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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可转让信用证相比,可转让信用证的特别之处在于:受益人有第一受益人与第二受益人之分,且参与信用证业务的中介银行除付款、承兑、议付银行外还有办理转证的转让行。可转让信用证对作为第二受益人的供货商来说,面临的风险极大。产生风险后,依照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很困难。为了保障权利,本文基于对可转让信用证及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提出了第二受益人可以采取的若干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