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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主义成为我国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对诉讼结构也具有一定影响。我国理论界再一次掀起对审判中心主义的讨论和研究。然而我国对审判中心主义的探讨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没有明显区分审判中心主义与庭审中心主义。据此,本文结合司法实践现状从不同层面对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路径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