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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我国《合同法》,我们能够发现其在第113条第二款之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领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是在不足之上也存在较大的问题,比如说合同法中对于惩罚性赔偿一般性规则的界定、赔偿标准、构成要件等多方面也不够清晰,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直接抑制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价值以及功能的发挥,为了能够有效地改善这一现象,本文也就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