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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超重幼儿进行减重干预,降低体重。方法:以3家托幼机构72名超重幼儿为干预组,2家托幼机构71名超重幼儿为对照组,比较效果。结果:干预组55人体重降为标准范围,15人超标;对照组38人体重降为标准范围,30人超标,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社区结合肥胖危险因素的控制,对超重儿实施综合性减重干预有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