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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校园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计划式的利益分配格局与市场化的利益竞争机制产生了矛盾,学校价值导向一元与师生价值取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也发生了冲突,这些情况决定了要进一步加快学校事业的发展,必须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高度关注校园不同群体的利益问题,通过利益格局的调整,构建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和谐校园。
实现校务公开 拓宽利益表达渠道
近年来,校务公开问题一直是校园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广大师生对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民主、科学决策;对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是否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监督;对升学、调级、晋职、任职等事项,是否进行校内公示都很关注。对学校招生就业、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廉洁等关键领域校务的决策和执行更是有着越来越高的透明度要求。可以说,校务公开问题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首要问题。学校是由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辅人员组成,按照一定的规范相互联系的一种特殊组织。在这个特殊组织里,客观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虽然不同的利益群体对校务公开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期望,但他们都希望各自的利益被充分表达、调配适当。实践表明,校务公开一旦实现,就意味着学校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利益群体的权益能得到反映、重视和兼顾;就意味着以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权益公平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公平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并能够发挥作用;就意味着广大师生建设和谐校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发挥。同时,实现校务公开也是实现校园诚信的主要基础:暗箱操作可能导致腐败,而公开操作则可以把校务放到阳光下,让师生能听到看到知道,并在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判断真伪对错,通过这种方式在学校与师生之间建立起诚实守信的互动平台。因此,在新的时代,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进校务公开,对构建民主、公正、诚信的“和谐校园”有着重要的意义。
调整制度安排 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所谓和谐校园,应该包括个人身心和谐、师生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组织之间和谐以及人与校园环境的和谐等多方面内容,但其最集中的体现还是校内各种利益关系的和谐。要实现学校各个层面、各个群体利益关系的大体平衡,必须使制度安排与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相适应,让个体的自由、平等及合理的利益要求与整体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始终处于协调有序的良性状态。因此,要围绕教学和谐、管理和谐、服务和谐、环境和谐,全面调整制度安排,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要从地域差别、内外差别、贫富差距、强弱差异的实际出发调整制度安排,消除校园不公平因素,激发师生的创新潜能;要围绕学生权益、教工收益、结构矛盾、体制障碍重点调整制度安排,把握校园和谐的关键,着力破解校园存在的各种利益纠纷难题。在调整制度安排的方式上,也要认识到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的统一,校园和谐也是以矛盾和差异的存在为前提的。构建和谐校园必须从学校实际和大局出发,分类分层开展渐进式调整和突变式调整,并着重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比如:已在学校实行十多年的全员岗位聘用合同制度,因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影响,仍处在渐进式调整之中。只有在教师人才市场形成,职务评审与聘任分离等条件下,用“岗位管理”完全取代“身份管理”,才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岗位聘用合同制,“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是渐进式调整基础上的突变式调整,但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能就的。因此,无论采用渐进式调整还是采用突变式调整,都要寻找事物矛盾双方合理兼顾的制度“临界点”,急于求成或者保守僵化都是不可取的。
更新思维方式 化解不同利益矛盾
在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构建和谐校园也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校园内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逐渐浮出水面。要化解这些矛盾,学校管理层必须努力更新思维方式,采用适应形势要求的新的解决办法。第一,要“协调”,不要抑制合理的利益诉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达利益诉求是师生维护自身权益、获取合理回报的必要手段,抑制利益表达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学校应当开启师生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的大门,无论其表达的内容是什么,都应给予耐心倾听,正面回应。在具体分析各种诉求、抓住各种诉求关节点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第二,要“均衡”,但不要平均主义。均衡不等于平均主义,而是指利益差距被平抑和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均衡”的基本特征是既有一定的社会差别,又保持相对公平。应当强调,待遇上的差异是校园科研创新的重要推动力,构建和谐校园应当允许一定的差异存在。但是过大的利益差异往往会导致学校科研活动的急功近利,而不利于那些扎扎实实埋头做学问的人,作为学校管理者,必须有清醒的头脑,要善于在差别中把握和谐,做到差别适度,促使各种人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第三,要“关爱”,不要以自我为中心。校园中存在一些学术上的争论和分歧是正常的,但不应把这种对立情绪带到日常思维活动中,如果一个人尤其是学校领导总是惯于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那就必然影响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也会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发生许许多多的误解和冲突。和谐校园是每一个成员都感到幸福、创造潜能涌流的校园,生活在校园里的每个成员,都应把自己融入群体之中,融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的进程之中,对他人及他人的不同学术见解多宽容、多谅解、多信任,对自己严格要求,努力使自我的个性潜能在融洽的集体中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尤健
实现校务公开 拓宽利益表达渠道
近年来,校务公开问题一直是校园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广大师生对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民主、科学决策;对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是否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监督;对升学、调级、晋职、任职等事项,是否进行校内公示都很关注。对学校招生就业、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廉洁等关键领域校务的决策和执行更是有着越来越高的透明度要求。可以说,校务公开问题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首要问题。学校是由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辅人员组成,按照一定的规范相互联系的一种特殊组织。在这个特殊组织里,客观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虽然不同的利益群体对校务公开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期望,但他们都希望各自的利益被充分表达、调配适当。实践表明,校务公开一旦实现,就意味着学校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利益群体的权益能得到反映、重视和兼顾;就意味着以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权益公平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公平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并能够发挥作用;就意味着广大师生建设和谐校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发挥。同时,实现校务公开也是实现校园诚信的主要基础:暗箱操作可能导致腐败,而公开操作则可以把校务放到阳光下,让师生能听到看到知道,并在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判断真伪对错,通过这种方式在学校与师生之间建立起诚实守信的互动平台。因此,在新的时代,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进校务公开,对构建民主、公正、诚信的“和谐校园”有着重要的意义。
调整制度安排 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所谓和谐校园,应该包括个人身心和谐、师生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组织之间和谐以及人与校园环境的和谐等多方面内容,但其最集中的体现还是校内各种利益关系的和谐。要实现学校各个层面、各个群体利益关系的大体平衡,必须使制度安排与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相适应,让个体的自由、平等及合理的利益要求与整体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始终处于协调有序的良性状态。因此,要围绕教学和谐、管理和谐、服务和谐、环境和谐,全面调整制度安排,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要从地域差别、内外差别、贫富差距、强弱差异的实际出发调整制度安排,消除校园不公平因素,激发师生的创新潜能;要围绕学生权益、教工收益、结构矛盾、体制障碍重点调整制度安排,把握校园和谐的关键,着力破解校园存在的各种利益纠纷难题。在调整制度安排的方式上,也要认识到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的统一,校园和谐也是以矛盾和差异的存在为前提的。构建和谐校园必须从学校实际和大局出发,分类分层开展渐进式调整和突变式调整,并着重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比如:已在学校实行十多年的全员岗位聘用合同制度,因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影响,仍处在渐进式调整之中。只有在教师人才市场形成,职务评审与聘任分离等条件下,用“岗位管理”完全取代“身份管理”,才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岗位聘用合同制,“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是渐进式调整基础上的突变式调整,但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能就的。因此,无论采用渐进式调整还是采用突变式调整,都要寻找事物矛盾双方合理兼顾的制度“临界点”,急于求成或者保守僵化都是不可取的。
更新思维方式 化解不同利益矛盾
在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构建和谐校园也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校园内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逐渐浮出水面。要化解这些矛盾,学校管理层必须努力更新思维方式,采用适应形势要求的新的解决办法。第一,要“协调”,不要抑制合理的利益诉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达利益诉求是师生维护自身权益、获取合理回报的必要手段,抑制利益表达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学校应当开启师生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的大门,无论其表达的内容是什么,都应给予耐心倾听,正面回应。在具体分析各种诉求、抓住各种诉求关节点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第二,要“均衡”,但不要平均主义。均衡不等于平均主义,而是指利益差距被平抑和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均衡”的基本特征是既有一定的社会差别,又保持相对公平。应当强调,待遇上的差异是校园科研创新的重要推动力,构建和谐校园应当允许一定的差异存在。但是过大的利益差异往往会导致学校科研活动的急功近利,而不利于那些扎扎实实埋头做学问的人,作为学校管理者,必须有清醒的头脑,要善于在差别中把握和谐,做到差别适度,促使各种人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第三,要“关爱”,不要以自我为中心。校园中存在一些学术上的争论和分歧是正常的,但不应把这种对立情绪带到日常思维活动中,如果一个人尤其是学校领导总是惯于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那就必然影响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也会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发生许许多多的误解和冲突。和谐校园是每一个成员都感到幸福、创造潜能涌流的校园,生活在校园里的每个成员,都应把自己融入群体之中,融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的进程之中,对他人及他人的不同学术见解多宽容、多谅解、多信任,对自己严格要求,努力使自我的个性潜能在融洽的集体中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