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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中央加大了惩治权钱交易的个人腐败和集体腐败,但另一种形式——变异型腐败依然大量存在,这种腐败增大了司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引起极坏的社会影响。它的原因在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和道德机制的弱化,如官员问责制范围偏窄,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快立法,改革反腐机构,建设一个干净的政治环境。
关键词:制约;权力;对策
在“八荣八耻”成为公众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建设的标杆时,腐败这个社会顽疾,还在妨碍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腐败以公共权力为资本,背离公共利益目标,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物质和非物质利益。其外化形式表现在:个人腐败——权力拥有者错误使用公众委托的权力,让自己或亲近的人非法富裕起来;集体腐败——拥有权力的部分或全体成员,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我国政府对这两种腐败历来都严惩不贷,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标本兼治,不断提高腐败的机会成本。但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有别于私入腰囊的腐败现象(本文称之为变异型腐败),它们引起的巨额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样应该引起深思。
一、变异型腐败的定义以及特征
变异型腐败与公共权力私有化的传统性腐败相对,是在外界对以权谋私的约束不断加强的前提下,掌握权力的国家行政人员公开打着集体、公家的幌子,达到自身享受最大化的一种职务消费行为。其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是有别于中饱私囊的主体大、人数多的集体享受行为
传统的行政学理论总是假定和宣传政府官员是社会的公仆,大公无私,具有崇高的为公众服务的职业道德,在现实中这些假定在很大程度上是难以成立的。权力拥有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面对诱惑也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追求自身舒适程度的最大化。在现实的政治环境中,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传统性腐败越来越受到来自法律、行政、社会的压力,腐败分子很难或者说不敢直接进行权钱交易,使得经济人的本性在某种程度上被压抑。但当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资料不能满足理想的生活需求时,超越国情,追求自身享受效用最大化的职务消费应运而生,遍地开花的党政干部培训中心就是一个明证。据报道,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党政机关纷纷兴建“培训中心”,这本来是着眼于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好事。但调查发现,这些培训中心往往成为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培训等为一体的豪华宾馆,越来越偏离了创办之初的本意。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超过10000家,其中85%以上处于亏损和临亏状态,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培训中心的亏损率甚至超过90%,这类培训中心即使亏损全国各地还大力效仿,原因在于一些为官者们利用这些场所进行资金转移,达到享受满足等深层目的,而且人数众多的集体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此类集体享受行为,是腐败者在反腐倡廉打击的大环境下作为经济人、政治人、道德人追求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的最佳结合点。
2.变异型腐败贴着为公无过的标签
变异型腐败的第二个特征是:打着公家的旗号过度消费,致使腐败者和社会都认为是这种消费行为为公无过。2005年我国公车消费高达3000亿元人民币,远远超过军费开支,更超教育和医疗费用总和,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8%。该年公务员的整体职务消费也超过7000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2.1%。与1978年相比,我国财政收入增长28倍, 行政管理费用却增长了140倍。(具体数据见表1)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6%。我国的这些过度职务消费,膨胀的行政管理费,挤占了社会积累基金的比例,减少了预算投资,增大了经济发展的成本。
3.公开地违规操作
由于不中饱私囊和贴着为公无过的标签,变异型腐败才有区别于传统型腐败的最显著特征:阳光下公开操作。郑州惠济区财政收入仅2亿,区政府斥资7亿,建成占地530亩的奢侈办公大楼供集体使用。权力拥有者们认为为公就不违背道德和法律,打着国家集体利益的幌子,实际上在固化小集团的利益体制。
4.惩治更加困难、社会影响极坏
传统型腐败事件一旦东窗事发,国家政府对此严惩不贷,这是向社会传递的一种信息:中央立志要建立一个廉洁公正、服务人民的政府。这种信息给老百姓振奋人心和积极向上的鼓舞。但变异型腐败的不合理行为,披着为公的合理外衣和并不私入腰囊的特征,司法部门很难对此定性和定量惩治。同时这些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劣币驱逐良币,贪官驱逐清官,造成的社会后果亵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伤害了权力委托者的感情,破坏了社会公平,浪费了宝贵资源,最终结果是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执政党失去民心。
二、对变异型腐败的原因分析
1.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是行为人在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要素支出,分显性和隐性。显性成本是指各种实际支出的成本;,隐性成本并非实际支出,而是在稀缺性的世界中选择一种东西意味着要放弃的物品或劳务的价值,也称机会成本。变异型腐败的成本也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部分,显性指腐败者选择这类行为可能受到的各种处罚,主要表现为党纪、行政和刑事处分。隐性指腐败者放弃清廉承担的各种名誉损失。不论是大兴土木造豪华大楼,还是购买高档大排量公车,腐败者们付出的是来源于百姓纳税的国家财政,表现形式是集体消费,受到党纪、行政、刑事的惩罚几率几乎为零,即他们所承担的显性、隐性成本为零,收益到物质、精神各方面享受,收益大大超出成本是变异型腐败存在的最根本原因。
2.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在我国,政府以法律为工具全方位地管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拥有对各领域进行干预的绝对权力,政府部门特别是“一把手”掌握着人、财、物的支配权。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济人”的特性使部分“一把手”在做一些行政决策由谋求社会公共利益改变为追求自身或小集团的最大利益满足,从而使行政权力失去公正、公平。
4.制度的缺陷
邓小平同志早在 1980年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甚至会走向反面。” 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构造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作用的众多约束,制度安排最优要达到制度均衡,即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持满意态度而无意去改变。从供求关系来看,制度均衡就是制度供给适应制度需求,我国现行体制一方面,制度供给小于制度需求:如检举机制不完善,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舆论监督机制缺失。另一方面,制度供给大于制度需求:大量政府规制存在就是制度供给过剩的表现。规制一方面培育公民尊重法理权威和规则的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产生经济租金,给政府留下大量创造过度使用权力的机会。现实的法律和规制对变异型腐败往往是法网有情,法不责众。
4.道德启示机制弱化
腐败的原因除了外在的制度缺失,内因就是个人私欲的膨胀和自律不足,自律不强的官员对外在的监督约束想方设法去规避、突破甚至践踏。他律的制度建设是不可能完备无缺的,最优的状态是将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官员的自觉,使官员达到符合公共性道德要求和公务员职业规范的政治人。必须承认,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启示机制受价值多元化的冲击逐步呈现弱化。社会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特权办事等变异型腐败行为,持无奈的接受态度:官阶与待遇相当是“常例”和“潜规则”,是政治上“成熟”的标志。
三、非传统性腐败的对策思考
1.加强舆论监督,增加公众参与
无论是反腐和防腐,都必须依靠公众的力量,公众是任何一种形式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反腐的最大支持者。据人民检查院统计,70%以上的腐败案件都是公众举报的。我国应从制度上保障举报人和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个人权利,严惩对他们打击报复。公众监督的机会越多,反腐成本越低,腐败的机会成本和政治压力就越大。
2.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反贪污法》
在法律框架内打击腐败,防止腐败,把防腐和反腐提高到法律的高度,这对腐败分子是巨大的压力,对百姓是巨大的鼓舞。《反贪污法》可以形成强大的政治威慑力,增加腐败的现实成本。
3.加强教育培训,构建完善的心理防腐、反腐机制
构建完善的心理防腐、反腐机制是要把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行政规范和业务教育培训,同反腐败心理教育培训结合和统一起来,改变思想政治培训停留于表面的现状,透过以情感人推动以理服人、以法明人,必要时施加由弱到强的刺激、激励、震慑等心理压力,以不容置疑的事实、广泛公认的心声、舆论一致的道理,来排除心理健康的阻碍,突破心理矛盾的缺口。
变异型腐败,是我们党、我国政府树立亲民、爱民形象的拦路虎,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只要政府能坚定不移地进行立法、制度及配套措施的建设,相信一定能够遏制住阳光下的变异型腐败,还我们干净的政治环境。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杨欢亮.体制转轨国家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89-90.
[2]胡鞍钢,过勇.转型期防治腐败的综合战略与制度设计[J].管理世界,2001,6:56-58.
关键词:制约;权力;对策
在“八荣八耻”成为公众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建设的标杆时,腐败这个社会顽疾,还在妨碍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腐败以公共权力为资本,背离公共利益目标,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物质和非物质利益。其外化形式表现在:个人腐败——权力拥有者错误使用公众委托的权力,让自己或亲近的人非法富裕起来;集体腐败——拥有权力的部分或全体成员,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我国政府对这两种腐败历来都严惩不贷,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标本兼治,不断提高腐败的机会成本。但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有别于私入腰囊的腐败现象(本文称之为变异型腐败),它们引起的巨额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样应该引起深思。
一、变异型腐败的定义以及特征
变异型腐败与公共权力私有化的传统性腐败相对,是在外界对以权谋私的约束不断加强的前提下,掌握权力的国家行政人员公开打着集体、公家的幌子,达到自身享受最大化的一种职务消费行为。其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是有别于中饱私囊的主体大、人数多的集体享受行为
传统的行政学理论总是假定和宣传政府官员是社会的公仆,大公无私,具有崇高的为公众服务的职业道德,在现实中这些假定在很大程度上是难以成立的。权力拥有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面对诱惑也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追求自身舒适程度的最大化。在现实的政治环境中,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传统性腐败越来越受到来自法律、行政、社会的压力,腐败分子很难或者说不敢直接进行权钱交易,使得经济人的本性在某种程度上被压抑。但当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资料不能满足理想的生活需求时,超越国情,追求自身享受效用最大化的职务消费应运而生,遍地开花的党政干部培训中心就是一个明证。据报道,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党政机关纷纷兴建“培训中心”,这本来是着眼于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好事。但调查发现,这些培训中心往往成为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培训等为一体的豪华宾馆,越来越偏离了创办之初的本意。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超过10000家,其中85%以上处于亏损和临亏状态,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培训中心的亏损率甚至超过90%,这类培训中心即使亏损全国各地还大力效仿,原因在于一些为官者们利用这些场所进行资金转移,达到享受满足等深层目的,而且人数众多的集体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此类集体享受行为,是腐败者在反腐倡廉打击的大环境下作为经济人、政治人、道德人追求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的最佳结合点。
2.变异型腐败贴着为公无过的标签
变异型腐败的第二个特征是:打着公家的旗号过度消费,致使腐败者和社会都认为是这种消费行为为公无过。2005年我国公车消费高达3000亿元人民币,远远超过军费开支,更超教育和医疗费用总和,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8%。该年公务员的整体职务消费也超过7000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2.1%。与1978年相比,我国财政收入增长28倍, 行政管理费用却增长了140倍。(具体数据见表1)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6%。我国的这些过度职务消费,膨胀的行政管理费,挤占了社会积累基金的比例,减少了预算投资,增大了经济发展的成本。
3.公开地违规操作
由于不中饱私囊和贴着为公无过的标签,变异型腐败才有区别于传统型腐败的最显著特征:阳光下公开操作。郑州惠济区财政收入仅2亿,区政府斥资7亿,建成占地530亩的奢侈办公大楼供集体使用。权力拥有者们认为为公就不违背道德和法律,打着国家集体利益的幌子,实际上在固化小集团的利益体制。
4.惩治更加困难、社会影响极坏
传统型腐败事件一旦东窗事发,国家政府对此严惩不贷,这是向社会传递的一种信息:中央立志要建立一个廉洁公正、服务人民的政府。这种信息给老百姓振奋人心和积极向上的鼓舞。但变异型腐败的不合理行为,披着为公的合理外衣和并不私入腰囊的特征,司法部门很难对此定性和定量惩治。同时这些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劣币驱逐良币,贪官驱逐清官,造成的社会后果亵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伤害了权力委托者的感情,破坏了社会公平,浪费了宝贵资源,最终结果是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执政党失去民心。
二、对变异型腐败的原因分析
1.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是行为人在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要素支出,分显性和隐性。显性成本是指各种实际支出的成本;,隐性成本并非实际支出,而是在稀缺性的世界中选择一种东西意味着要放弃的物品或劳务的价值,也称机会成本。变异型腐败的成本也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部分,显性指腐败者选择这类行为可能受到的各种处罚,主要表现为党纪、行政和刑事处分。隐性指腐败者放弃清廉承担的各种名誉损失。不论是大兴土木造豪华大楼,还是购买高档大排量公车,腐败者们付出的是来源于百姓纳税的国家财政,表现形式是集体消费,受到党纪、行政、刑事的惩罚几率几乎为零,即他们所承担的显性、隐性成本为零,收益到物质、精神各方面享受,收益大大超出成本是变异型腐败存在的最根本原因。
2.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在我国,政府以法律为工具全方位地管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拥有对各领域进行干预的绝对权力,政府部门特别是“一把手”掌握着人、财、物的支配权。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济人”的特性使部分“一把手”在做一些行政决策由谋求社会公共利益改变为追求自身或小集团的最大利益满足,从而使行政权力失去公正、公平。
4.制度的缺陷
邓小平同志早在 1980年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甚至会走向反面。” 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构造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作用的众多约束,制度安排最优要达到制度均衡,即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持满意态度而无意去改变。从供求关系来看,制度均衡就是制度供给适应制度需求,我国现行体制一方面,制度供给小于制度需求:如检举机制不完善,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舆论监督机制缺失。另一方面,制度供给大于制度需求:大量政府规制存在就是制度供给过剩的表现。规制一方面培育公民尊重法理权威和规则的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产生经济租金,给政府留下大量创造过度使用权力的机会。现实的法律和规制对变异型腐败往往是法网有情,法不责众。
4.道德启示机制弱化
腐败的原因除了外在的制度缺失,内因就是个人私欲的膨胀和自律不足,自律不强的官员对外在的监督约束想方设法去规避、突破甚至践踏。他律的制度建设是不可能完备无缺的,最优的状态是将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官员的自觉,使官员达到符合公共性道德要求和公务员职业规范的政治人。必须承认,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启示机制受价值多元化的冲击逐步呈现弱化。社会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特权办事等变异型腐败行为,持无奈的接受态度:官阶与待遇相当是“常例”和“潜规则”,是政治上“成熟”的标志。
三、非传统性腐败的对策思考
1.加强舆论监督,增加公众参与
无论是反腐和防腐,都必须依靠公众的力量,公众是任何一种形式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反腐的最大支持者。据人民检查院统计,70%以上的腐败案件都是公众举报的。我国应从制度上保障举报人和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个人权利,严惩对他们打击报复。公众监督的机会越多,反腐成本越低,腐败的机会成本和政治压力就越大。
2.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反贪污法》
在法律框架内打击腐败,防止腐败,把防腐和反腐提高到法律的高度,这对腐败分子是巨大的压力,对百姓是巨大的鼓舞。《反贪污法》可以形成强大的政治威慑力,增加腐败的现实成本。
3.加强教育培训,构建完善的心理防腐、反腐机制
构建完善的心理防腐、反腐机制是要把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行政规范和业务教育培训,同反腐败心理教育培训结合和统一起来,改变思想政治培训停留于表面的现状,透过以情感人推动以理服人、以法明人,必要时施加由弱到强的刺激、激励、震慑等心理压力,以不容置疑的事实、广泛公认的心声、舆论一致的道理,来排除心理健康的阻碍,突破心理矛盾的缺口。
变异型腐败,是我们党、我国政府树立亲民、爱民形象的拦路虎,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只要政府能坚定不移地进行立法、制度及配套措施的建设,相信一定能够遏制住阳光下的变异型腐败,还我们干净的政治环境。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杨欢亮.体制转轨国家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89-90.
[2]胡鞍钢,过勇.转型期防治腐败的综合战略与制度设计[J].管理世界,2001,6: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