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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抓手,绥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起来。但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运行质量的同步提高,主要表现为:注册上有名无实。不少合作社在注册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如实地递交相关材料,取得工商执照后,并不及时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目的只是获取各种扶持资金、谋取不当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