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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城市夜景照明的分类和设计方法,并对实践中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总结和分析。希望能引起广大从业者对城市夜间景观的深入实践和研究开发。
关键词:城市夜景照明、分类、规划设计方法
一、概况
城市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塑造城市夜间形象的一种照明技术,也是展示城市发展、体现城市个性的艺术。它对于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均起着积极的作用。而城市夜景照明规设计,就是对一个城市的景区、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艺术性的考虑或筹划。其主旨在于根据城市景观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从宏观上规定构景元素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调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照明体系。
二、分类
根据照射对象的不同,城市夜景照明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建筑物夜景照明(建筑立面照明)。用灯光再现构筑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照明对象有房屋建筑、碑、塔、路、桥、等。照明时,除考虑构筑物功能要求外,还必须注重建筑物形态、结构、材料特征,时代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及和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2、广场夜景照明。根据不同类型广场的功能要求,分类设计,有机结合,将广场、景点,及其附属设施融合为一个整体表现出来。通过合理的布灯,突出广场性质,并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
3、景观道路照明。主要体现在景观道和商业街的夜景布置上。根据街区的功能、性质和类别,综合考虑道路、店铺、各种标识、市政设施等构景元素的照明特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形成或绚丽活泼、或光怪陆离、或豪华高雅的吸引游人的的照明景观。
4、园林夜景照明。根据园林的性质和特征,对园林的硬质景观(山石、道路、建筑)和軟质景观(绿地、树木及植被、流水及水面等)的照明进行统一规划,以典雅的格调为主,以人文的意境为依托,形成有品味的景观环境。
三、规划设计的基本方法
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新兴的技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规划设计时,应以本城市或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在认真调研分析该城市或地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构景元素的历史和文化状况及景观的艺术特征的基础上,按夜景照明的规律,对本城市或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作出的规划。细部设计时要紧密结合被照明物的功能和外部条件,采用灵活多变的手法。
夜景照明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泛光照明。通常用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且其照度明显高于周围的照明方式。
2、轮廓照明。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或构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3、内透光照明。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的照明方式。
4、建筑化夜景照明法。光源或灯具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结构联为一体的照明。
5、剪影照明法。此法也称背景照明法,利用灯光将被照景物和它的背景分开,使景物保持黑暗,并在背景上形成轮廓清晰的影像的照明。
6、层叠照明法。对室外一组景物,使用若干种灯光,只照亮那些最精彩和富有情趣的部分并有意让其他部分保持黑暗的照明。
7、“月光”照明法。此法也称月光效果照明法,将光源安装在高大树枝或建筑物或空中,好比朦胧的月光效果,并使树的枝叶或其他景物在地面形成光影的照明。
8、多元空间立体照明法。从景点或景物的空间立体环境出发,综合利用多元(或称多种)照明方式或方法,对景点和景物赋予最佳的照明方向,适度的明暗变化,清晰的轮廓和阴影,充分展示其立体特征和文化艺术内涵的照明。
另外,现在开发了很多新技术、新材料。如光纤、导光管、LED和火焰光等,人们利用这些特殊照明器材和技术来营造五彩斑斓的城市夜景空间。
四、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夜景照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照明质量也逐渐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笔者认为,夜景照明当前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照明的对象太广。城市一搞夜景,就全体“披挂上阵”。不管是标志性建筑,还是人行天桥、立交桥;不管是广场、雕塑,还是行道树、草坪。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不照,全面普及。这样没有主次的照明方法很像我们以前搞过的道路亮化工程。但是,现代的夜景照明与传统的道路照明是有本质不同的。夜景照明是“锦上添花”式的照明,是供市民观赏的。道路照明是“雪中送炭”式的照明,是市民所必需的。在建设中不能生硬地将两者结合,而是利用各自的特点进行互补。不能用遍地开花的老办法布置新景区。只有两者互补互利,才能在环保节约、满足功能的条件下实现城市多姿多彩的夜色。
2、照明的品位不高,盲目攀比,造成污染和浪费。很多地方采用各业主单位为主体,营造夜景的方式。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城市亮化”的一纸政令,对于辖区各单位进行硬性摊派。于是造成两个误区:一些单位用力过猛,采用“不重文化重亮度,不比品味比金钱”的大手大脚夜景工程;还有一些单位缺乏深入的考察调研,采用“简单、粗暴”、“短、平、快”的照明布置。比较常见的事例就是,直接将整晚发光的LED灯带安装在了住宅楼窗下或阳台下。长时间、高强度的景观灯,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光污染。诸如此类的光污染纠纷屡屡就见诸报端。更重要的是,这种过度照明消费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这与现如今大力提倡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很不相称。在旅游、商业区域可以保持整个晚间的景观照明;在安全保卫重点区则应考虑以照明覆盖面和强度为先,景观效果只做辅助;其他区域,尤其是居民生活区,在夜间12点以后(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气候及生活习惯而定),关闭景观灯,仅留基础照明。通过控制照明时间、照明亮度达到减少光污染,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
以上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夜景规划。夜景照明起步较晚,当前还在探索中发展。很多地方都是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凭着领导喜好、单位预算,摸索着做设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专门人员缺乏,造成作品水平不高。专业人员往往从整体规划、文化品位、综合效益这些方面来考虑照明设计,而这些恰恰是非专业人士所不具备的。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目前的状况。首先,组织专家和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编制高质量的夜景照明规划,确保绿色照明、品质照明。其次,确立精品,树立样板工程,用实物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专业素质教育。第三,出台夜景照明的建设标准、验收规程、行政管理规章;明确夜景照明的对象、范围,明确管理机构的设置、经费来源等。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地建设。
五、结语
在景观环境设计蓬勃发展的今天,夜景照明成为城市整体形象不可或缺的一环。夜景照明已经逐步成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为点缀美化城市发光发热。目前,夜景照明虽然还存在一些的问题,但是随着认识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还是大有可为的。我们规划设计人员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总结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必将取得良好的作品效果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华,《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浅谈》,《福建建设科技》[J],2002(02),
[2]王建华,《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问题》[J],2003(06),
[3]赵海天 ?向东,《城市灯光景观体系构成》,《城市规划汇刊》[J],2003(03),
[4]万敏,《城市夜景观发展综述》,《规划师》[J],2002(11),
[5]马剑 ?王立雄 ,《城市夜景发展中的探讨与反思》,《城市规划》[J],1996(06),
[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关键词:城市夜景照明、分类、规划设计方法
一、概况
城市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塑造城市夜间形象的一种照明技术,也是展示城市发展、体现城市个性的艺术。它对于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均起着积极的作用。而城市夜景照明规设计,就是对一个城市的景区、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艺术性的考虑或筹划。其主旨在于根据城市景观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从宏观上规定构景元素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调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照明体系。
二、分类
根据照射对象的不同,城市夜景照明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建筑物夜景照明(建筑立面照明)。用灯光再现构筑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照明对象有房屋建筑、碑、塔、路、桥、等。照明时,除考虑构筑物功能要求外,还必须注重建筑物形态、结构、材料特征,时代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及和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2、广场夜景照明。根据不同类型广场的功能要求,分类设计,有机结合,将广场、景点,及其附属设施融合为一个整体表现出来。通过合理的布灯,突出广场性质,并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
3、景观道路照明。主要体现在景观道和商业街的夜景布置上。根据街区的功能、性质和类别,综合考虑道路、店铺、各种标识、市政设施等构景元素的照明特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形成或绚丽活泼、或光怪陆离、或豪华高雅的吸引游人的的照明景观。
4、园林夜景照明。根据园林的性质和特征,对园林的硬质景观(山石、道路、建筑)和軟质景观(绿地、树木及植被、流水及水面等)的照明进行统一规划,以典雅的格调为主,以人文的意境为依托,形成有品味的景观环境。
三、规划设计的基本方法
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新兴的技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规划设计时,应以本城市或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在认真调研分析该城市或地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构景元素的历史和文化状况及景观的艺术特征的基础上,按夜景照明的规律,对本城市或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作出的规划。细部设计时要紧密结合被照明物的功能和外部条件,采用灵活多变的手法。
夜景照明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泛光照明。通常用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且其照度明显高于周围的照明方式。
2、轮廓照明。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或构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3、内透光照明。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的照明方式。
4、建筑化夜景照明法。光源或灯具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结构联为一体的照明。
5、剪影照明法。此法也称背景照明法,利用灯光将被照景物和它的背景分开,使景物保持黑暗,并在背景上形成轮廓清晰的影像的照明。
6、层叠照明法。对室外一组景物,使用若干种灯光,只照亮那些最精彩和富有情趣的部分并有意让其他部分保持黑暗的照明。
7、“月光”照明法。此法也称月光效果照明法,将光源安装在高大树枝或建筑物或空中,好比朦胧的月光效果,并使树的枝叶或其他景物在地面形成光影的照明。
8、多元空间立体照明法。从景点或景物的空间立体环境出发,综合利用多元(或称多种)照明方式或方法,对景点和景物赋予最佳的照明方向,适度的明暗变化,清晰的轮廓和阴影,充分展示其立体特征和文化艺术内涵的照明。
另外,现在开发了很多新技术、新材料。如光纤、导光管、LED和火焰光等,人们利用这些特殊照明器材和技术来营造五彩斑斓的城市夜景空间。
四、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夜景照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照明质量也逐渐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笔者认为,夜景照明当前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照明的对象太广。城市一搞夜景,就全体“披挂上阵”。不管是标志性建筑,还是人行天桥、立交桥;不管是广场、雕塑,还是行道树、草坪。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不照,全面普及。这样没有主次的照明方法很像我们以前搞过的道路亮化工程。但是,现代的夜景照明与传统的道路照明是有本质不同的。夜景照明是“锦上添花”式的照明,是供市民观赏的。道路照明是“雪中送炭”式的照明,是市民所必需的。在建设中不能生硬地将两者结合,而是利用各自的特点进行互补。不能用遍地开花的老办法布置新景区。只有两者互补互利,才能在环保节约、满足功能的条件下实现城市多姿多彩的夜色。
2、照明的品位不高,盲目攀比,造成污染和浪费。很多地方采用各业主单位为主体,营造夜景的方式。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城市亮化”的一纸政令,对于辖区各单位进行硬性摊派。于是造成两个误区:一些单位用力过猛,采用“不重文化重亮度,不比品味比金钱”的大手大脚夜景工程;还有一些单位缺乏深入的考察调研,采用“简单、粗暴”、“短、平、快”的照明布置。比较常见的事例就是,直接将整晚发光的LED灯带安装在了住宅楼窗下或阳台下。长时间、高强度的景观灯,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光污染。诸如此类的光污染纠纷屡屡就见诸报端。更重要的是,这种过度照明消费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这与现如今大力提倡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很不相称。在旅游、商业区域可以保持整个晚间的景观照明;在安全保卫重点区则应考虑以照明覆盖面和强度为先,景观效果只做辅助;其他区域,尤其是居民生活区,在夜间12点以后(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气候及生活习惯而定),关闭景观灯,仅留基础照明。通过控制照明时间、照明亮度达到减少光污染,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
以上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夜景规划。夜景照明起步较晚,当前还在探索中发展。很多地方都是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凭着领导喜好、单位预算,摸索着做设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专门人员缺乏,造成作品水平不高。专业人员往往从整体规划、文化品位、综合效益这些方面来考虑照明设计,而这些恰恰是非专业人士所不具备的。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目前的状况。首先,组织专家和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编制高质量的夜景照明规划,确保绿色照明、品质照明。其次,确立精品,树立样板工程,用实物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专业素质教育。第三,出台夜景照明的建设标准、验收规程、行政管理规章;明确夜景照明的对象、范围,明确管理机构的设置、经费来源等。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地建设。
五、结语
在景观环境设计蓬勃发展的今天,夜景照明成为城市整体形象不可或缺的一环。夜景照明已经逐步成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为点缀美化城市发光发热。目前,夜景照明虽然还存在一些的问题,但是随着认识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还是大有可为的。我们规划设计人员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总结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必将取得良好的作品效果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华,《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浅谈》,《福建建设科技》[J],2002(02),
[2]王建华,《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问题》[J],2003(06),
[3]赵海天 ?向东,《城市灯光景观体系构成》,《城市规划汇刊》[J],2003(03),
[4]万敏,《城市夜景观发展综述》,《规划师》[J],2002(11),
[5]马剑 ?王立雄 ,《城市夜景发展中的探讨与反思》,《城市规划》[J],1996(06),
[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