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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微博和微信在高校突发事件传播中的异同和优劣,以更好的服务高校,维护高校形象。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新媒体微博微信
高校突发事件是公共突发事件的一种,在新媒体环境下极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5年4月21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某女生“失联”多日的消息引起了浙江高校乃至社会的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暨阳学院大二某女生于4月17日左右与校方及家长失去联系,随后该女生的室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找人。消息在微信扩散后,又在新浪微博由“失联”女生的姐姐和同校学生开始扩散。于21日引起了警方和学院领导的注意,随即展开搜救行动。
一、高校突发事件概述
根据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界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关于高校突发事件,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
高校突发事件是公共危机事件的组成部分,高校突发事件具有公共危机事件的共性,即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高校突发事件因为某种具体或者综合原因引起,在高校或虽不在高校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
二、新媒体对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
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中,微博和微信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类似于信息接力。首先是微信的小规模信息传播,将消息“传”出去,再由微友利用微博进行大规模信息扩散,将失联消息“散”出去。
微信对突发事件的消息源侧重于来自微信朋友圈,微信的朋友圈是基于个人交际的圈子,从朋友圈中看到的信息是属于已经加工过的二级甚至是三级信息,但是由于微信朋友圈的消息大多来自于熟悉以及相识的圈子里的人,人们对于消息的准确性判断较为客观。诚然,这也使微信的信息传播来得更为迟缓。另一方面,微博的突发事件信息源较之微信更为广泛,因而能够更快一步地将信息发布出去,提高了对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效率。
1、微信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表现
(1)微信是突发事件传播的源头
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中,与微博不同,微信通过朋友圈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微信好友通过朋友圈得到消息后,随机转发,形成“点对点”的封闭式信息传播。
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下,微信凭借其使用主体及主体之间的联系,使信息发布者首先想到是在微信中发布消息,引起小规模响应。从而打开了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闸口,形成突发事件传播的源头,给信息的大规模扩散做好铺垫。
(2)微信是突发事件传播中的“把关人”
微信传播信息范围相对有限,但是用户之间是好友关系,熟人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护和纽带在线上和线下都是相当紧密的,彼此之间是有现实情感维系的。同时微信的信息是主动关注,主动获取,用户关心的都是自己想要的信息,从而使信息的传播更加精准化。
凭借准确的信息捕捉能力,微信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的信息传播中发挥了“把关”作用。在本次事件中,通过暨阳学院同学各自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的转发,使得此次事件的扩散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动员了许多的民众力量。综观该突发事件的传播,微信如同一个高度整合的虚拟“把关人”,提高了信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微博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表现
(1)微博是突发事件传播的“助攻”
微博的信息发布后,会经历一个相对较慢的传播过程,当用户转发积累到某个点的时候(这个点和围观者的数量、质量有很大关系),会出现一个非常快速的增长过程。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是由失踪学生的同学发现其失踪后为了能够寻找更多的帮助将此信息发布在微博上,希望能够得到网友们帮助将此事件情况扩散寻找失踪同学。发布者影响下一级传播者的微博帮助传播,逐级扩散,最后成为热点话题,达到广泛关注的状态。
(2)微博对突发事件的传播引发网络舆论
在本次事件中,某博主利用微博对本次突发事件进行评论,随后引起其他博主的转发和评论。在大量的微博信息传送中,信息发布者常常对事件进行情绪化渲染以吸引公众注意。这种情绪化的微博信息常常以突发事件为原点,而微博的博主由于“草根”居多,没有身份和言语限制,因而高校突发事件的微博传播容易引发网上舆论。
3、微博和微信传播方式的对比
从传播方式上看,微博更加开放,是一种发散性的“面对面”的信息扩散方式。微博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没有特定关系,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消息,也都可以接收信息。微博接收者在接收某条消息的同时也可以选择是否把消息再传播出去以及是否评论。因此,微博使信息迅速扩散。
而微信更趋向于一种“点对点”的闭环式信息传播。微信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社交圈,这里的传播者和受众往往是有某种联系结合在一起的,他们通常是亲人、朋友、同事等彼此认识的人。因而微信受限于这种关系的限制,微信传播突发事件的传播源往往是对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相关的人,这些人传播突发事件时往往比较真实,对于突发事件的传播首先需要的就是真实,然后是迅速传播以寻求解决。
总之,在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微信具有及时性、准确的特性,是趋向于闭环式的交流传播。相对微信而言,微博传播则更为迅速,传播面更广泛,但缺乏针对性,是一种开放式的传播。
三、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传播的优化策略
1、利用微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把关作用 在智能手机、微信普及的今天,任何一个公众都有可能成为信息源,通过手机网络发表信息。因此,高校要充分借助微信传播平台,开设微信公众账号,第一时间获取最新鲜的信息,利用“超链接”将网络信息推送到微信平台上。
更为重要的是,高校要培养微信平台的“把关人”,需要素质较好、公众关联度较强的微信活跃者作为“把关人”,为高校突发事件信息的传播提供主动的正确的源头言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把关人”应第一时间公布真实的信息,发表公正的言论,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
2、利用微博扩散并引导突发事件信息传播
鉴于微博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高校有关部门要把握先机,主动引导。建立高校官方微博,掌握高校微博舆论导向,定期反馈实时的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新媒体的舆情监控工作。针对一些可能带来不良影响的网络舆情要及时分析,作出较好的危机公关处理,准确把握网络舆情。
3、高校结合新旧媒体维护良好形象
高校必须增强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良好形象,提高高校的公信力。在高校突发事件报道中,虽然新媒体传播速度迅猛,但是传统媒介的深度性和权威性优势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高校在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同时,要结合传统媒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人们自发对高校产生信赖,提高高校公信力。这样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对外及时发布信息,有利于消除误解,化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危机。□
【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课题名称:从微博到微信的突发事件传播转型的研究——以浙江高校校园突发事件为例。项目编号:JYKC1533】
参考文献
①夏明名,《微博与微信——突发事件传播中特点之比较》[J].《新媒体研究》,2015(2):55-57
②李婵媛,《新媒体时代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影响及对策》[J].《改革与开放》,2015(15):58-59
③路遥,《新媒体情境下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特点及应对机制浅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11):109-111
(作者:许译尹,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广告学专业2012级本科生;王凤栖,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广告学专业教师)
责编:姚少宝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新媒体微博微信
高校突发事件是公共突发事件的一种,在新媒体环境下极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5年4月21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某女生“失联”多日的消息引起了浙江高校乃至社会的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暨阳学院大二某女生于4月17日左右与校方及家长失去联系,随后该女生的室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找人。消息在微信扩散后,又在新浪微博由“失联”女生的姐姐和同校学生开始扩散。于21日引起了警方和学院领导的注意,随即展开搜救行动。
一、高校突发事件概述
根据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界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关于高校突发事件,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
高校突发事件是公共危机事件的组成部分,高校突发事件具有公共危机事件的共性,即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高校突发事件因为某种具体或者综合原因引起,在高校或虽不在高校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
二、新媒体对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
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中,微博和微信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类似于信息接力。首先是微信的小规模信息传播,将消息“传”出去,再由微友利用微博进行大规模信息扩散,将失联消息“散”出去。
微信对突发事件的消息源侧重于来自微信朋友圈,微信的朋友圈是基于个人交际的圈子,从朋友圈中看到的信息是属于已经加工过的二级甚至是三级信息,但是由于微信朋友圈的消息大多来自于熟悉以及相识的圈子里的人,人们对于消息的准确性判断较为客观。诚然,这也使微信的信息传播来得更为迟缓。另一方面,微博的突发事件信息源较之微信更为广泛,因而能够更快一步地将信息发布出去,提高了对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效率。
1、微信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表现
(1)微信是突发事件传播的源头
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中,与微博不同,微信通过朋友圈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微信好友通过朋友圈得到消息后,随机转发,形成“点对点”的封闭式信息传播。
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下,微信凭借其使用主体及主体之间的联系,使信息发布者首先想到是在微信中发布消息,引起小规模响应。从而打开了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闸口,形成突发事件传播的源头,给信息的大规模扩散做好铺垫。
(2)微信是突发事件传播中的“把关人”
微信传播信息范围相对有限,但是用户之间是好友关系,熟人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护和纽带在线上和线下都是相当紧密的,彼此之间是有现实情感维系的。同时微信的信息是主动关注,主动获取,用户关心的都是自己想要的信息,从而使信息的传播更加精准化。
凭借准确的信息捕捉能力,微信在“暨阳学院学生失踪”事件的信息传播中发挥了“把关”作用。在本次事件中,通过暨阳学院同学各自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的转发,使得此次事件的扩散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动员了许多的民众力量。综观该突发事件的传播,微信如同一个高度整合的虚拟“把关人”,提高了信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微博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表现
(1)微博是突发事件传播的“助攻”
微博的信息发布后,会经历一个相对较慢的传播过程,当用户转发积累到某个点的时候(这个点和围观者的数量、质量有很大关系),会出现一个非常快速的增长过程。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是由失踪学生的同学发现其失踪后为了能够寻找更多的帮助将此信息发布在微博上,希望能够得到网友们帮助将此事件情况扩散寻找失踪同学。发布者影响下一级传播者的微博帮助传播,逐级扩散,最后成为热点话题,达到广泛关注的状态。
(2)微博对突发事件的传播引发网络舆论
在本次事件中,某博主利用微博对本次突发事件进行评论,随后引起其他博主的转发和评论。在大量的微博信息传送中,信息发布者常常对事件进行情绪化渲染以吸引公众注意。这种情绪化的微博信息常常以突发事件为原点,而微博的博主由于“草根”居多,没有身份和言语限制,因而高校突发事件的微博传播容易引发网上舆论。
3、微博和微信传播方式的对比
从传播方式上看,微博更加开放,是一种发散性的“面对面”的信息扩散方式。微博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没有特定关系,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消息,也都可以接收信息。微博接收者在接收某条消息的同时也可以选择是否把消息再传播出去以及是否评论。因此,微博使信息迅速扩散。
而微信更趋向于一种“点对点”的闭环式信息传播。微信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社交圈,这里的传播者和受众往往是有某种联系结合在一起的,他们通常是亲人、朋友、同事等彼此认识的人。因而微信受限于这种关系的限制,微信传播突发事件的传播源往往是对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相关的人,这些人传播突发事件时往往比较真实,对于突发事件的传播首先需要的就是真实,然后是迅速传播以寻求解决。
总之,在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微信具有及时性、准确的特性,是趋向于闭环式的交流传播。相对微信而言,微博传播则更为迅速,传播面更广泛,但缺乏针对性,是一种开放式的传播。
三、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传播的优化策略
1、利用微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把关作用 在智能手机、微信普及的今天,任何一个公众都有可能成为信息源,通过手机网络发表信息。因此,高校要充分借助微信传播平台,开设微信公众账号,第一时间获取最新鲜的信息,利用“超链接”将网络信息推送到微信平台上。
更为重要的是,高校要培养微信平台的“把关人”,需要素质较好、公众关联度较强的微信活跃者作为“把关人”,为高校突发事件信息的传播提供主动的正确的源头言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把关人”应第一时间公布真实的信息,发表公正的言论,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
2、利用微博扩散并引导突发事件信息传播
鉴于微博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高校有关部门要把握先机,主动引导。建立高校官方微博,掌握高校微博舆论导向,定期反馈实时的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新媒体的舆情监控工作。针对一些可能带来不良影响的网络舆情要及时分析,作出较好的危机公关处理,准确把握网络舆情。
3、高校结合新旧媒体维护良好形象
高校必须增强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良好形象,提高高校的公信力。在高校突发事件报道中,虽然新媒体传播速度迅猛,但是传统媒介的深度性和权威性优势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高校在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同时,要结合传统媒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人们自发对高校产生信赖,提高高校公信力。这样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对外及时发布信息,有利于消除误解,化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危机。□
【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课题名称:从微博到微信的突发事件传播转型的研究——以浙江高校校园突发事件为例。项目编号:JYKC1533】
参考文献
①夏明名,《微博与微信——突发事件传播中特点之比较》[J].《新媒体研究》,2015(2):55-57
②李婵媛,《新媒体时代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影响及对策》[J].《改革与开放》,2015(15):58-59
③路遥,《新媒体情境下高校突发事件的传播特点及应对机制浅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11):109-111
(作者:许译尹,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广告学专业2012级本科生;王凤栖,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广告学专业教师)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