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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析了小汽车社会成本与个人支付成本计算指标构成,并考虑现有条件下可获得的数据情况,对部分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对于不易直接获取成本额的成本指标,采用市场价格代替成本数据进行估算。然后以北京市各历史年城市客运交通领域的投资等数据为基础,分别计算成本各构成指标,汇总得到北京市2000年、2005年小汽车社会成本和个人支付成本。结果表明,北京市小汽车个人支付成本偏低并且低于社会成本,从一定程度上可解释小汽车出行比例增高的现象。同时说明,可通过一定措施来调整个人支付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以引导北京市公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