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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控制与管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重大意义。本文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行简单探讨。
【关键词】 电力企业;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电力合同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由于工程项目由于工期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且复杂,以及市场经济的波动,导致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解决合同事件的能力,以保证其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
三、当前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信用度低,违约现象十分普遍。施工合同作为固定发承包双方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的一种法律性文件,是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但是,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了甲方市场,业主方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优质工程不计优质工程奖,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甚至有的工程早已竣工交付使用,而工程款还未结算。
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国外的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把它作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另外,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得力,手段不得当。
3.缺乏合同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不用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合同履行中凭主观办事,随意性强,对合同的法律条款不予理睬,有的业主肆意强行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4.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四、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策略
1.建立和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一是加大立法力度,将工程招投标纳人法制轨道。设立权威仲裁机构,对招投标单位的平等性、标底的合理性、评标的准确性、合同执行的公平性进行法定仲裁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制约,逐步实现公平、公开、公正。二是不论隶属关系、投资渠道如何,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置于市场,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即在阳光下进行交易,实行优胜劣汰。三是加强标的管理,完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评标中应尽可能将项目分值细化、量化,防止随意性和倾向性。开标、评标、定标要实行回避制度,与招投标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不应参与。
2.加强政府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的订立实属当事人自主的权利。因此,在市场经济初期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3.提高合同认识、加强合同管理。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五、电力施工中的合同的动态管理
1.事前控制。它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也称主动控制。因此质量控制的重点应是贯彻以预防为主,事先控制的原则。(1)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检查各参建单位、承包商、监理准备工作。确定工作程序:A、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关表样,明确报表时间;B、明确现场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C、明确各单位各个人员职责分工。(2)搞好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由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3)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总监审批,不准开工。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的重点是:A、总体布置是否合理;B、技术措施是否得当;C、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D、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4)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配件进场验收合格,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等材料进场复验符合验收规定,不合格材料不准采用,必须退场;(5)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但,任何设计变更不的得降低建筑節能效果。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或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
2.电力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1)监理旁站,旁站监理只是建设监理工作中用以监督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主要是为限制不正当的施工行为,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所采取的监理方法之一,它与监理工作的其它监督手段结合使用,是质量监理工作中相当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巡视与抽查,如果说在工程质量事中控制中,旁站是蹲点的话,那么巡视就是跑片,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于重要部分或关键工序增加抽样比例,判断此关键工序是否失控、如果存在的“系统性质量偏差”,提出整改意见。
六、结束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电力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抓好合同管理就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率所迈出的第一步,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使工程施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邵红.谈谈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J].电力技术经济,2006,18(2):46-49.
[2]张小蓉.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分析[J].中华民居,2010,(12):426-426.
[3]李囡囡.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电力技术经济,2004,16(2):51-52
【关键词】 电力企业;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电力合同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由于工程项目由于工期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且复杂,以及市场经济的波动,导致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解决合同事件的能力,以保证其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
三、当前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信用度低,违约现象十分普遍。施工合同作为固定发承包双方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的一种法律性文件,是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但是,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了甲方市场,业主方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优质工程不计优质工程奖,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甚至有的工程早已竣工交付使用,而工程款还未结算。
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国外的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把它作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另外,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得力,手段不得当。
3.缺乏合同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不用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合同履行中凭主观办事,随意性强,对合同的法律条款不予理睬,有的业主肆意强行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4.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四、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策略
1.建立和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一是加大立法力度,将工程招投标纳人法制轨道。设立权威仲裁机构,对招投标单位的平等性、标底的合理性、评标的准确性、合同执行的公平性进行法定仲裁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制约,逐步实现公平、公开、公正。二是不论隶属关系、投资渠道如何,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置于市场,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即在阳光下进行交易,实行优胜劣汰。三是加强标的管理,完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评标中应尽可能将项目分值细化、量化,防止随意性和倾向性。开标、评标、定标要实行回避制度,与招投标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不应参与。
2.加强政府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的订立实属当事人自主的权利。因此,在市场经济初期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3.提高合同认识、加强合同管理。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五、电力施工中的合同的动态管理
1.事前控制。它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也称主动控制。因此质量控制的重点应是贯彻以预防为主,事先控制的原则。(1)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检查各参建单位、承包商、监理准备工作。确定工作程序:A、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关表样,明确报表时间;B、明确现场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C、明确各单位各个人员职责分工。(2)搞好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由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3)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总监审批,不准开工。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的重点是:A、总体布置是否合理;B、技术措施是否得当;C、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D、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4)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配件进场验收合格,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等材料进场复验符合验收规定,不合格材料不准采用,必须退场;(5)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但,任何设计变更不的得降低建筑節能效果。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或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
2.电力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1)监理旁站,旁站监理只是建设监理工作中用以监督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主要是为限制不正当的施工行为,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所采取的监理方法之一,它与监理工作的其它监督手段结合使用,是质量监理工作中相当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巡视与抽查,如果说在工程质量事中控制中,旁站是蹲点的话,那么巡视就是跑片,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于重要部分或关键工序增加抽样比例,判断此关键工序是否失控、如果存在的“系统性质量偏差”,提出整改意见。
六、结束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电力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抓好合同管理就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率所迈出的第一步,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使工程施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邵红.谈谈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J].电力技术经济,2006,18(2):46-49.
[2]张小蓉.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分析[J].中华民居,2010,(12):426-426.
[3]李囡囡.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电力技术经济,2004,16(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