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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为进一步规范涉及出租汽车的各类收费行为,加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以及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5]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