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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章程建设助推高职院校制度建设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发展至今已逾三十年。自2000年起,得益于我国制造业的高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也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在相关教育从业者的努力下,高等职业教育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与普通高等教育平分秋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相较于其他方面的建设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仍旧与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2010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主旨即职业院校需遵循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及履行公共职能。高职院校要实现现代化的转型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已成为必然选择。
而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纲领和准则,在规定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机构、人员构成、内部关系、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纪律措施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指导作用,是学校制定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因此,科学规范地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无疑成为了学校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向现代大学管理模式转型的重要一步。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从自身办学实际出发,近年来坚持完善学院章程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为高职院校以章程建设为核心,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校,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实践理念及路径。
二、章程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学院主要坚持和秉承了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从而确保了整体建设方向的一致性与正确性。
1.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将遵循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首要原则,以此保证学院章程具有充足合理的法律效力。其中,学院主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作为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依据,从而确保学院章程的整体规划和设计与国家教育发展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2.以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为基本原则
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更为显著的自身发展规律,如在办学模式上,强调校企合作,依赖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办学理事会作用;在管理体制上,需要协调好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方面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为主。因此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性和规律必须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保证学院章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以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实际为基本原则
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都有其特性,因此在章程建设中也应坚持紧密结合自身特性的原则,以保证学校章程的可行性。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主要关注自身所处地区的整体产业发展特色和人才需求,学校原有的办学特色及基础,以及常州科教城对于高职教育发展的主要规划,从而把握住了学院发展的优势和特色所在。
4.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为基本原则
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及发展的主体众多,学校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协调及保障,从而确保合作办学方的参与热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办学参与主体的权益和诉求,在章程理念中充分强调共赢,在具体制度建设中以章程为引导,制定了对应的规范及细则,全面保证参与办学各方在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有章可循。
三、开展章程建设的主要路径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章程建设过程作为梳理学校内部管理结构的重要契机,同时章程建设与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理念,有效推进了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在实践中,学院主要从以下路径出发,开展相关工作。
1.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学院以依法健全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诸要素为重点,在学院章程中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调整了学术委员会构成与职能,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将不再在学术委员会任职;明确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健全了教代会、学代会民主决策制度;提出成立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此外,为了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各方力量对学院办学的实质性参与和支持,确保在办学过程中与区域经济和现代产业无缝对接,学院将建立办学理事会也写进了章程。由此,基本确立了学院的整体治理结构。
2.完善领导体制
为了提升学院的整体治理效率和质量,理顺领导主体权责,学院在章程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一章中进一步明确阐述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与行政、书记与院长的职责,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并建立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制定了《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把好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涵发展的全过程,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同时,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调整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得到充分落实。
3.完善学术规范
为了保证学院的学术建设和管理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教育教学管理一章中,明确阐述了学院坚持学术管理独立化的理念,提出学院的所有学术管理工作均由学术委员会统筹负责,确保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使行政管理从繁杂的学术事务中解脱,让学术管理变得更加精细准确。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了原有的学术委员会章程。
4.完善民主管理 为了坚持细化民主管理,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倾听全体师生的心声,学院在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的地位和管理职责,并提出二级学院也应建有相应的二级代表大会制度。
在章程的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师生员工可以通过递交提案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党委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及师生信箱必须公开,对于师生员工递交的问题限时答复、限时落实。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执委会有监督提案执行情况和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听取学院重大事项汇报的权利,同时也有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义务。此外,针对接待全院师生来访交流的每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活动,也以明确的管理条款予以制度上的保证。
5.完善两级管理
为了保证学院章程的有效实施和落实,致力于不断激发基层办学活力,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机构设置及职责条款中明确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制度,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目标管理和分类考核为原则,把人员岗位聘用、运行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分配、资产设备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下放给二级部门,赋予二级部门在人财物方面更多的支配权,实现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强化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部门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以此为依据制定并完善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从而有效激发了二级学院(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了办学活力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6.完善章程学习
学院于2014年初启动章程建设和规划工作,2015年12月新章程获江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学院于2016年初面向全院全文发布。
为了保证学院在章程建设中贯彻的理念、思路及部分全新的规章制度能够被全体师生理解、领会,政策法规处将学院《章程》分发到全院每一位成员,做到人手一册,并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机会,就《章程》的发布、学习、贯彻向全体代表做解读。学院校园网在首页醒目开设《章程》专栏,便于全院师生学习和下载。学院官方微信开设专题,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对《章程》进行解读。学院还邀请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专家来学院开设专题讲座,围绕《章程》建设对高校法治化建设的核心作用来阐述学院章程的建设意义。学院主要职能部门在新职工入职培训班、学生干部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进行章程学习宣传,并分赴二级学院,与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学习和解读《章程》,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对《章程》的理解和认识程度。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章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为特色的治理结构,有效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学工作,将学院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了学院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发展局面。
(作者单位:江苏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副研究员)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发展至今已逾三十年。自2000年起,得益于我国制造业的高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也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在相关教育从业者的努力下,高等职业教育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与普通高等教育平分秋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相较于其他方面的建设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仍旧与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2010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主旨即职业院校需遵循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及履行公共职能。高职院校要实现现代化的转型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已成为必然选择。
而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纲领和准则,在规定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机构、人员构成、内部关系、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纪律措施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指导作用,是学校制定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因此,科学规范地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无疑成为了学校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向现代大学管理模式转型的重要一步。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从自身办学实际出发,近年来坚持完善学院章程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为高职院校以章程建设为核心,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校,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实践理念及路径。
二、章程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学院主要坚持和秉承了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从而确保了整体建设方向的一致性与正确性。
1.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将遵循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首要原则,以此保证学院章程具有充足合理的法律效力。其中,学院主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作为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依据,从而确保学院章程的整体规划和设计与国家教育发展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2.以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为基本原则
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更为显著的自身发展规律,如在办学模式上,强调校企合作,依赖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办学理事会作用;在管理体制上,需要协调好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方面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为主。因此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性和规律必须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保证学院章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以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实际为基本原则
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都有其特性,因此在章程建设中也应坚持紧密结合自身特性的原则,以保证学校章程的可行性。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主要关注自身所处地区的整体产业发展特色和人才需求,学校原有的办学特色及基础,以及常州科教城对于高职教育发展的主要规划,从而把握住了学院发展的优势和特色所在。
4.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为基本原则
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及发展的主体众多,学校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协调及保障,从而确保合作办学方的参与热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办学参与主体的权益和诉求,在章程理念中充分强调共赢,在具体制度建设中以章程为引导,制定了对应的规范及细则,全面保证参与办学各方在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有章可循。
三、开展章程建设的主要路径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章程建设过程作为梳理学校内部管理结构的重要契机,同时章程建设与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理念,有效推进了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在实践中,学院主要从以下路径出发,开展相关工作。
1.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学院以依法健全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诸要素为重点,在学院章程中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调整了学术委员会构成与职能,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将不再在学术委员会任职;明确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健全了教代会、学代会民主决策制度;提出成立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此外,为了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各方力量对学院办学的实质性参与和支持,确保在办学过程中与区域经济和现代产业无缝对接,学院将建立办学理事会也写进了章程。由此,基本确立了学院的整体治理结构。
2.完善领导体制
为了提升学院的整体治理效率和质量,理顺领导主体权责,学院在章程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一章中进一步明确阐述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与行政、书记与院长的职责,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并建立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制定了《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把好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涵发展的全过程,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同时,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调整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得到充分落实。
3.完善学术规范
为了保证学院的学术建设和管理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教育教学管理一章中,明确阐述了学院坚持学术管理独立化的理念,提出学院的所有学术管理工作均由学术委员会统筹负责,确保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使行政管理从繁杂的学术事务中解脱,让学术管理变得更加精细准确。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了原有的学术委员会章程。
4.完善民主管理 为了坚持细化民主管理,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倾听全体师生的心声,学院在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的地位和管理职责,并提出二级学院也应建有相应的二级代表大会制度。
在章程的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师生员工可以通过递交提案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党委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及师生信箱必须公开,对于师生员工递交的问题限时答复、限时落实。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执委会有监督提案执行情况和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听取学院重大事项汇报的权利,同时也有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义务。此外,针对接待全院师生来访交流的每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活动,也以明确的管理条款予以制度上的保证。
5.完善两级管理
为了保证学院章程的有效实施和落实,致力于不断激发基层办学活力,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机构设置及职责条款中明确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制度,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目标管理和分类考核为原则,把人员岗位聘用、运行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分配、资产设备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下放给二级部门,赋予二级部门在人财物方面更多的支配权,实现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强化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部门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以此为依据制定并完善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从而有效激发了二级学院(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了办学活力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6.完善章程学习
学院于2014年初启动章程建设和规划工作,2015年12月新章程获江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学院于2016年初面向全院全文发布。
为了保证学院在章程建设中贯彻的理念、思路及部分全新的规章制度能够被全体师生理解、领会,政策法规处将学院《章程》分发到全院每一位成员,做到人手一册,并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机会,就《章程》的发布、学习、贯彻向全体代表做解读。学院校园网在首页醒目开设《章程》专栏,便于全院师生学习和下载。学院官方微信开设专题,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对《章程》进行解读。学院还邀请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专家来学院开设专题讲座,围绕《章程》建设对高校法治化建设的核心作用来阐述学院章程的建设意义。学院主要职能部门在新职工入职培训班、学生干部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进行章程学习宣传,并分赴二级学院,与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学习和解读《章程》,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对《章程》的理解和认识程度。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章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为特色的治理结构,有效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学工作,将学院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了学院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发展局面。
(作者单位:江苏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