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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政协会议是中国宪政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幕。在国内外各种因素的促成下,包括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在内的国内各派政治力量达成了宪政共识,即:改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在中国通过一部民主的宪法,建立一个两院国会制、责任内阁制和省自治制度的宪政国家。但是,由于东北战争的爆发,该方案最终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