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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国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4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正式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将成为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修订后的《节能法》涉及质检系统八大职能,包括节能标准制修订,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效标识、认证、能源计量、节能产品进出口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赋予了质检部门一系列重要的职责,对质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对质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