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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用水的不断增加,水资源能否合理的利用关乎着以后城市的发展。而对城市居民用水价格的制定标准越来越受到当代人民的重视。本文先对现状进行分析,再了解居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从而以促进居民节约用水为出发点,使用用水量和家庭人均收入这两个变量来确定水的价格,保障城市用水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水价收取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阶梯式水价;家庭人均收入;城市居民;承受力
一、引言
水是生命之源,城市水费的管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水价的制定影响着经济效率、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我国城市大部分地区对水费的收取实行简单的阶梯式水价。F.R.Ramsey提出了Ramsey定价模型,即价格在边际成本的加成同价格需求弹性的倒数成比例。它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客户将被收取较高的价格[1]。R.B.Wilson又在Ramsey模型中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设定不同的Ramsey数,得到Ramsey-Wilson模型[2]。海河大学的张玲玲又发表了基于需求管理的城市水价模型构建,即在市场经济下,利用水市场的供求关系及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均衡,让水价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调节作用。
但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制度受到一定的冲击,加剧了贫富差距的矛盾。而近来像张玲玲、R.B.Wilson、F.R.Ramsey等提出的方法在实施上需要大量的统计数和技术设备上的支持,所以很难实施。因此,本文通过记录家庭人均收入来制定城市水费管理制度,用水量和家庭人均收入这两个变量来确定水的价格,从而使水费的收取尽可能做到公平、简单、易行。
二、文献综述
我国水资源相对来说是缺乏的,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差距大。水作为人们生活、生产的必需品,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们对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水的污染也日益严重,以至很多城市水资源日益缺乏。因此制定合理有效的城市水费收取制度对城市的和谐发展,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的水价制度是简单地阶梯式水价,即随着水量的增加,水价也会增长。阶梯式水价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节约用水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F.R.Ramsey(1927)创造了Ramsey定价模型,来制定阶梯式水价的供水价格。即价格在边际成本的加成同价格需求弹性的倒数成比例。它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客户将被收取较高的价格。Ramsey模型至今还处在研究探索阶段,而且与之相关的文献也很少。
为了避免使用Ramsey定价后出现贫富分化加剧的情形,R.B. Wilson 在Ramsey 模型中针对不同消费者设定了不同的Ramsey 数, 得到Ramsey-Wilson 模型 。 K. Pushpangadan(1998)等人为了更多地补贴节约用水者,对福利权重因人而异的Ramsey-Wilson模型作了进一步改动,他们令用水量最低的第一级阶梯的单位价格低于边际成本,而令用水量最高的阶梯的单位价格等于完全垄断价格[3]。
根据南非德班市现行阶梯式水价体系中每段阶梯都设置有固定费用和计量水价的特点,W. R. Bailey等人使用经过相应修订的Ramsey-Boiteux模型,优化本地阶梯水价体系的各个参数[4](2004)。
有些城市使用的是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的供水价格分成两部分,分别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补偿的一种计价方式[5]。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都分别补偿一部分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部制水价模式还是以水利工程费用分摊回收为背景的定价模式。两部制水价所体现的是生产价格,并没有结合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能够调节资源配置的供需关系。
而张玲玲阐述了以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居民水费收取价格。她认为以经济理论为基础,考虑了影响城市水价制定的供需关系,将不同的用水户的需求价格弹性细分,设计相应的消费者需求权重,从而使得水价模型和方法具有明显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6]
综上所述文献都有各自的优点,但他们有共同的一点,就是较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对于现代的中国来说,这些研究方法的实施显然存在很大的难度,尤其对一些不发达的城市来说更难实施。因此,本文从简单、公平、易实施的角度出发,把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制度与家庭人均收入结合起来,利用税务局的资料进行简单的计算来制定城市水费价格。
三、阶梯式水价
阶梯式水价, 是指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 采用基准水价, 如果使用的水超过基本定额, 则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也是现实生活中运用“价格杠杆”实现居民节约用水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阶梯式计量水价一般分为三个梯次:第一个阶层是保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量,在此范围内,水价较低,市民都能够承受水费的支出;第二个阶层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梯次后为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增加的用水量,在水资源比较紧张的条件下,水价比第一梯次范围内高,一般为第一梯次范围内用水价格的2倍左右;第三个阶层是超过第二梯次范围、为满足特殊要求的用水量,比如富裕家庭中的花草灌溉,在这个阶层的水费的收取价格很高,甚至可以达到第一阶层的十几倍。阶梯式计量水价利国利民,势在必行。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城市在2005年底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建立以节约用水为核心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下图是采用阶梯式水价示意图。
用公式来说明就是:
Qi表示水量,Pi表示价格,TP表示总价。制定几个阶段的水量q1、q2、q3……相对应几种价格p1、p2、p3……
q1 当 Q 当q1≤Q≤q2 时,水费TP=p1q1+p2(Q-q1)
当q2
关键词:阶梯式水价;家庭人均收入;城市居民;承受力
一、引言
水是生命之源,城市水费的管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水价的制定影响着经济效率、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我国城市大部分地区对水费的收取实行简单的阶梯式水价。F.R.Ramsey提出了Ramsey定价模型,即价格在边际成本的加成同价格需求弹性的倒数成比例。它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客户将被收取较高的价格[1]。R.B.Wilson又在Ramsey模型中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设定不同的Ramsey数,得到Ramsey-Wilson模型[2]。海河大学的张玲玲又发表了基于需求管理的城市水价模型构建,即在市场经济下,利用水市场的供求关系及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均衡,让水价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调节作用。
但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制度受到一定的冲击,加剧了贫富差距的矛盾。而近来像张玲玲、R.B.Wilson、F.R.Ramsey等提出的方法在实施上需要大量的统计数和技术设备上的支持,所以很难实施。因此,本文通过记录家庭人均收入来制定城市水费管理制度,用水量和家庭人均收入这两个变量来确定水的价格,从而使水费的收取尽可能做到公平、简单、易行。
二、文献综述
我国水资源相对来说是缺乏的,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差距大。水作为人们生活、生产的必需品,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们对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水的污染也日益严重,以至很多城市水资源日益缺乏。因此制定合理有效的城市水费收取制度对城市的和谐发展,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的水价制度是简单地阶梯式水价,即随着水量的增加,水价也会增长。阶梯式水价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节约用水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F.R.Ramsey(1927)创造了Ramsey定价模型,来制定阶梯式水价的供水价格。即价格在边际成本的加成同价格需求弹性的倒数成比例。它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客户将被收取较高的价格。Ramsey模型至今还处在研究探索阶段,而且与之相关的文献也很少。
为了避免使用Ramsey定价后出现贫富分化加剧的情形,R.B. Wilson 在Ramsey 模型中针对不同消费者设定了不同的Ramsey 数, 得到Ramsey-Wilson 模型 。 K. Pushpangadan(1998)等人为了更多地补贴节约用水者,对福利权重因人而异的Ramsey-Wilson模型作了进一步改动,他们令用水量最低的第一级阶梯的单位价格低于边际成本,而令用水量最高的阶梯的单位价格等于完全垄断价格[3]。
根据南非德班市现行阶梯式水价体系中每段阶梯都设置有固定费用和计量水价的特点,W. R. Bailey等人使用经过相应修订的Ramsey-Boiteux模型,优化本地阶梯水价体系的各个参数[4](2004)。
有些城市使用的是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的供水价格分成两部分,分别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补偿的一种计价方式[5]。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都分别补偿一部分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部制水价模式还是以水利工程费用分摊回收为背景的定价模式。两部制水价所体现的是生产价格,并没有结合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能够调节资源配置的供需关系。
而张玲玲阐述了以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居民水费收取价格。她认为以经济理论为基础,考虑了影响城市水价制定的供需关系,将不同的用水户的需求价格弹性细分,设计相应的消费者需求权重,从而使得水价模型和方法具有明显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6]
综上所述文献都有各自的优点,但他们有共同的一点,就是较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对于现代的中国来说,这些研究方法的实施显然存在很大的难度,尤其对一些不发达的城市来说更难实施。因此,本文从简单、公平、易实施的角度出发,把简单的阶梯式水价制度与家庭人均收入结合起来,利用税务局的资料进行简单的计算来制定城市水费价格。
三、阶梯式水价
阶梯式水价, 是指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 采用基准水价, 如果使用的水超过基本定额, 则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也是现实生活中运用“价格杠杆”实现居民节约用水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阶梯式计量水价一般分为三个梯次:第一个阶层是保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量,在此范围内,水价较低,市民都能够承受水费的支出;第二个阶层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梯次后为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增加的用水量,在水资源比较紧张的条件下,水价比第一梯次范围内高,一般为第一梯次范围内用水价格的2倍左右;第三个阶层是超过第二梯次范围、为满足特殊要求的用水量,比如富裕家庭中的花草灌溉,在这个阶层的水费的收取价格很高,甚至可以达到第一阶层的十几倍。阶梯式计量水价利国利民,势在必行。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城市在2005年底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建立以节约用水为核心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下图是采用阶梯式水价示意图。
用公式来说明就是:
Qi表示水量,Pi表示价格,TP表示总价。制定几个阶段的水量q1、q2、q3……相对应几种价格p1、p2、p3……
q1
……
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进一步的扩大,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无论富裕还是贫困的居民的水费收取的底价实行统一的形式,很显然使贫困家庭感到很不公平,很不合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在阶梯式水价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考虑到家庭的人均收入状况。
四、居民对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
水价的制定要保证城市居民的基本用水要求,这是显而易见的。当居民的收入提高,对水的需求也会相应地提高,只有将水价提高,居民对水的需求才会降低,运用这个原理来达到节约用水的作用。
但由于水的必需性和不可替代性, 水有时往往和民主法治等政治问题联系起来, 对水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危及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所以要保持水供给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注意社会公平目标, 尽量满足居民需求。
水价改革最主要的阻力是居民对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 为了保障居民用水的权利及福利, 政府在制定水价政策的时候, 必须考虑这部分人的利益。
居民对水价上涨的经济承受能力。根据国际标准, 水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以下都是合理的。清华大学环境科学系近期做的一项调查显示, 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1%时, 对大部分人的心理影响不大、占2%时许多人开始关注水量、占2.15%时注意节水, 占5%时认真节水、占10%时考虑水的重复利用。[7]
五、家庭人均收入与阶梯式水价
在这个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经济社会,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如果按照统一的阶梯式水价来制定价格,很显然这对一些贫困及不富裕的家庭收费相对不公平。由于家庭人均收入的不同,所以每个家庭对于同一个水价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
为了不超过居民对水价上涨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我们使用差别定价法,不仅仅对不同的用水量收取不同的价格,而且对不同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的家庭收取不同的价格。在制定水价时,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水量Q1下,使水价的收取不超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2%,超过基本用水量Q2,使水价的收取不超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5%,超过基本用水量Q3,使水价的收取不超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10%,之后则以此类推。
(具体见表1)
上述只是简单地分类,具体的分类不一一列举,水价的收取可以按照每个家庭的具体收入进行计算。在Q1以内的用水量的家庭,可根据下面公式计算:收入W、总水价P、用水量Qi、
P=(W*2%)/Q1*Qi
如果家庭用水量超过Q1,可根据下面公式计算:收入W、总水价P、用水量Qi、
P=(W*2%)/Q1*Qi+(W*5%)/Q2*(Qi-Q1)
如果家庭用水量超过Q2,可根据下面公式计算:收入W、总水价P、用水量Qi、
P=(W*2%)/Q1*Qi+(W*5%)/Q2*(Q2-Q1)+ (W*10%)/Q3*(Qi-Q2)
……
从表1和公式中可以看出对不同收入群体收取不同的水价,这样不但可以做到公平有效率,而且计算起来相对比较简单。它不需要一些特殊的技术上的支持,操作起来较为简便。
对于比较贫困的居民来说,在正常用水的情况下,利用此公式,按其收入的2%来收取水费,这对贫困家庭的睡得负担相应的减轻了。而对于相对较富裕的人,水费的收取在其心里能承受的范围内,一旦用水过量便收取较高的价格,这样即达到了节约用水的效果,同时,贫富差别定价做到了是一种用富人的钱来接济穷人的效果,在水费的收取上实现了富人帮助穷人的现象。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提供用水的成本来说,虽然对收入较低的居民收取较低的水价,这个价格可能会远远低于企业提供用水的成本价格,但对相对富裕的家庭收取的水费又会远远高于水费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收取较低价格那部分的成本价格。若在较为不发达的城市,企业不能收回其价格成本的地区,还要政府方面的补助。
六、结论
阶梯式水价与家庭人均收入结合的水价制度充分考虑了不同家庭的收入状况,通过阶梯式计量计人均收入水价保证各个阶层的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同时控制了富有家庭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对于更好的利用水资源,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水价方面对贫富差距有所减弱,实现水价上的劫富济贫,体现社会的公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作者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参考文献】
[1]Ramsey F. P. A Contribution to the theory oftaxation [J]. The Economic Journal,1927,37:47-61
[2]席平健.关于Ramsey模型及其改进的研究和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4):52-56
[3]Pushpangadan K., Murugan G. Pricing withChanging Welfare Criterion: An Application of Ramsey-Wilson Model to Urban Water Supply,working paper, 1998
[4]Bailey W.R. Modeling Domestic Water Tariffs [M].Proceedings of the 2004 Water Institute of SouthernAfrica (WISA) Biennial Conference
[5]郑通汉,任宪韶.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制度研究[J].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36-38
[6]张玲玲.基于需求管理的城市水价模型构建与启示[J].河海大学,(210098)
[7]卓敏.深化水价改革 解决杭州市用水矛盾[M].浙江水利科技,2009(06)00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