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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日渐没落的雅虎而言,风头早已被谷歌和Facebook们抢去,控股阿里巴巴集团的资产,是雅虎未来的重要支撑。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和支付宝这两项资产让雅虎的未来前景充满了无限想象。
以中国人民银行发放支付“牌照”为契机,马云暗度陈仓,将支付宝完全“中国化”,这让雅虎和日本软银投资者们的财富美梦悄然破碎,雅虎市值大幅缩水。支付宝股权转移一波三折,不仅引起投资界的轩然大波,也触动了互联网行业最敏感的神经。
惹祸:第三方支付牌照引发争议
2000年正值互联网泡沫的第一次破灭,早期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也深陷其中,马云自然也不可避免。这一年日本软银集团创始人孙正义给了马云第一笔投资,数额2000万美元。这次雪中送炭,让马云在公开场合多次表达对孙正义的感激。
在随后的两年中,孙正义对马云的阿里巴巴数次追加投资,也支持了淘宝网的最初发展。
2005年,在同时身为雅虎股东的孙正义撮合下,雅虎以包括雅虎中国资产在内、总计10亿美元的投资,占股39%(2010年10月前拥有35%投票权),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最大股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直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一项融资记录。而马云及阿里巴巴管理团队为第二大股东,占股31.7%;软银为第三大股东,占股29.3%。
阿里巴巴的崛起速度显然超出杨致远、孙正义和马云最初的想象,它的B2B业务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这家公司的新业务平台淘宝网和支付宝在中国市场击败了美国的eBay,成为最受中国年轻人喜欢的C2C交易平台。
阿里巴巴出色的行业前景,让马云和雅虎之间的股权纷争日益显现显现。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支付宝先后两次所有权转移,成为了日本软银、阿里巴巴、雅虎三方此次争端爆发的开始。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十年,按当时中国入世的约定,中国需开放人民币市场。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份出2号令(即《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就是希望在国际支付公司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发放支付“牌照”,让可控的电子支付企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业内人士认为,发放牌照意味着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新一轮洗牌。牌照洗白了数年来游走在政策边缘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一些资质条件不够的小企业将退出电子支付市场,第一批“牌照”获得者将瓜分这一前景巨大的支付市场。
今年一季度,央行要求要求牌照申领单位专门书面声明其是否为境外资本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业内人士将之解读为有外资背景的公司将无法得到第一批牌照。无法获得首批牌照极有可能导致支付宝失去目前国内行业霸主的地位,对于马云来说,这是不可承担的风险。
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以1.67亿元的价格,第一次收购支付宝70%的股权;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又以1.65亿元收购了余下的30%。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的注册法人除马云以外,还有阿里巴巴的另一位创始人谢世煌。
2011年3月31日,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单方面终止了支付宝与雅虎和软银的协议控制。
2011年5月26日,支付宝拿到首批支付牌照。
马云称这一切都是为了获得支付牌照,孙正义对此质疑。根据业界消息,无论是财付通、快钱都有外资股东,都是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满足了监管需求,顺利拿到了首批支付牌照。这让雅虎和软银一直相信,政策可以绕过去。
本来单纯的支付宝股权风波,却将“协议控制”这个名词推上了前台。
风波:一场马云引发的行业地震
所谓协议控制(VIE),也就是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协议控制方式在中国互联网界由来已久,这是中国互联网公司为了契合监管机构与上市要求、同时保障投资者受益的制度。VIE模式源自新浪网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人”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由于其不涉及对境内权益的收购,逐渐被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所采用,以规避关联并购审批。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架空了中国产业政策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是一种牺牲政策刚性的变通方式。
VIE的目的和实际结果,都是规避中国的法规。但是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未有政府部门明文禁止VIE形式。国家工信部早年对新闻门户等网站不得由外资控股,但可以由外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规定,使得当年聪明的律师们从中得到灵感,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通过服务合同控制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方式。显然,在灰色控股这件事情上,央行的态度显得至关重要。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协议控股的存在尽管架空了中国对互联网外资准入的产业限制,但却一直得到了政府默许。
由于协议控制模式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上市潜规则,因此,它先天就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被较真对待,很可能会产生“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后果。事实上,在几乎所有以协议控制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上市材料中都有关于中国法律的风险提示,但由于过去一直没有遭遇真正的法律风险,包括投资者都没有把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当回事。
此次支付宝股权之争随着马云、杨致远和孙正义三个人“噤声”的君子协定成为一个谜团,但是这一事件或许会成为“协议控制”这个在中国生存了十多年的外商投资潜规则回归显规则的分水岭。
央行颁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不满一个月,就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基于对央行政策的预估,马云不惜冒“偷走支付宝”的恶名清理雅虎和软银的协议控股,以保证企业的内资纯度,但是出局以后的软银和雅虎如今无法面对他们自己的股东:因为不少被怀疑仍属外资协议控股的企业,最终也拿到了牌照。这次马云带头“遵守中国法律”,捅破这层窗户纸之后,支付宝风波引发了互联网支付行业和VIE的群体性恐慌。
对于央行的申请牌照的规定,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写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此外,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事情并没有那么快结束。6月17日,又有匿名消息传出,一家支付企业知情人士透露,央行已给多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发函,因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要求各家企业对于是 否存在外资直接或间接控股作出明确说明。其后,又有传闻某支付公司的支付牌照被央行收回,一时间人心惶惶。马云揭开潜规则之后,不仅很多涉及其中的支付公司卷入风波,对投资者们的信心来说更是巨大的打击,如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VIE模式能否在中国继续走下去。缺少VIE带来的风投,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产业链能否持续,或许就连马云也未必料到,原本只属于支付宝的股权风波,引发了互联网行业资本运作的一场地震。
争议:第三方支付事关金融安全
支付宝是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龙头。第三方支付催生于电子商务兴起,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网上购物提供资金划拨渠道和服务。
中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真正勃兴,是在2005年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以后。支付宝与淘宝购物平台相得益彰,发展迅猛,市场前景迅即打开。腾讯随即推出财付通。背靠淘宝、腾讯两棵大树,支付宝和财付通以“免费”支付成为促成交易的“信用中介”,迅速吸引交易量,将其他竞争者远远甩在后面。据保守估计,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达到1万亿元,同比增长100.1%,预计到2014年,市场交易规模将有望达到4.1万亿。
2009年,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52%和24.7%。到2010年底,支付宝用户数量达到5.6亿,超过工商银行,日交易量则高达25亿元。ChinaPay、快钱、环迅支付、易宝、首信易和网银在线,则以10%以下的份额列于第二梯队,其余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均小于0.1%。
第三方支付用户和交易量的迅猛增长,促使央行加快了设立监管制度的步伐。2005年6月,央行第一次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9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宣布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登记备案。2010年6月,央行以2号令方式公布了《非金融企业支付服务办法》,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定规。2010年12月1日,央行再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接连出台相关政策的背后,恰恰折射出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社会支付体系开放一贯持有的谨慎态度,这其中更多的是考虑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事实上,关于国家支付体系安全,已并非第一次争论,早在前几年,银联和其国外竞争对手VISA、MasterCard打得不可开交之时,有关银行卡组织及银行支付体系涉及国家安全的讨论就开始了。
支付宝所有权转移一事,引发了业内关于第三方支付金融数据安全的关注和讨论,有关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数据涉及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了解一个国家实时的经济情报和信息,对于这个行业应该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
有关评论认为,跟一般公司不同,支付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的日常支付行为也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数据,根据国务院此前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些都属于信用信息的范畴。保护这些信息事关国家的金融信息安全。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的性质并不等同于银行,其涉及到的经济数据也只关乎个人,是正常的经济活动,对国家的金融安全不会构成影响。
目前,针对有支付宝股权转移引发的风波,商务部和央行均已表示,已经对协议控制进行调研,将会谨慎对待第三方支付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第三方支付这一新兴市场的发展。
以中国人民银行发放支付“牌照”为契机,马云暗度陈仓,将支付宝完全“中国化”,这让雅虎和日本软银投资者们的财富美梦悄然破碎,雅虎市值大幅缩水。支付宝股权转移一波三折,不仅引起投资界的轩然大波,也触动了互联网行业最敏感的神经。
惹祸:第三方支付牌照引发争议
2000年正值互联网泡沫的第一次破灭,早期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也深陷其中,马云自然也不可避免。这一年日本软银集团创始人孙正义给了马云第一笔投资,数额2000万美元。这次雪中送炭,让马云在公开场合多次表达对孙正义的感激。
在随后的两年中,孙正义对马云的阿里巴巴数次追加投资,也支持了淘宝网的最初发展。
2005年,在同时身为雅虎股东的孙正义撮合下,雅虎以包括雅虎中国资产在内、总计10亿美元的投资,占股39%(2010年10月前拥有35%投票权),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最大股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直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一项融资记录。而马云及阿里巴巴管理团队为第二大股东,占股31.7%;软银为第三大股东,占股29.3%。
阿里巴巴的崛起速度显然超出杨致远、孙正义和马云最初的想象,它的B2B业务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这家公司的新业务平台淘宝网和支付宝在中国市场击败了美国的eBay,成为最受中国年轻人喜欢的C2C交易平台。
阿里巴巴出色的行业前景,让马云和雅虎之间的股权纷争日益显现显现。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支付宝先后两次所有权转移,成为了日本软银、阿里巴巴、雅虎三方此次争端爆发的开始。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十年,按当时中国入世的约定,中国需开放人民币市场。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份出2号令(即《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就是希望在国际支付公司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发放支付“牌照”,让可控的电子支付企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业内人士认为,发放牌照意味着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新一轮洗牌。牌照洗白了数年来游走在政策边缘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一些资质条件不够的小企业将退出电子支付市场,第一批“牌照”获得者将瓜分这一前景巨大的支付市场。
今年一季度,央行要求要求牌照申领单位专门书面声明其是否为境外资本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业内人士将之解读为有外资背景的公司将无法得到第一批牌照。无法获得首批牌照极有可能导致支付宝失去目前国内行业霸主的地位,对于马云来说,这是不可承担的风险。
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以1.67亿元的价格,第一次收购支付宝70%的股权;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又以1.65亿元收购了余下的30%。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的注册法人除马云以外,还有阿里巴巴的另一位创始人谢世煌。
2011年3月31日,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单方面终止了支付宝与雅虎和软银的协议控制。
2011年5月26日,支付宝拿到首批支付牌照。
马云称这一切都是为了获得支付牌照,孙正义对此质疑。根据业界消息,无论是财付通、快钱都有外资股东,都是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满足了监管需求,顺利拿到了首批支付牌照。这让雅虎和软银一直相信,政策可以绕过去。
本来单纯的支付宝股权风波,却将“协议控制”这个名词推上了前台。
风波:一场马云引发的行业地震
所谓协议控制(VIE),也就是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协议控制方式在中国互联网界由来已久,这是中国互联网公司为了契合监管机构与上市要求、同时保障投资者受益的制度。VIE模式源自新浪网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人”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由于其不涉及对境内权益的收购,逐渐被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所采用,以规避关联并购审批。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架空了中国产业政策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是一种牺牲政策刚性的变通方式。
VIE的目的和实际结果,都是规避中国的法规。但是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未有政府部门明文禁止VIE形式。国家工信部早年对新闻门户等网站不得由外资控股,但可以由外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规定,使得当年聪明的律师们从中得到灵感,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通过服务合同控制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方式。显然,在灰色控股这件事情上,央行的态度显得至关重要。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协议控股的存在尽管架空了中国对互联网外资准入的产业限制,但却一直得到了政府默许。
由于协议控制模式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上市潜规则,因此,它先天就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被较真对待,很可能会产生“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后果。事实上,在几乎所有以协议控制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上市材料中都有关于中国法律的风险提示,但由于过去一直没有遭遇真正的法律风险,包括投资者都没有把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当回事。
此次支付宝股权之争随着马云、杨致远和孙正义三个人“噤声”的君子协定成为一个谜团,但是这一事件或许会成为“协议控制”这个在中国生存了十多年的外商投资潜规则回归显规则的分水岭。
央行颁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不满一个月,就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基于对央行政策的预估,马云不惜冒“偷走支付宝”的恶名清理雅虎和软银的协议控股,以保证企业的内资纯度,但是出局以后的软银和雅虎如今无法面对他们自己的股东:因为不少被怀疑仍属外资协议控股的企业,最终也拿到了牌照。这次马云带头“遵守中国法律”,捅破这层窗户纸之后,支付宝风波引发了互联网支付行业和VIE的群体性恐慌。
对于央行的申请牌照的规定,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写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此外,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事情并没有那么快结束。6月17日,又有匿名消息传出,一家支付企业知情人士透露,央行已给多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发函,因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要求各家企业对于是 否存在外资直接或间接控股作出明确说明。其后,又有传闻某支付公司的支付牌照被央行收回,一时间人心惶惶。马云揭开潜规则之后,不仅很多涉及其中的支付公司卷入风波,对投资者们的信心来说更是巨大的打击,如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VIE模式能否在中国继续走下去。缺少VIE带来的风投,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产业链能否持续,或许就连马云也未必料到,原本只属于支付宝的股权风波,引发了互联网行业资本运作的一场地震。
争议:第三方支付事关金融安全
支付宝是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龙头。第三方支付催生于电子商务兴起,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网上购物提供资金划拨渠道和服务。
中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真正勃兴,是在2005年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以后。支付宝与淘宝购物平台相得益彰,发展迅猛,市场前景迅即打开。腾讯随即推出财付通。背靠淘宝、腾讯两棵大树,支付宝和财付通以“免费”支付成为促成交易的“信用中介”,迅速吸引交易量,将其他竞争者远远甩在后面。据保守估计,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达到1万亿元,同比增长100.1%,预计到2014年,市场交易规模将有望达到4.1万亿。
2009年,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52%和24.7%。到2010年底,支付宝用户数量达到5.6亿,超过工商银行,日交易量则高达25亿元。ChinaPay、快钱、环迅支付、易宝、首信易和网银在线,则以10%以下的份额列于第二梯队,其余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均小于0.1%。
第三方支付用户和交易量的迅猛增长,促使央行加快了设立监管制度的步伐。2005年6月,央行第一次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9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宣布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登记备案。2010年6月,央行以2号令方式公布了《非金融企业支付服务办法》,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定规。2010年12月1日,央行再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接连出台相关政策的背后,恰恰折射出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社会支付体系开放一贯持有的谨慎态度,这其中更多的是考虑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事实上,关于国家支付体系安全,已并非第一次争论,早在前几年,银联和其国外竞争对手VISA、MasterCard打得不可开交之时,有关银行卡组织及银行支付体系涉及国家安全的讨论就开始了。
支付宝所有权转移一事,引发了业内关于第三方支付金融数据安全的关注和讨论,有关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数据涉及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了解一个国家实时的经济情报和信息,对于这个行业应该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
有关评论认为,跟一般公司不同,支付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的日常支付行为也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数据,根据国务院此前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些都属于信用信息的范畴。保护这些信息事关国家的金融信息安全。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的性质并不等同于银行,其涉及到的经济数据也只关乎个人,是正常的经济活动,对国家的金融安全不会构成影响。
目前,针对有支付宝股权转移引发的风波,商务部和央行均已表示,已经对协议控制进行调研,将会谨慎对待第三方支付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第三方支付这一新兴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