖集团,获得7.56%股权不久,即2006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退市的ST数码发布重组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同盐湖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
也就是说,盐湖集团借壳ST数码上市可期,加上中国股市的一路高涨,华美这笔投资的价值迅速显现,由此,华美方面也越来越担心通过兴云信持有盐湖股份的安全。
基于这种担心,华美系经周旋后,于2007年10月,火速和兴云信的股东兴云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即使溢价三成也在所不惜(据悉,兴云信自有资产被评估为6000多万元,最终双方商议,兴云信溢价到8050万元),只有把兴云信的股权拿下才能放心。
至2008年初,工商登记变更完毕,华美系顺利成为兴云信股东。如图三。
按理说,至此,华美系的投资可以完美收官了,对挂名中间企业投资的安全性的担心,也可以放下了。
孰知,世事多变,这一手笔却成为华美系掌门张克强等人命运转折的伏笔。
一不留神身陷囹圄
2008年3月11日,盐湖集团在重组ST数码、并与盐湖钾肥合并后复牌,股价暴涨,当初3个亿的投资所获股份,如今市值已超过50个亿,是近17倍的投资收益。
于是,最初通过兴云信投资盐湖集团四家资本就商量,并达成了一个协议,即谁投了多少,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把兴云信的股权,按份额划分到各家的名下去。也就是说,原来通过兴云信投资的各路资本都将成为兴云信的股东。
那么,到此这一次曲折的投资,本应算做圆满成功,投资比例最多的华美系是最大受益人。
但高兴之余,是不测风云,上一步的收购却出了问题。
根据起诉书的描述,华美在受让股权协议签订后,兴云信通过中介人员,伪造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和产权交易证明等,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骗取了工商变更登记,而这被认为是华美系张克强等人,蓄意非法占有盐湖钾肥股份的一个环节。
由此,当初参与投资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张克强、宋世新等人因“非法占有国有股份”被控诈骗罪。
在庭审中,尽管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将案情推演成了一出“罗生门”,但基于基本事实,我们从投资角度来说,这完全就是风险控制的问题,在收购的合法审核上马前失蹄。
在中国的国情下,华美系作为姓私的民营资本,通过中间企业投资有一定门槛的项目,这种安排是可取的,收购国企身份的中间企业来掌控自己的投资也无可厚非,但结果却因草率,而遭牢狱之灾。
谨以此文,告诫其他民资,能以此案为鉴,多一颗谨慎的心。毕竟投资首先讲究的是安全,其次才是收益的问题。
可是,当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出现时,姓私的民营资本就只能眼红,这不合市场规律,不是资本的天性,那么又该如何出击呢?
广东华美投资集团,不仅跨越了身份门槛,而且以不到7000万元的投资,控制了70亿市值的资产……,但最终身陷囹圄。
投资机会显现
故事要追溯到2006年,当时青海盐湖集团面临严重资金缺口,决定增资扩股10亿元,其中一方定为中化集团,由其投资8亿元,而另2亿元则作为战略投资者待定。
这时和华美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深圳兴云信,开始张罗了。兴云信得知盐湖集团要引进投资后,马不停蹄地就向上级(祖母公司云南烟草)报告了,最主要目的是想获得资金支持。可上级的调查人员回去后报告表示,对这个项目印象不好,最终投资议案也被否决。
然而,兴云信的意愿强烈,在没能得到上级的支持下,依然认准了这个投资,于2006年7月和9月,与盐湖集团分别签订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和《增资扩股协议》。
协议的签订意味着,需要筹集多达3亿多元的投资款,该从哪里去找这笔资金?
就这样,华美系被拉了进来,获得了这个合伙投资的机会。如图一所示。
投资方式的确定
但项目是别人拿下的,华美系作为后来者,也只能按游戏规则行事,即通过深圳兴云信来间接投资盐湖集团。
在2006年11月份,华美系与深圳兴云信签订了投资盐湖集团的投资协议。
最终以华美丰收为主,深圳兴云信的母公司兴云投资、宋世新的妻子王一虹、此外还有民企深圳禾之禾,四方共同凑足3亿多元,从而完成了对盐湖集团的投资。
如图二所示,一方面由于现实门槛原因,另一方面是先来后到的游戏规则问题,华美系等出资方,最终是采用通过中间企业—兴云信,即挂名的投资方式進行的。
这种通过中间企业的投资,显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中间企业的道德风险,以及中间企业因自身债务问题,自身财产面临被查封、执行等风险。
由此,为了减少和控制这种风险,华美系经考虑,又做了进一步的安排。
投资风险的控制
据悉,由于当时投资比较着急,在通过挂名兴云信的投资方式开始执行后,华美方面也考虑收购兴云信,如此便可将所进行的投资收归到自己名下。
由于兴云信是国有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华美系收购国有企业,在程序上必然很复杂。所以,尽管华美系与兴云信的母公司签订了收购协议,但仍然在协议里约定,如果收购不成功的话,那么各自的投资算各自的。
然而在成功入股盐湖集团,获得7.56%股权不久,即2006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退市的ST数码发布重组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同盐湖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
也就是说,盐湖集团借壳ST数码上市可期,加上中国股市的一路高涨,华美这笔投资的价值迅速显现,由此,华美方面也越来越担心通过兴云信持有盐湖股份的安全。
基于这种担心,华美系经周旋后,于2007年10月,火速和兴云信的股东兴云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即使溢价三成也在所不惜(据悉,兴云信自有资产被评估为6000多万元,最终双方商议,兴云信溢价到8050万元),只有把兴云信的股权拿下才能放心。
至2008年初,工商登记变更完毕,华美系顺利成为兴云信股东。如图三。
按理说,至此,华美系的投资可以完美收官了,对挂名中间企业投资的安全性的担心,也可以放下了。
孰知,世事多变,这一手笔却成为华美系掌门张克强等人命运转折的伏笔。
一不留神身陷囹圄
2008年3月11日,盐湖集团在重组ST数码、并与盐湖钾肥合并后复牌,股价暴涨,当初3个亿的投资所获股份,如今市值已超过50个亿,是近17倍的投资收益。
于是,最初通过兴云信投资盐湖集团四家资本就商量,并达成了一个协议,即谁投了多少,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把兴云信的股权,按份额划分到各家的名下去。也就是说,原来通过兴云信投资的各路资本都将成为兴云信的股东。
那么,到此这一次曲折的投资,本应算做圆满成功,投资比例最多的华美系是最大受益人。
但高兴之余,是不测风云,上一步的收购却出了问题。
根据起诉书的描述,华美在受让股权协议签订后,兴云信通过中介人员,伪造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和产权交易证明等,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骗取了工商变更登记,而这被认为是华美系张克强等人,蓄意非法占有盐湖钾肥股份的一个环节。
由此,当初参与投资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张克强、宋世新等人因“非法占有国有股份”被控诈骗罪。
在庭审中,尽管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将案情推演成了一出“罗生门”,但基于基本事实,我们从投资角度来说,这完全就是风险控制的问题,在收购的合法审核上马前失蹄。
在中国的国情下,华美系作为姓私的民营资本,通过中间企业投资有一定门槛的项目,这种安排是可取的,收购国企身份的中间企业来掌控自己的投资也无可厚非,但结果却因草率,而遭牢狱之灾。
谨以此文,告诫其他民资,能以此案为鉴,多一颗谨慎的心。毕竟投资首先讲究的是安全,其次才是收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