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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程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于工程结算进行科学、合理的审核,纠正其出现错误的地方,确保工程造价更为合理,从而达到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审核工作对员工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职业道德有更高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注重实地考察,结合相关数据,选择合理的审核方法,并且不断总结经验,得出准确的结算审核报告,实现为各方谋求经济利益的目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问题;对策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基础,工程造价审核方对施工中的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结算的过程。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涉及面广泛,并且对各审核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如果其中某个审核环节出现了漏洞,将会引起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资金的损失。因此,必须把握好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难点,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规范控制,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投资效益最大化且合理控制工程建安费用。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意义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主要是依据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以及相关计价文件、竣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结合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情况,做出的符合施工实际的结算审核结果,是建设单位进行的工程价款结算,也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
(1)程序方面,应重视结算文件的送到。结算程序包括结算文件编制、审核、工程价格确认。承包人编制的结算文件和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可采用直接送交对方签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送达的法律意义在于:是约定的结算文件审核、异议期限开始的标志;是适用不作为默示条款的重要前提,即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結算审核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审核文件)的,应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审核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2)实体方面,应全面收集和正确使用结算依据,以恰当确定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签证及其他发、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工程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开、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办法及相关解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影响造价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及漏项清单项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直接采用适用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可就仅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项目单价由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在变更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确定上,应当考虑使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因此应当尽量适用。
(二)不平衡投标报价下费用调整
工程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组成,这三项报价是工程成本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其报价偏差将给工程施工带来必然风险。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可以适当采用一些不平衡报价,对于施工中先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有可能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可适当报高一些,反之综合单价稍微报低一些,不平衡报价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增加人工工日含量、抬高材料、设备价格等方法。这样,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今早回款;在结算时,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则可以结算到较高的工程造价,增加项目利润。
1、不平衡投标报价下人工差价的调整
人工差价=人工工日数量*人工工日单价差价
人工差价的调整主要有两个因数:人工工日单价差价和人工工日数量。人工工日单价差价是施工当期的工日单价和投标时工日单价的差价。只有当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了新的人工工日单价,而又未调整“计价费率”才规定人工工日单价提高的部分按差价计列。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属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差价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计价。由于有不平衡报价的存在,所以结算审核时必须要对人工工日数量进行审核,只能按照定额正常的人工含量来计算需要调差的工日数量,否则就有可能多计或者少计人工差价,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损失。
2、不平衡投标报价下材料、设备差价的调整
材料、设备差价=材料、设备数量*材料、设备价差
材料、设备差价的调整主要有两个因素:材料、设备数量和材料、设备价差。承包人自主报价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幅度以内的承包人自我承担,超出幅度的部分按“差价”调整工程价款,予以结算。在确定材料设备价差时,要按照施工当期的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和招投标同期的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相对应的材料设备价格二者找差。同样,若材料设备量存在不平衡报价时,量的确定也是要按照定额的正常含量来确定,以便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做的审核公平公正。
3、不平衡投标报价下机械费的调整
机械费是由机械台班数乘以机械台班单价来确定的。机械台班数和机械台班单价都应根据当地的工程量消耗定额来定。由于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设备租赁的情况,机械台班单价差异较大,但价格浮动不应超出±15%。投标方在投标时,若以机械设备折旧完毕已无成本或机械闲置为由,大幅降低设备单价,应判为不合理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主要依据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报价、现场签证、设计单位的有效设计变更和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审计等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及隐蔽工程签证等,尤其是牵涉到工程竣工结算不平衡报价部分的材料依据是否充分准确齐全。只有在资料充分齐全的情况下,审核人员才有可能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中的高估冒算和不平衡报价等问题。由于工程项目有的是竣工验收后才移交审计部门审计,部分隐蔽工程已无法查看或核实,只有依靠建设管理部门的甲方和监理代表等密切配合,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慎重处理和完善工程变更签证,严格控制工程不平衡报价产生,减少工程损失和浪费。
三、结语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各类工程建设蓬勃发展,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对于工程造价控制而言十分重要,是工程造价的核心之一。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能有效避免工程造价失控,为整个工程建设起到指导作用。科学、合理的结算审核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案,在工作中学习相应的技能、技巧,并且总结经验,从而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了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袁宗峰,薛伟.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研究,2018(07):181-182.
[2]李建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18(07):219.
[3]张璇.浅谈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9):196.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问题;对策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基础,工程造价审核方对施工中的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结算的过程。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涉及面广泛,并且对各审核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如果其中某个审核环节出现了漏洞,将会引起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资金的损失。因此,必须把握好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难点,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规范控制,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投资效益最大化且合理控制工程建安费用。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意义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主要是依据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以及相关计价文件、竣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结合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情况,做出的符合施工实际的结算审核结果,是建设单位进行的工程价款结算,也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
(1)程序方面,应重视结算文件的送到。结算程序包括结算文件编制、审核、工程价格确认。承包人编制的结算文件和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可采用直接送交对方签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送达的法律意义在于:是约定的结算文件审核、异议期限开始的标志;是适用不作为默示条款的重要前提,即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結算审核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审核文件)的,应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审核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2)实体方面,应全面收集和正确使用结算依据,以恰当确定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签证及其他发、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工程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开、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办法及相关解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影响造价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及漏项清单项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直接采用适用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可就仅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项目单价由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在变更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确定上,应当考虑使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因此应当尽量适用。
(二)不平衡投标报价下费用调整
工程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组成,这三项报价是工程成本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其报价偏差将给工程施工带来必然风险。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可以适当采用一些不平衡报价,对于施工中先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有可能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可适当报高一些,反之综合单价稍微报低一些,不平衡报价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增加人工工日含量、抬高材料、设备价格等方法。这样,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今早回款;在结算时,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则可以结算到较高的工程造价,增加项目利润。
1、不平衡投标报价下人工差价的调整
人工差价=人工工日数量*人工工日单价差价
人工差价的调整主要有两个因数:人工工日单价差价和人工工日数量。人工工日单价差价是施工当期的工日单价和投标时工日单价的差价。只有当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了新的人工工日单价,而又未调整“计价费率”才规定人工工日单价提高的部分按差价计列。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属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差价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计价。由于有不平衡报价的存在,所以结算审核时必须要对人工工日数量进行审核,只能按照定额正常的人工含量来计算需要调差的工日数量,否则就有可能多计或者少计人工差价,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损失。
2、不平衡投标报价下材料、设备差价的调整
材料、设备差价=材料、设备数量*材料、设备价差
材料、设备差价的调整主要有两个因素:材料、设备数量和材料、设备价差。承包人自主报价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幅度以内的承包人自我承担,超出幅度的部分按“差价”调整工程价款,予以结算。在确定材料设备价差时,要按照施工当期的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和招投标同期的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相对应的材料设备价格二者找差。同样,若材料设备量存在不平衡报价时,量的确定也是要按照定额的正常含量来确定,以便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做的审核公平公正。
3、不平衡投标报价下机械费的调整
机械费是由机械台班数乘以机械台班单价来确定的。机械台班数和机械台班单价都应根据当地的工程量消耗定额来定。由于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设备租赁的情况,机械台班单价差异较大,但价格浮动不应超出±15%。投标方在投标时,若以机械设备折旧完毕已无成本或机械闲置为由,大幅降低设备单价,应判为不合理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主要依据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报价、现场签证、设计单位的有效设计变更和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审计等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及隐蔽工程签证等,尤其是牵涉到工程竣工结算不平衡报价部分的材料依据是否充分准确齐全。只有在资料充分齐全的情况下,审核人员才有可能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中的高估冒算和不平衡报价等问题。由于工程项目有的是竣工验收后才移交审计部门审计,部分隐蔽工程已无法查看或核实,只有依靠建设管理部门的甲方和监理代表等密切配合,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慎重处理和完善工程变更签证,严格控制工程不平衡报价产生,减少工程损失和浪费。
三、结语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各类工程建设蓬勃发展,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对于工程造价控制而言十分重要,是工程造价的核心之一。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能有效避免工程造价失控,为整个工程建设起到指导作用。科学、合理的结算审核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案,在工作中学习相应的技能、技巧,并且总结经验,从而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了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袁宗峰,薛伟.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研究,2018(07):181-182.
[2]李建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18(07):219.
[3]张璇.浅谈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