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系下的最佳选择.现阶段由于我国制度不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在运作中包含了诸如财务风险、内幕交易风险、监管真空风险、连锁风险等多种风险,因此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防火墙,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的监管的防范。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风险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公司集团下面有着不同的平行的金融机构的集团公司,这些金融机构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每个机构分别进行不相交叉的业务。在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出现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现阶段适应金融业迅猛发展的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历程
1、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别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和监管模式: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
2、对比不同监管体制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都可以进入自身以及其他的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混业经营能够优化银行资产结构,有利于分散资产风险,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使银行资产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如果允许银行把资金直接投入证券市场,会产生泡沫股市,引起一系列的危机。
分业经营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者同证券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分业经营的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本行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和有效利用,充分实现其效益。风险集中。一旦市场出现较大风险,分业经营只凭借本身的业务而没有其他业务来分散风险会使得面临的风险较为集中。
从近几年金融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法国兴业银行事件和巴林银行事假客观上说明了混业经营在金融监管及运营上存在很多风险和漏洞。从我国现实的国情来说,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仍不够成熟。典型的案例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因涉嫌违规,导致投资者大亏。可见在目前情形下,分业经营仍然是我国金融业的最佳选择。
二、目前我国监管体制下的特殊产物—金融控股公司
在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体制而国外实行混业经营体制下,为了应对国外金融业机构的竞争压力,迫切需要一种模式能既满足当前我们对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又要在我国金融法律和政策的监管下,金融控股公司或是一种有效的混业经营制度安排,是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特殊产物。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及风险
1、金融控股公司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并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实力。金融控股公司在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要比单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单独的优势要强。能实现规模经济,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2)顺应国际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大趋势。近几年,随着科技和金融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金融业进一步的融合,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不利于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3)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监控金融风险。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更高要求,作为各监管机构可以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机构的专长可以各自发挥出来,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这也有利于我国监管体系的长远发展。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潜在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能实现规模经济,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其旗下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密切,一旦出现危机,其救援成本都相当巨大,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会很深远。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1)内幕交易。若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银行业和证券业进行内幕交易,其损害会比单纯的证券业内幕交易要大的多,会造成整个金融业的动荡和公众对于银行和证券机构的不信任,从而发生挤兑风险。
(2)连锁风险。在分业经营体制下,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能发生危机或破产,风险会随着系统的内部交易相互传递,造成整体的风险。
(3)财务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把资本注入等手段建立的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金融集团,有利于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相反,一旦出现金融风险,使一个部门的风险迅速传播到整个系统内。
(4)监管真空。金融控股公司涉及银行、证券等多个行业,监管方法不同,难以形成统一监管体系,就可能形成监管上的真空。不利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甚至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
四、加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措施
金融控股公司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提供金融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要在合理利用其有用性的前提下学会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防范内幕交易风险
针对内幕交易,要求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能减弱集团风险传递和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防范连锁风险
风险评估是把握公司风险的关键步骤,决定着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生存。较为典型的是光大证券建立了一套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了光大的不断向前发展。
3、设立完备的财务体系
金融控股公司从事着多种金融业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综合反应和评价财务信息,根据其评价从而对其风险进行防控。
4、立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立法监管,促进不同监管机构的合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金融控股公司有不同的金融机构,我们要针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5、加大对市场准入的监管
要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建立安全的金融体系。市场准入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从金融控股公司建立的根本上加强防范才能为今后的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6、设立健全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
光大集团针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五个方面监督机制建设。一是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权责安排,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三是监督企业高管,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提高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五是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力度。可见,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的完善,优化组织结构的运行,有利于抵御外部风险。
综上所述,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使得金融业运营效率大大提高,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是我们必须加强防范的,在未雨绸缪的事前风险控制的同时,我们更要积累经验,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的不断向前发展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艳,李璐飞.如何有效的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J].北方经济,2007(04):70-71
[2] 马赞军,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问题与发展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8(13):35-37
[3] 周中举.略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规制[J].内江科技.2010(10):156-157
[4] 张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19):199
[5] 朱德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探析[J].投资研究,2010(4):20-25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风险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公司集团下面有着不同的平行的金融机构的集团公司,这些金融机构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每个机构分别进行不相交叉的业务。在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出现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现阶段适应金融业迅猛发展的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历程
1、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别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和监管模式: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
2、对比不同监管体制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都可以进入自身以及其他的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混业经营能够优化银行资产结构,有利于分散资产风险,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使银行资产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如果允许银行把资金直接投入证券市场,会产生泡沫股市,引起一系列的危机。
分业经营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者同证券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分业经营的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本行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和有效利用,充分实现其效益。风险集中。一旦市场出现较大风险,分业经营只凭借本身的业务而没有其他业务来分散风险会使得面临的风险较为集中。
从近几年金融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法国兴业银行事件和巴林银行事假客观上说明了混业经营在金融监管及运营上存在很多风险和漏洞。从我国现实的国情来说,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仍不够成熟。典型的案例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因涉嫌违规,导致投资者大亏。可见在目前情形下,分业经营仍然是我国金融业的最佳选择。
二、目前我国监管体制下的特殊产物—金融控股公司
在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体制而国外实行混业经营体制下,为了应对国外金融业机构的竞争压力,迫切需要一种模式能既满足当前我们对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又要在我国金融法律和政策的监管下,金融控股公司或是一种有效的混业经营制度安排,是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特殊产物。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及风险
1、金融控股公司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并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实力。金融控股公司在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要比单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单独的优势要强。能实现规模经济,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2)顺应国际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大趋势。近几年,随着科技和金融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金融业进一步的融合,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不利于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3)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监控金融风险。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更高要求,作为各监管机构可以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机构的专长可以各自发挥出来,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这也有利于我国监管体系的长远发展。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潜在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能实现规模经济,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其旗下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密切,一旦出现危机,其救援成本都相当巨大,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会很深远。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1)内幕交易。若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银行业和证券业进行内幕交易,其损害会比单纯的证券业内幕交易要大的多,会造成整个金融业的动荡和公众对于银行和证券机构的不信任,从而发生挤兑风险。
(2)连锁风险。在分业经营体制下,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能发生危机或破产,风险会随着系统的内部交易相互传递,造成整体的风险。
(3)财务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把资本注入等手段建立的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金融集团,有利于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相反,一旦出现金融风险,使一个部门的风险迅速传播到整个系统内。
(4)监管真空。金融控股公司涉及银行、证券等多个行业,监管方法不同,难以形成统一监管体系,就可能形成监管上的真空。不利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甚至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
四、加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措施
金融控股公司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提供金融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要在合理利用其有用性的前提下学会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防范内幕交易风险
针对内幕交易,要求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能减弱集团风险传递和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防范连锁风险
风险评估是把握公司风险的关键步骤,决定着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生存。较为典型的是光大证券建立了一套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了光大的不断向前发展。
3、设立完备的财务体系
金融控股公司从事着多种金融业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综合反应和评价财务信息,根据其评价从而对其风险进行防控。
4、立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立法监管,促进不同监管机构的合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金融控股公司有不同的金融机构,我们要针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5、加大对市场准入的监管
要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建立安全的金融体系。市场准入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从金融控股公司建立的根本上加强防范才能为今后的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6、设立健全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
光大集团针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五个方面监督机制建设。一是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权责安排,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三是监督企业高管,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提高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五是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力度。可见,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的完善,优化组织结构的运行,有利于抵御外部风险。
综上所述,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使得金融业运营效率大大提高,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是我们必须加强防范的,在未雨绸缪的事前风险控制的同时,我们更要积累经验,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的不断向前发展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艳,李璐飞.如何有效的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J].北方经济,2007(04):70-71
[2] 马赞军,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问题与发展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8(13):35-37
[3] 周中举.略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规制[J].内江科技.2010(10):156-157
[4] 张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19):199
[5] 朱德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探析[J].投资研究,2010(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