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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开始,公安部在全国推行了人民警察招录体制改革,即在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和未满25周岁的退伍军人中招收人民警察,并在全国公安院校进行两年培训的试点。这种改革,给公安院校在课程教学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种情况,如何来搞好课程教学,尤其是刑事法学课程的教学,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