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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路边的野菊叩响了秋天的门扉,一字排开的大雁找到了南归的方向。九月,亦是我们相识的结缘月。
在一个秋风送爽的午后,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瞧,是一个陌生的外地座机号码。“喂,您好,我是××编辑部的编辑,您的一篇文章发表在了××杂志第十期,请把您的通信地址、银行卡账号信息发到编辑邮箱……”挂断电话,我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成功在杂志上发表文章,眼看心爱的文字变成铅字,我的心情激动得溢于言表。
激动过后,我冷静下来,仔细回忆自己是什么时候投的稿,为什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感觉一切如梦一般,但我还是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周小雨。周小雨听到后也异常兴奋:“我就说你一定可以的!看来我没有白帮你投稿哟。”
原来真的是她。
周小雨是一个性格活泼的女孩,一头清爽的短发,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落在稍显方正又棱角分明的脸上,再配上两弯浓浓的眉毛,仿佛有一股英气从内而外散发出来,总之是一个和我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性格上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女生。我与她能成为好朋友,这还要从一次小小的纠纷说起。
刚上中学时,我们睡的是大通铺,我的床正好与周小雨挨着。那时的我喜欢留长发,但长发有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就是爱掉头发。一开始,我并没有留意这个问题。有一次回宿舍,刚走到门口,我就听到周小雨在和其他舍友抱怨着我的头发掉到了她的床铺上。听到她们在背后议论我,我并没有发作,而是默默地走了进来。周小雨看到我后也噤了声。从那以后,我每天梳好头发后都会认真地找一找掉落的头发,特别是周小雨那边的。大概是我这种不卑不亢、知错就改的态度感化了周小雨,后来我们重新分了宿舍,周小雨反而主动提出要跟我睡上下铺。那时,正是我们刚入学的第一个月——九月,我们也从此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我喜欢写文字,常常会把映入眼帘的、触动内心的事物——或是一幅风景画,又或是对一些事件的感慨——写在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上。而每一页的空白处则是独属于周小雨的“阵地”,是她任意发挥读后感的地方。周小雨可以说是我唯一的忠實读者,或评论鼓励,或点赞激赏,我写的每一则文字她都会有滋有味地评论一番,并且每次都苦口婆心地劝我,让我把这一小段话扩写成一篇文章。可我总是拖延,难以成文。
后来有一天,也不知是什么机缘,周小雨竟然成了我们学校文学社的新社长。过了一阵,她找到我说,文学社要出一期校报,请我帮忙写篇文章,就用我刚写在笔记本上的那一段描写梧桐的文字,把它扩写成一篇文章。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那篇文章,交给了周小雨。不久,校报发行了,那篇文章被铅印在了醒目的位置上。再后来,我的文章在校报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也越写越顺手,越写越有自信,甚至拥有了不少校友读者粉丝。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身为理科“学霸”的她,完全是为了我,才去竞选文学社社长。她觉得我的文字不应该被埋没在小小的笔记本里,应该有更多展示的机会。为了提高竞选优势,她一连几个晚上都泡在图书馆里苦读,以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常常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去上课。竞选的波折和辛苦我是从别的同学处听来的,而她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非常优秀地拿下了文学社社长的职位哦!”
现在,我也终于知道,原来是她悄悄地帮我把我没有自信投出去的稿子投给了杂志社,结果文章真的被发表了。我想把这一份感谢送给她,感谢她一直在我耳边“碎碎念”,让我坚持写作,帮我找到了文字被更多人看到的机会,更让我体会到了被认可的幸福感。
时光荏苒,夏去秋来,又过了一个充满回忆的九月,多少甜蜜旧事,萦绕在心间,化作片片烟云随风飘散。念过往,青葱岁月里的相互扶持,每一处心灵深处的小悸动,都是用心书写的故事。即使故事重来,我想,她依然会是那个与我在青春岁月里不见不散的好朋友。
在一个秋风送爽的午后,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瞧,是一个陌生的外地座机号码。“喂,您好,我是××编辑部的编辑,您的一篇文章发表在了××杂志第十期,请把您的通信地址、银行卡账号信息发到编辑邮箱……”挂断电话,我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成功在杂志上发表文章,眼看心爱的文字变成铅字,我的心情激动得溢于言表。
激动过后,我冷静下来,仔细回忆自己是什么时候投的稿,为什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感觉一切如梦一般,但我还是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周小雨。周小雨听到后也异常兴奋:“我就说你一定可以的!看来我没有白帮你投稿哟。”
原来真的是她。
周小雨是一个性格活泼的女孩,一头清爽的短发,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落在稍显方正又棱角分明的脸上,再配上两弯浓浓的眉毛,仿佛有一股英气从内而外散发出来,总之是一个和我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性格上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女生。我与她能成为好朋友,这还要从一次小小的纠纷说起。
刚上中学时,我们睡的是大通铺,我的床正好与周小雨挨着。那时的我喜欢留长发,但长发有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就是爱掉头发。一开始,我并没有留意这个问题。有一次回宿舍,刚走到门口,我就听到周小雨在和其他舍友抱怨着我的头发掉到了她的床铺上。听到她们在背后议论我,我并没有发作,而是默默地走了进来。周小雨看到我后也噤了声。从那以后,我每天梳好头发后都会认真地找一找掉落的头发,特别是周小雨那边的。大概是我这种不卑不亢、知错就改的态度感化了周小雨,后来我们重新分了宿舍,周小雨反而主动提出要跟我睡上下铺。那时,正是我们刚入学的第一个月——九月,我们也从此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我喜欢写文字,常常会把映入眼帘的、触动内心的事物——或是一幅风景画,又或是对一些事件的感慨——写在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上。而每一页的空白处则是独属于周小雨的“阵地”,是她任意发挥读后感的地方。周小雨可以说是我唯一的忠實读者,或评论鼓励,或点赞激赏,我写的每一则文字她都会有滋有味地评论一番,并且每次都苦口婆心地劝我,让我把这一小段话扩写成一篇文章。可我总是拖延,难以成文。
后来有一天,也不知是什么机缘,周小雨竟然成了我们学校文学社的新社长。过了一阵,她找到我说,文学社要出一期校报,请我帮忙写篇文章,就用我刚写在笔记本上的那一段描写梧桐的文字,把它扩写成一篇文章。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那篇文章,交给了周小雨。不久,校报发行了,那篇文章被铅印在了醒目的位置上。再后来,我的文章在校报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也越写越顺手,越写越有自信,甚至拥有了不少校友读者粉丝。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身为理科“学霸”的她,完全是为了我,才去竞选文学社社长。她觉得我的文字不应该被埋没在小小的笔记本里,应该有更多展示的机会。为了提高竞选优势,她一连几个晚上都泡在图书馆里苦读,以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常常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去上课。竞选的波折和辛苦我是从别的同学处听来的,而她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非常优秀地拿下了文学社社长的职位哦!”
现在,我也终于知道,原来是她悄悄地帮我把我没有自信投出去的稿子投给了杂志社,结果文章真的被发表了。我想把这一份感谢送给她,感谢她一直在我耳边“碎碎念”,让我坚持写作,帮我找到了文字被更多人看到的机会,更让我体会到了被认可的幸福感。
时光荏苒,夏去秋来,又过了一个充满回忆的九月,多少甜蜜旧事,萦绕在心间,化作片片烟云随风飘散。念过往,青葱岁月里的相互扶持,每一处心灵深处的小悸动,都是用心书写的故事。即使故事重来,我想,她依然会是那个与我在青春岁月里不见不散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