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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经济发展条件下,农村纠纷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纠纷内容复杂化、群体化的特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农村纠纷的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民情,有着深层次的文化底蕴;调解方式灵活,程序简洁,形式多样,对农村纠纷的化解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当事人易于接受,有利于调解协议的履行;可以节约大量社会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人民法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