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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政办[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市直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实施方案》及与之配套的《市直功能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市直功能类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