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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2009年,江西省审计厅对某市2007、2008年度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主要是预决算级次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税收征收、减免、管理、稽查是否按税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预决算级次进行。其中对非税收入重点审查的是有无重大资金应纳未纳入预算、基金管理,造成体外循环;是否严格按预决算级次进行管理,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支出有无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等,同时要求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延伸审计力度。审计人员通过审阅财政预算外收入专户,对具体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发现和揭露了一起某市水务局为达到少缴省级收入之目的,提供虚假的财务和业务数据,伪造、篡改河道采砂权拍卖合同的违规事实。
一、确定重点,投石问路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该次审计以市政府财政和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预决算级次管理为龙头,以财政收支预决算分配编制管理为基础,以大额财政资金使用流向为主线,因此省级参与分成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成为了审计重点之一。由于某市河道资源丰富,传统的河道采砂业比较发达,随着2006年《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河道采砂业的管理日益规范,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征收力度因此明显加大,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出让河道采砂许可权的形式因此也就全面逐步推开。因此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该市水务局也就成为了本次延伸审计的重点部门。而据该市财政账目反映,市水务局收取的规费数据比较粗略,无法分清哪些是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哪些是河道砂石资源费;哪些是省管河道收费、哪些是市管河道收费;哪些是市本级收费,哪些是县区上解收入。而来源的不同,省级参与分成的比例是不同的,不能明确区分来源,就不能得出应缴省级收入的准确数据。审计人员遂要求该水务局提供两项收费的明细表、业务台账及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经再三催促,财务人员提供了明细表及4份出让合同,但未能提供业务台账。理由是该局业务部门未作台账,至于财政部门数据与合同金额的差额,该局财务人员的解释是此系各县上解市级的分成款,与省级收入无关。审计人员通过对比发现,从其提供的省管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合同看,拍卖款数额远不及邻市的拍卖价款。至此产生两点疑问:一是因为市级要参与市管河道收费的分成,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不可能不掌握全市的此两项收费的台账,不提供台账,必有“猫腻”;二是所提供合同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二、顺藤摸瓜,初现端倪
疑问客观存在,但要通过该市财政部门与水务局所提供账目的“死”数据是找不出答案的。接下来,在选取延伸审计的县区名单时,审计人员决定对实施省管河道采砂权拍卖的两县进行重点审计。由于在对市水务局审计时,审计人员已发现该局财务人员对审计意图非常清楚,已经在回避关键问题,因此在对县水利局延伸审计时,第一时间就找到业务人员要求提供拍卖、出让合同和业务台账,从而了解河道采砂权拍卖的程序及该市此项工作的实际操作流程。通过对比市县两局各自提供的合同,发现河道的标段号被篡改,还有4份合同被隐瞒不报。既然抽取的两个县就发现有假,那么到底假了多少?逐个县延伸审计,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不是明智之举,同时既然已经在这两个县就发现了上下串通的迹象,其他县也难保出现类似情况,造成对其他县延伸审计的效果也难以保证,如何突破僵局,打开工作局面,审计人员就想到了有关业务人员所提到的拍卖流程,这应该是查明事实真相的一个有效切入点。
三、“水”落“实”出,真相大白
按照规定,该市省管、市管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在操作过程中,无论涉及哪个县(区)范围的河道,均需通过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具体实施。那么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就肯定应该有全部的交易记录。而这些交易记录就是查明全部事实真相的关键。审计人员紧紧抓住这一龙头线索,立即赶赴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调查取证,据该中心所提供两年完整的交易明细台账反映,台账记载内容与原始出让合同吻合一致,再通过核对该中心提供的业务数据与市水利局提供的种种资料,发现市水利局存在如下违规事实:首先是提供了1份虚假的收入明细表,其反映的出让价款仅是实际数的20%;二是为了与虚假的收入明细表对应,又出炉了4份虚假的合同,篡改了标段号,改小合同金额;三是隐瞒了18份出让合同。至此,某市水务局为了达到少缴省级收入的目的,提供虚假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财务及业务数据,伪造相关业务资料的违规事实宣告查实。该市水务局得知审计人员掌握了其违规证据后,立即于次日主动将少缴省财政的规费足额缴纳到位。
体会与思考
通过审计实践,我们发现对业务数据的分析和比对显得越来越重要。财务数据是一个个硬梆梆的字符,不够生动、鲜活,难以全面真实反映情况。而要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就必须追根溯源,从业务数据入手开展工作。但是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又是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作为外行很难抓住其特点与要害,有时我们的一些合理怀疑,被貌似有理的解释一带而过,如果了解业务流程,质疑就可以在业务数据中得到求证。审计人员只有凭借缜密的思维、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有效的方法,才有可能抓住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穷本清源。因此熟悉业务活动的各项流程,进一步掌握业务数据,就能够少走很多的弯路,就能够“慧眼”识破绽,拥有更好的视角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江西省审计厅)
2009年,江西省审计厅对某市2007、2008年度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主要是预决算级次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税收征收、减免、管理、稽查是否按税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预决算级次进行。其中对非税收入重点审查的是有无重大资金应纳未纳入预算、基金管理,造成体外循环;是否严格按预决算级次进行管理,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支出有无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等,同时要求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延伸审计力度。审计人员通过审阅财政预算外收入专户,对具体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发现和揭露了一起某市水务局为达到少缴省级收入之目的,提供虚假的财务和业务数据,伪造、篡改河道采砂权拍卖合同的违规事实。
一、确定重点,投石问路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该次审计以市政府财政和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预决算级次管理为龙头,以财政收支预决算分配编制管理为基础,以大额财政资金使用流向为主线,因此省级参与分成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成为了审计重点之一。由于某市河道资源丰富,传统的河道采砂业比较发达,随着2006年《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河道采砂业的管理日益规范,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征收力度因此明显加大,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出让河道采砂许可权的形式因此也就全面逐步推开。因此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该市水务局也就成为了本次延伸审计的重点部门。而据该市财政账目反映,市水务局收取的规费数据比较粗略,无法分清哪些是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哪些是河道砂石资源费;哪些是省管河道收费、哪些是市管河道收费;哪些是市本级收费,哪些是县区上解收入。而来源的不同,省级参与分成的比例是不同的,不能明确区分来源,就不能得出应缴省级收入的准确数据。审计人员遂要求该水务局提供两项收费的明细表、业务台账及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经再三催促,财务人员提供了明细表及4份出让合同,但未能提供业务台账。理由是该局业务部门未作台账,至于财政部门数据与合同金额的差额,该局财务人员的解释是此系各县上解市级的分成款,与省级收入无关。审计人员通过对比发现,从其提供的省管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合同看,拍卖款数额远不及邻市的拍卖价款。至此产生两点疑问:一是因为市级要参与市管河道收费的分成,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不可能不掌握全市的此两项收费的台账,不提供台账,必有“猫腻”;二是所提供合同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二、顺藤摸瓜,初现端倪
疑问客观存在,但要通过该市财政部门与水务局所提供账目的“死”数据是找不出答案的。接下来,在选取延伸审计的县区名单时,审计人员决定对实施省管河道采砂权拍卖的两县进行重点审计。由于在对市水务局审计时,审计人员已发现该局财务人员对审计意图非常清楚,已经在回避关键问题,因此在对县水利局延伸审计时,第一时间就找到业务人员要求提供拍卖、出让合同和业务台账,从而了解河道采砂权拍卖的程序及该市此项工作的实际操作流程。通过对比市县两局各自提供的合同,发现河道的标段号被篡改,还有4份合同被隐瞒不报。既然抽取的两个县就发现有假,那么到底假了多少?逐个县延伸审计,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不是明智之举,同时既然已经在这两个县就发现了上下串通的迹象,其他县也难保出现类似情况,造成对其他县延伸审计的效果也难以保证,如何突破僵局,打开工作局面,审计人员就想到了有关业务人员所提到的拍卖流程,这应该是查明事实真相的一个有效切入点。
三、“水”落“实”出,真相大白
按照规定,该市省管、市管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在操作过程中,无论涉及哪个县(区)范围的河道,均需通过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具体实施。那么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就肯定应该有全部的交易记录。而这些交易记录就是查明全部事实真相的关键。审计人员紧紧抓住这一龙头线索,立即赶赴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调查取证,据该中心所提供两年完整的交易明细台账反映,台账记载内容与原始出让合同吻合一致,再通过核对该中心提供的业务数据与市水利局提供的种种资料,发现市水利局存在如下违规事实:首先是提供了1份虚假的收入明细表,其反映的出让价款仅是实际数的20%;二是为了与虚假的收入明细表对应,又出炉了4份虚假的合同,篡改了标段号,改小合同金额;三是隐瞒了18份出让合同。至此,某市水务局为了达到少缴省级收入的目的,提供虚假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财务及业务数据,伪造相关业务资料的违规事实宣告查实。该市水务局得知审计人员掌握了其违规证据后,立即于次日主动将少缴省财政的规费足额缴纳到位。
体会与思考
通过审计实践,我们发现对业务数据的分析和比对显得越来越重要。财务数据是一个个硬梆梆的字符,不够生动、鲜活,难以全面真实反映情况。而要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就必须追根溯源,从业务数据入手开展工作。但是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又是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作为外行很难抓住其特点与要害,有时我们的一些合理怀疑,被貌似有理的解释一带而过,如果了解业务流程,质疑就可以在业务数据中得到求证。审计人员只有凭借缜密的思维、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有效的方法,才有可能抓住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穷本清源。因此熟悉业务活动的各项流程,进一步掌握业务数据,就能够少走很多的弯路,就能够“慧眼”识破绽,拥有更好的视角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江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