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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控权乏力是导致政府采购腐败的重要原因,目前政府采购在程序上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采购程序规范不统一,招投标程序设计不当,缺乏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程序。防治政府采购腐败应坚持的程序性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强化程序控权有效防治政府采购腐败的途径是:决策、执行、监督程序分离,规范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优化政府采购公益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