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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已成为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基础保障制度.在税收公平的法治环境下,民营经济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应恪守税收中性原则,其核心是以公平竞争审查和税收征管保障民营经济的公平竞争权.而纳税便利原则所强调的方便且有利于纳税人的理念,促使税务机关的依法稽征职权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于税收法治化的轨道上并行.税收公平、税收中性和纳税便利分别构筑起民营经济税收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起点、边界和标准,其实现还需要发挥多元共治的税务协商和双重监管机制的功效.税收共治机制的逻辑起点即为税务机关与民营经济发生涉税纠纷时寻求最大程度的个案公平,其落实所需厘清和建构的具体制度和规则的运行应始终恪守并体现上述三原则,从税收公平到税收共治皆直指民营经济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