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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几代国民来说,“地主阶级”都曾经是最令人切齿憎恶的对象。比如与笔者年龄相仿的人们,一律是上幼儿园伊始就需要天天学习那位与地主拼死斗争的“小英雄”刘文学;到后来“上山下乡”时,被允许听到的几乎所有故事,更是按照“队长犯错误,书记来帮助,揪出老地主,故事就结束”这唯一模式而编写——“老地主”既然是天下一切暴虐和阴谋的根源,那么与他们的“阶级斗争”必须铁定成为万事万物的“纲”,也就顺理成章。
如此背景之下,当我们无数次被告知“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主导着秦汉以后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进程”,当然会对之笃信不疑。
直到很久以后,渐渐有了很多自己的体会,并读到经济史学家和制度史学家王毓铨先生的一段文字,才知道那套流行说法的或许不然。
王毓铨先生一语道破要害的原话是:中国皇权社会是由“官等级”和“民等级”这样的“两大等级构成的”,所以他认为,如果不认识皇权统治下的官民间的对峙,“将无法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它的生产关系、阶级结构,以及经济生产、政治制度、法律、意识形态。对这个问题的正确了解将是了解古代中国的一把钥匙。”(《(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分>写作提纲》)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官等级”高高在上的法权地位,它对“民等级”的绝对统治和无处不在的经济压迫,以及这种统治权力2000多年间的神圣不可丝毫触动,是几乎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
李世民总结:“中民竭产”:是制度危机的典型体现
早在加多年前,王毓铨先生就做出如此清晰简洁的厘定,今天想来这才是真正的“纲举目张”。因为如果对中国历史事实有起码的尊重,就很容易看到:只有统治权力的专制性(而并非天生万恶的“老地主”),才是包括众多中产阶层在内的全体国民之公敌,而且至迟在7世纪,中国历史的这个要穴就已经被揭示出来。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分析隋末大动乱时指出:这场巨大惨痛的制度危机和社会灾难,其基本表征就是“万姓力殚”、“中民竭产”(《隋高帝论》)——显而易见,所谓“万姓力殚”是说天下一切阶层(包括地主阶层),毫无例外地在统治权力的残酷压迫下沦人无以为生的境地,而“中民竭产”更是特别强调:在这种普遍受害之中,尤其以中产阶层的破产为其典型。
通观秦汉以后的情况,不难知道李世民总结的这个规律贯穿了漫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比如宋代著名的例子:北宋的王小波原是茶商,因为朝廷垄断市场的极尽专横(“禁私市,商贾不行”)才大规模起事造反,即苏辙所说:“大盗王小波、李顺等因贩茶失职,穷为剽劫。”我们后来长期把“王小波起事”定义为“农民起义”,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16世纪前后中西经济社会史的对比
中国传统社会后期的情况,进一步证明了上述规律。
因为统治权力的专制性,此时比前代又有了大的发展和加强,在经济领域中的相应结果,就是“中民竭产”的程度更加普遍彻底,其悲剧性更加令人扼腕,尤其是推动、引发社会危机连锁爆发的广度和强度,更为前代所未有。不妨以明代中期(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为例。
我们知道:16世纪在欧洲史和世界史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随着罗马法复兴、宗教改革、商业革命、价格革命、文艺复兴等的兴起,延至16世纪以后,由中世纪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已经在欧洲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确立了不可逆转之势,所以1500年就普遍被历史学家看作是中世纪社会与近代社会之间的分水岭。马克思更直截了当地说:“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而所有这些深刻的变化,无一不是建立在新兴有产阶级勃兴的基础上。到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大批私营联合公司更是层出不穷,其经济和政治影响力迅速扩张。
而同一时期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至16世纪初期,即使是在自然条件非常优越、经济最发达的东南地区,当地的世代望族也已经在奇重难耐的官府赋役压迫之下,濒于破产和流亡,即著名文学家归有光记述的:
吾外祖兄弟四人,世有悖德,而家最为饶,高闵大第,相望吴淞江之上。外祖于兄弟中最少,而伯祖之子孙,往往有入太学,仕州县者。然在正德之末,并以赋役所困,几至流徒!
(《良士堂寿宴序》)
“家最为饶”、族中往往还有出人头地者成为中下级官员的地主之家,尚且如此,则当时广大百姓除了破产流徙、揭竿造反或者投靠倭寇之外,更没有任何生路:
夫东南赋税半天下,民穷财尽,已非一日。今重以此扰(注:指官府以防备倭寇名目而大肆加征赋税),愈不堪命。故富者贫,而贫者死。其不死者,敝衣枵腹,横被苛敛,皆曰:“与其守分而痰死,孰若从(倭)寇而倬生?”(《上总制书》)
这里除了“民穷财尽”,这权力专制性恶性膨胀之下唯一可能的经济结局之外,还可注意的是:从上述记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倭寇当时所以能够对中国东南地区造成巨大危害,这与“富者贫,贫者死”的社会内部危机有着直接的关系。
农村的情况如此,那么城市里工商业和工商阶层的境况又如何?以袁宏道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对湖北沙市这南北商业枢纽的描述为例:
荆商之困极矣。弟犹记少年过沙市时,嚣虚如沸,诸大商巨贾,鲜衣怒马,往来平康问,金钱如丘,绨锦如苇。不数年中,居民耗损,市肆寂寥。居者转而南亩,商者化为游客,鬻房典仆之家,十室而九。……中官之虎而翼者至矣,穷奇之腹,复何所厌?垂危之病,而加之以毒,荆人岂有命哉!……时事如此,将何所托足,虽江河为泪,恐不足以尽贾生之哭也!
(《答沈伯函》)
从这段记述中可以看到,作者年轻时,沙市(属荆州府江陵县)等商业枢纽城市的经济曾经相当繁荣,但随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沦落到一派萧条的境地。尤其是袁宏道一语道出了“荆商之困极矣”的原因,即经济钦差们(“中官”)的贪婪专横程度,就像长了翅膀的老虎可以随处吃人那样恣肆无忌;他文中提到的“穷奇”,更是神话传说中的吃人恶兽——不得不用此类最极端的比喻才能形容当时权力专制性有着何等的嚣张。尤其是,人们只能用“江河为泪”的束手悲凄来面对这些“长了翅膀的老虎”,却不能对其有任何一点制度化的刚性制约,如此趋势下,“富者贫,贫者死”等普遍的社会悲剧,以及由此所造成中西经济发展史的迥异结果,就是必然的了。
如此背景之下,当我们无数次被告知“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主导着秦汉以后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进程”,当然会对之笃信不疑。
直到很久以后,渐渐有了很多自己的体会,并读到经济史学家和制度史学家王毓铨先生的一段文字,才知道那套流行说法的或许不然。
王毓铨先生一语道破要害的原话是:中国皇权社会是由“官等级”和“民等级”这样的“两大等级构成的”,所以他认为,如果不认识皇权统治下的官民间的对峙,“将无法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它的生产关系、阶级结构,以及经济生产、政治制度、法律、意识形态。对这个问题的正确了解将是了解古代中国的一把钥匙。”(《(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分>写作提纲》)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官等级”高高在上的法权地位,它对“民等级”的绝对统治和无处不在的经济压迫,以及这种统治权力2000多年间的神圣不可丝毫触动,是几乎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
李世民总结:“中民竭产”:是制度危机的典型体现
早在加多年前,王毓铨先生就做出如此清晰简洁的厘定,今天想来这才是真正的“纲举目张”。因为如果对中国历史事实有起码的尊重,就很容易看到:只有统治权力的专制性(而并非天生万恶的“老地主”),才是包括众多中产阶层在内的全体国民之公敌,而且至迟在7世纪,中国历史的这个要穴就已经被揭示出来。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分析隋末大动乱时指出:这场巨大惨痛的制度危机和社会灾难,其基本表征就是“万姓力殚”、“中民竭产”(《隋高帝论》)——显而易见,所谓“万姓力殚”是说天下一切阶层(包括地主阶层),毫无例外地在统治权力的残酷压迫下沦人无以为生的境地,而“中民竭产”更是特别强调:在这种普遍受害之中,尤其以中产阶层的破产为其典型。
通观秦汉以后的情况,不难知道李世民总结的这个规律贯穿了漫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比如宋代著名的例子:北宋的王小波原是茶商,因为朝廷垄断市场的极尽专横(“禁私市,商贾不行”)才大规模起事造反,即苏辙所说:“大盗王小波、李顺等因贩茶失职,穷为剽劫。”我们后来长期把“王小波起事”定义为“农民起义”,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16世纪前后中西经济社会史的对比
中国传统社会后期的情况,进一步证明了上述规律。
因为统治权力的专制性,此时比前代又有了大的发展和加强,在经济领域中的相应结果,就是“中民竭产”的程度更加普遍彻底,其悲剧性更加令人扼腕,尤其是推动、引发社会危机连锁爆发的广度和强度,更为前代所未有。不妨以明代中期(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为例。
我们知道:16世纪在欧洲史和世界史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随着罗马法复兴、宗教改革、商业革命、价格革命、文艺复兴等的兴起,延至16世纪以后,由中世纪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已经在欧洲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确立了不可逆转之势,所以1500年就普遍被历史学家看作是中世纪社会与近代社会之间的分水岭。马克思更直截了当地说:“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而所有这些深刻的变化,无一不是建立在新兴有产阶级勃兴的基础上。到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大批私营联合公司更是层出不穷,其经济和政治影响力迅速扩张。
而同一时期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至16世纪初期,即使是在自然条件非常优越、经济最发达的东南地区,当地的世代望族也已经在奇重难耐的官府赋役压迫之下,濒于破产和流亡,即著名文学家归有光记述的:
吾外祖兄弟四人,世有悖德,而家最为饶,高闵大第,相望吴淞江之上。外祖于兄弟中最少,而伯祖之子孙,往往有入太学,仕州县者。然在正德之末,并以赋役所困,几至流徒!
(《良士堂寿宴序》)
“家最为饶”、族中往往还有出人头地者成为中下级官员的地主之家,尚且如此,则当时广大百姓除了破产流徙、揭竿造反或者投靠倭寇之外,更没有任何生路:
夫东南赋税半天下,民穷财尽,已非一日。今重以此扰(注:指官府以防备倭寇名目而大肆加征赋税),愈不堪命。故富者贫,而贫者死。其不死者,敝衣枵腹,横被苛敛,皆曰:“与其守分而痰死,孰若从(倭)寇而倬生?”(《上总制书》)
这里除了“民穷财尽”,这权力专制性恶性膨胀之下唯一可能的经济结局之外,还可注意的是:从上述记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倭寇当时所以能够对中国东南地区造成巨大危害,这与“富者贫,贫者死”的社会内部危机有着直接的关系。
农村的情况如此,那么城市里工商业和工商阶层的境况又如何?以袁宏道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对湖北沙市这南北商业枢纽的描述为例:
荆商之困极矣。弟犹记少年过沙市时,嚣虚如沸,诸大商巨贾,鲜衣怒马,往来平康问,金钱如丘,绨锦如苇。不数年中,居民耗损,市肆寂寥。居者转而南亩,商者化为游客,鬻房典仆之家,十室而九。……中官之虎而翼者至矣,穷奇之腹,复何所厌?垂危之病,而加之以毒,荆人岂有命哉!……时事如此,将何所托足,虽江河为泪,恐不足以尽贾生之哭也!
(《答沈伯函》)
从这段记述中可以看到,作者年轻时,沙市(属荆州府江陵县)等商业枢纽城市的经济曾经相当繁荣,但随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沦落到一派萧条的境地。尤其是袁宏道一语道出了“荆商之困极矣”的原因,即经济钦差们(“中官”)的贪婪专横程度,就像长了翅膀的老虎可以随处吃人那样恣肆无忌;他文中提到的“穷奇”,更是神话传说中的吃人恶兽——不得不用此类最极端的比喻才能形容当时权力专制性有着何等的嚣张。尤其是,人们只能用“江河为泪”的束手悲凄来面对这些“长了翅膀的老虎”,却不能对其有任何一点制度化的刚性制约,如此趋势下,“富者贫,贫者死”等普遍的社会悲剧,以及由此所造成中西经济发展史的迥异结果,就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