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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改变,绿色食品以其无污染、纯天然的特色吸引着人们越来越多的目光,绿色食品发展势头正劲。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批混水摸鱼者打着“绿色食品”的招牌,利用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模糊理解,大肆制售自造的“绿色食品”从中牟利。这不但搅乱了真正的绿色食品市场,也让消费者对真正的绿色食品疑虑重重,严重影响了绿色食品的推广及销售,阻碍了绿色食品市场的发展。
时下在城镇中的一些商场、超市、食品专卖店及副食批发市场内,许多袋装食品和饮料食品的外包装上,有30%左右都印有“绿色食品”的标志:一些用塑料薄膜包装起来的时鲜水果、蔬菜也贴上“无公害绿色食品”标签。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袋装食品和饮料类食品大都是借“绿色”之名欺骗消费者的冒牌货;一些名日“绿色食品”的水果、蔬菜,实际上是经过防腐剂处理的,根本不是什么绿色食品。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市场上几千种粮油、果品、肉制品、食品、酒类等产品中,真正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标志的只占2%一3%。
绿色产品的称号是不能自封的,要想取得绿色产品的资格必须经过严格的认证。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 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
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及条件的限制,我国的绿色食品业还未形成应有的规模,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加之我国绿色食品原料产地和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生态资源尚未遭到破坏的农村和边远地区,产地和消费者距离太远、供货困难,由此,绿色食品的产供销链条尚未得到有效形成。而这恰恰给一些不法食品生产企业带来了可乘之机。而广大消费者由于对绿色食品真假不分,认为有“绿色食品”标签就是无公害、无污染食品,也为假冒绿色食品泛滥提供了“舞台”。而一些自贴绿色标签的企业和个人,其行为不仅造成了假绿色食品在市场上的泛滥,搅乱了真正的绿色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更恶劣的是,欺骗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农业大学专门研究有机、绿色食品的陈芳博士认为,目前“绿色食品”市场上主要存在3类问题:
一、超期服役。“绿色食品”必须3年一签,也就是说,这个标志的使用资格只有3年,时间一到,必须重新审批。但是,很多生产企业在期限过后也不再审批,依然使用绿色标志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北京市今年年初的调查中,个别名牌瓜子就存在此类问题。
二、倒卖资格。此次嘉禾公司事件就是这样: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厂家把使用权交给没有获得资格的厂家,以此获利。只不过这次事件里更过分的是,当地的认证监督部门帮助“作假”。
三、使用过度。陈博士认为,这是最多的一种现象。比如批准某公司的50种产品可以打上“绿色食品”,但该厂家却在所有产品上都打出绿色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资格是针对具体产品发放的,而不是针对生产单位。
假冒绿色食品的泛滥,绿色食品市场的混乱,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应拿出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工商管理部门和食品质监部门应严格依据《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对伪造或者冒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及乱贴“绿色食品”标签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做好“绿色食品”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真假绿色产品的能力。而作为一名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也要不怕麻烦,仔细查看是否有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而一旦识破乱贴“绿色标签”的产品和企业就应马上举报,以免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时下在城镇中的一些商场、超市、食品专卖店及副食批发市场内,许多袋装食品和饮料食品的外包装上,有30%左右都印有“绿色食品”的标志:一些用塑料薄膜包装起来的时鲜水果、蔬菜也贴上“无公害绿色食品”标签。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袋装食品和饮料类食品大都是借“绿色”之名欺骗消费者的冒牌货;一些名日“绿色食品”的水果、蔬菜,实际上是经过防腐剂处理的,根本不是什么绿色食品。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市场上几千种粮油、果品、肉制品、食品、酒类等产品中,真正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标志的只占2%一3%。
绿色产品的称号是不能自封的,要想取得绿色产品的资格必须经过严格的认证。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 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
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及条件的限制,我国的绿色食品业还未形成应有的规模,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加之我国绿色食品原料产地和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生态资源尚未遭到破坏的农村和边远地区,产地和消费者距离太远、供货困难,由此,绿色食品的产供销链条尚未得到有效形成。而这恰恰给一些不法食品生产企业带来了可乘之机。而广大消费者由于对绿色食品真假不分,认为有“绿色食品”标签就是无公害、无污染食品,也为假冒绿色食品泛滥提供了“舞台”。而一些自贴绿色标签的企业和个人,其行为不仅造成了假绿色食品在市场上的泛滥,搅乱了真正的绿色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更恶劣的是,欺骗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农业大学专门研究有机、绿色食品的陈芳博士认为,目前“绿色食品”市场上主要存在3类问题:
一、超期服役。“绿色食品”必须3年一签,也就是说,这个标志的使用资格只有3年,时间一到,必须重新审批。但是,很多生产企业在期限过后也不再审批,依然使用绿色标志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北京市今年年初的调查中,个别名牌瓜子就存在此类问题。
二、倒卖资格。此次嘉禾公司事件就是这样: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厂家把使用权交给没有获得资格的厂家,以此获利。只不过这次事件里更过分的是,当地的认证监督部门帮助“作假”。
三、使用过度。陈博士认为,这是最多的一种现象。比如批准某公司的50种产品可以打上“绿色食品”,但该厂家却在所有产品上都打出绿色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资格是针对具体产品发放的,而不是针对生产单位。
假冒绿色食品的泛滥,绿色食品市场的混乱,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应拿出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工商管理部门和食品质监部门应严格依据《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对伪造或者冒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及乱贴“绿色食品”标签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做好“绿色食品”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真假绿色产品的能力。而作为一名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也要不怕麻烦,仔细查看是否有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而一旦识破乱贴“绿色标签”的产品和企业就应马上举报,以免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