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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诸多问题的出现,以及社会各界的纷纷质疑,那么创业板是否真如各界认为的合理性存在很大问题,应该退出市场;本文从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出发,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股权结构研究经验,假设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与中小板进行比较,看创业板是否确实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
关键词:创业板 股权结构 评分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截至2010年末,创业板上市公司中32家存在家族控股现象,占总数的32.99%,九家国有控股,占比9.28%,家族现象比较严重;上市企业有53家制造业,占总比重54.64%,28家IT行业,占总量的28.87%;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则以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可见国内创业板公司暂时水平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研究方法
2002年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后,海通证券研究所、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均先后推出了针对国内上市公司设计的治理结构评级体系。其中海通证券建立的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包括股权结构、股东权利、信息披露、治理结构、治理与管理的匹配性等5大类指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建立的评级体系包括股东权利、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信息披露与审计等3大类指标。由于创业板上市刚刚一年,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高管无故离职、第一大股东占股份额过大、股权集中度高、大股东间关系复杂等问题,所以本文主要选取评级体系中的股权结构体系进行分析,给股权结构部分10%权重,平均每个指标权重1.43%。
本文采用的股权结构评分方法体系共选取以下7个指标:(1)实际控制人股东性质;(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第2-5大股东持股总数与第一大股东比率;(4)大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前10大流通股东中是否有机构投资者;(6)高管持股比例;(7)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评分实证
对截至2010年07月28日挂牌上市的97家创业板企业进行股权结构结构评分,最高为0.97,最低为0.49,平均得分0.77。有15家企业获得aaa,占15.46%;11家企业获得aa,占11.34%;21家企业获得a,占21.65%;5家企业获得bbb,占5.15%,8家企业获得bb,占8.25%;10家企业获得b,占10.31%;9家企业获得ccc,占9.28%;7家企業获得cc,占7.22%;11家企业获得c,占11.34%。总体来看创业板企业的得分在0.80以上占48.45%,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最优比重占15.46%,最低占比重11.34%,加和接近三分之一。
通过Eviews软件对数据进行相关关系检验可知,不同区间企业平均得分与公司的2010年的平均年净资产收益率ROE、2010年的平均年总资产报酬率ROA之间的相关关系是0.28、0.30,可知创业板股权结构评分结果与企业的绩效正相关:
一般来说,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绩效、市场溢价均应存在正相关关系,那么作为公司治理水平中得一个指标,股权结构也应该与其经营绩效、市场溢价均应存在上述关系,从评分结果看出与预测相一致,说明评分系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四、政策建议
对于出现的诸多问题,结合本文的实证分析,可知治理好创业板还需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努力:
1、改良股权结构,构建有效地退市制度。对于创业板出现的家族聚集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过高和可能出现的套利现象,可以引入结构投资者、建立起制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赋予管理层足够的独立性,完善外部制约因素,建立较为有效地退市制度。
2、提高创业板企业绩效。首先,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新导向,中小企业由于组织简单、注重效率,技术创新更胜于大企业,要提高中小上市公司的绩效,就要从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着手;其次,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在创业板今后发展过程中,对申请入市挂牌中小企业的审核应该更多考虑资金未来的投入项目,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作者:李珂,华东政法大学2008级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汪家红,华东政法大学2010级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徐涛.中小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分析以及评级体系的构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06.
关键词:创业板 股权结构 评分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截至2010年末,创业板上市公司中32家存在家族控股现象,占总数的32.99%,九家国有控股,占比9.28%,家族现象比较严重;上市企业有53家制造业,占总比重54.64%,28家IT行业,占总量的28.87%;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则以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可见国内创业板公司暂时水平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研究方法
2002年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后,海通证券研究所、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均先后推出了针对国内上市公司设计的治理结构评级体系。其中海通证券建立的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包括股权结构、股东权利、信息披露、治理结构、治理与管理的匹配性等5大类指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建立的评级体系包括股东权利、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信息披露与审计等3大类指标。由于创业板上市刚刚一年,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高管无故离职、第一大股东占股份额过大、股权集中度高、大股东间关系复杂等问题,所以本文主要选取评级体系中的股权结构体系进行分析,给股权结构部分10%权重,平均每个指标权重1.43%。
本文采用的股权结构评分方法体系共选取以下7个指标:(1)实际控制人股东性质;(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第2-5大股东持股总数与第一大股东比率;(4)大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前10大流通股东中是否有机构投资者;(6)高管持股比例;(7)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评分实证
对截至2010年07月28日挂牌上市的97家创业板企业进行股权结构结构评分,最高为0.97,最低为0.49,平均得分0.77。有15家企业获得aaa,占15.46%;11家企业获得aa,占11.34%;21家企业获得a,占21.65%;5家企业获得bbb,占5.15%,8家企业获得bb,占8.25%;10家企业获得b,占10.31%;9家企业获得ccc,占9.28%;7家企業获得cc,占7.22%;11家企业获得c,占11.34%。总体来看创业板企业的得分在0.80以上占48.45%,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最优比重占15.46%,最低占比重11.34%,加和接近三分之一。
通过Eviews软件对数据进行相关关系检验可知,不同区间企业平均得分与公司的2010年的平均年净资产收益率ROE、2010年的平均年总资产报酬率ROA之间的相关关系是0.28、0.30,可知创业板股权结构评分结果与企业的绩效正相关:
一般来说,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绩效、市场溢价均应存在正相关关系,那么作为公司治理水平中得一个指标,股权结构也应该与其经营绩效、市场溢价均应存在上述关系,从评分结果看出与预测相一致,说明评分系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四、政策建议
对于出现的诸多问题,结合本文的实证分析,可知治理好创业板还需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努力:
1、改良股权结构,构建有效地退市制度。对于创业板出现的家族聚集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过高和可能出现的套利现象,可以引入结构投资者、建立起制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赋予管理层足够的独立性,完善外部制约因素,建立较为有效地退市制度。
2、提高创业板企业绩效。首先,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新导向,中小企业由于组织简单、注重效率,技术创新更胜于大企业,要提高中小上市公司的绩效,就要从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着手;其次,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在创业板今后发展过程中,对申请入市挂牌中小企业的审核应该更多考虑资金未来的投入项目,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作者:李珂,华东政法大学2008级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汪家红,华东政法大学2010级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徐涛.中小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分析以及评级体系的构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