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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布告显示,“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极其恶劣。”该校一名不愿具名的学生介绍,“公开表白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举动”,学校规定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且男女同学独处时间不宜过长,“在其他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学校就不行,大家都在给他加油。”“强行表白”,又一个彪悍的新词儿横空出世了。大学男生因此被开除,不仅让本校校友感到“唇亡齿寒”,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争议。
事由:男生当众向女生表白,事后被开除
10月27日上午11时许,商丘学院10号宿舍楼外,一名郭姓男生手捧一簇玫瑰花等待他心仪的女生,引起众多学生围观。
“他没有提前通知我要这样做,我没想到,当时很震惊!”被表白对象郭芳芳(化名)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郭芳芳当时看到他抱着一簇鲜花站在其宿舍楼下,大约有几百人围观,有的同学还在拍照,“我躲在餐厅附近的一棵树下,但还是被他发现了”。
躲闪不开的郭芳芳,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硬着头皮听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生表白。
“那么多人围观、拍照,我甚至没有看清他手中拿的是什么花,我更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向他说了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就离开了。”
郭芳芳急匆匆向宿舍走去,这时,学生处教师孙艳霞接到报告赶来,制止了郭某的“表白”行为。
商丘学院常务副院长卢亚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表白”事件后,宿管科科长前去劝阻教育,双方并无肢体接触,而郭某却拨打110,称学校无权干涉他表白的自由,其后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对他教育时,他始终不认错。
10月28日上午,郭某的家长被校方叫到学校“配合教育”。
“他一进门,发现父母在办公室,在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的情况下,情绪突然失控,用手中的手机砸向我,我一闪开,手机被摔碎了,他父亲见状后,迅速将他按倒在地。”商丘学院宿管科科长邓兴华说,郭某情绪失控,可能与学校叫家长有关。27日晚上,邓兴华在对其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表示要联系他的家长,当时一听说要让他家长过来,“他甩门而去”。
校方:学校表示处分有据
“表白是很正常的事,但他选择的场合不合适。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卢亚东说。
商丘学院学生处马处长说,“不是因为他表白了,就开除他”,而是因为他拒绝接受批评教育,谩骂老师,才开除他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6款规定: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另根据《商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22条第6款和第24条规定,纠缠或者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以及侮辱、诽谤、威胁教职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开除处分。
“强行表白”被开除为何遭吐槽
“男生表白被学校开除”,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网友也是一片反对、吐槽之声。但仔细读完整篇报道以后,我揣测,学校之所以如此“小题大做”“大动肝火”,多半是被该名学生后面的行为给“气”的。
按照布告的说法,“这位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大喊大叫,见到女生后拉住人家不让走,女生哭着向其他路人求救,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极其恶劣。”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不得不承认,这名被开除的学生绝非一般省油的灯,相反,很可能是名“问题学生”。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学生即便不“栽”在这件事情上,将来也难保不会因为别的违纪行为而受到惩罚。
问题在于,这些都是后话。此事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则是由于在引发后续争执的起因上,学校做错了,不仅所谓“强行表白”的说法能否成立令人存疑,“强行表白”是否严重扰乱校园正常秩序尚可两说,“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的校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与主流趋势不符。商丘学院作为本科院校,在校就读的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既然连法律都已经认可大学生结婚的权利,作为学校,又有什么权力干涉甚至剥夺学生的恋爱自由?
换言之,言行恶劣的“坏学生”应该被批评处罚,但不该是以“强行表白”的名义来进行,这无关什么校纪尊严,而是涉及学生的自由权利。事实上,无论是因为“强行表白”也好,还是被该名学生后面的行为“气”的也罢,商丘学院开除郭某,说白了不过是为了维护学校那一丁点自以为是的权威,想以此告诫别的学生:“看见没有,在这里我说了算”,从而取得杀鸡儆猴的效果。而这,显然与高校本应有的兼容并包、自由开放的气度和胸襟背道而驰。这些年,经常听到一些人抱怨“大学高中化”“大学就是高四”,感叹如今的大学无论是在教学方式还是学校管理上,都日渐沾染上前者那种填鸭式、家长制的做派。现在,商丘学院以它的实际行动证明,网友们的这种抱怨并非虚言。对此,我们是该遗憾呢,遗憾呢,还是遗憾呢?(王垚烽)
“强行表白”何至于开除学籍
大学生校内谈恋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和大学生相关管理办法上面也没有明文禁止大学生不能谈恋爱。商丘学院大一男生,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寝室公寓楼下表白,这也是追求自己爱情的一种方式,类似这样的表白方式在社会上、大学校园内屡见不鲜。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他人也不至于开除学籍这样严重吧。
该生的表白,校方称之为“强行表白”。笔者难以想象何为强行表白,是把表白对象绑了,还是冲到了对方的寝室。而目击者称当时郭某只是举着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行为,又何来“强行”之说。要说过激还当属校方,大学生基本上已是成年人,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笔者窃以为,是学生处老师的教育方式过激,随便要求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激怒了郭某,郭某便采取过激的行为。倘若郭某的表白是正常的,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人身攻击,那就没有权利剥脱他追求爱的权利。
再者,学校作为教给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的圣地。即使学生的思想与社会主流思想不符,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也应该采取积极、合理、有效、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其回归正途。就事论事,郭某的表白也不至于到开除学籍的境地,学校怎样能够随随便便剥脱一个学生继续学习的权利呢?假如,郭某真的是思想不正、行为不端之人,教育不好就把他流放到社会上。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无人教管,其更会为所欲为,干出违反乱纪之事。如此给社会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学生恋爱要注意场合、注意分寸,本着两厢情愿,不可一意孤行。同时,学校的教育管理方式也不能简单、粗暴,多给学生犯错的机会,学生才能在犯错中明白道理、学会做人。怎能因为所谓的“强行表白”便开除学籍呢?(高明)
事由:男生当众向女生表白,事后被开除
10月27日上午11时许,商丘学院10号宿舍楼外,一名郭姓男生手捧一簇玫瑰花等待他心仪的女生,引起众多学生围观。
“他没有提前通知我要这样做,我没想到,当时很震惊!”被表白对象郭芳芳(化名)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郭芳芳当时看到他抱着一簇鲜花站在其宿舍楼下,大约有几百人围观,有的同学还在拍照,“我躲在餐厅附近的一棵树下,但还是被他发现了”。
躲闪不开的郭芳芳,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硬着头皮听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生表白。
“那么多人围观、拍照,我甚至没有看清他手中拿的是什么花,我更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向他说了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就离开了。”
郭芳芳急匆匆向宿舍走去,这时,学生处教师孙艳霞接到报告赶来,制止了郭某的“表白”行为。
商丘学院常务副院长卢亚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表白”事件后,宿管科科长前去劝阻教育,双方并无肢体接触,而郭某却拨打110,称学校无权干涉他表白的自由,其后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对他教育时,他始终不认错。
10月28日上午,郭某的家长被校方叫到学校“配合教育”。
“他一进门,发现父母在办公室,在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的情况下,情绪突然失控,用手中的手机砸向我,我一闪开,手机被摔碎了,他父亲见状后,迅速将他按倒在地。”商丘学院宿管科科长邓兴华说,郭某情绪失控,可能与学校叫家长有关。27日晚上,邓兴华在对其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表示要联系他的家长,当时一听说要让他家长过来,“他甩门而去”。
校方:学校表示处分有据
“表白是很正常的事,但他选择的场合不合适。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卢亚东说。
商丘学院学生处马处长说,“不是因为他表白了,就开除他”,而是因为他拒绝接受批评教育,谩骂老师,才开除他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6款规定: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另根据《商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22条第6款和第24条规定,纠缠或者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以及侮辱、诽谤、威胁教职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开除处分。
“强行表白”被开除为何遭吐槽
“男生表白被学校开除”,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网友也是一片反对、吐槽之声。但仔细读完整篇报道以后,我揣测,学校之所以如此“小题大做”“大动肝火”,多半是被该名学生后面的行为给“气”的。
按照布告的说法,“这位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大喊大叫,见到女生后拉住人家不让走,女生哭着向其他路人求救,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极其恶劣。”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不得不承认,这名被开除的学生绝非一般省油的灯,相反,很可能是名“问题学生”。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学生即便不“栽”在这件事情上,将来也难保不会因为别的违纪行为而受到惩罚。
问题在于,这些都是后话。此事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则是由于在引发后续争执的起因上,学校做错了,不仅所谓“强行表白”的说法能否成立令人存疑,“强行表白”是否严重扰乱校园正常秩序尚可两说,“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的校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与主流趋势不符。商丘学院作为本科院校,在校就读的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既然连法律都已经认可大学生结婚的权利,作为学校,又有什么权力干涉甚至剥夺学生的恋爱自由?
换言之,言行恶劣的“坏学生”应该被批评处罚,但不该是以“强行表白”的名义来进行,这无关什么校纪尊严,而是涉及学生的自由权利。事实上,无论是因为“强行表白”也好,还是被该名学生后面的行为“气”的也罢,商丘学院开除郭某,说白了不过是为了维护学校那一丁点自以为是的权威,想以此告诫别的学生:“看见没有,在这里我说了算”,从而取得杀鸡儆猴的效果。而这,显然与高校本应有的兼容并包、自由开放的气度和胸襟背道而驰。这些年,经常听到一些人抱怨“大学高中化”“大学就是高四”,感叹如今的大学无论是在教学方式还是学校管理上,都日渐沾染上前者那种填鸭式、家长制的做派。现在,商丘学院以它的实际行动证明,网友们的这种抱怨并非虚言。对此,我们是该遗憾呢,遗憾呢,还是遗憾呢?(王垚烽)
“强行表白”何至于开除学籍
大学生校内谈恋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和大学生相关管理办法上面也没有明文禁止大学生不能谈恋爱。商丘学院大一男生,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寝室公寓楼下表白,这也是追求自己爱情的一种方式,类似这样的表白方式在社会上、大学校园内屡见不鲜。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他人也不至于开除学籍这样严重吧。
该生的表白,校方称之为“强行表白”。笔者难以想象何为强行表白,是把表白对象绑了,还是冲到了对方的寝室。而目击者称当时郭某只是举着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行为,又何来“强行”之说。要说过激还当属校方,大学生基本上已是成年人,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笔者窃以为,是学生处老师的教育方式过激,随便要求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激怒了郭某,郭某便采取过激的行为。倘若郭某的表白是正常的,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人身攻击,那就没有权利剥脱他追求爱的权利。
再者,学校作为教给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的圣地。即使学生的思想与社会主流思想不符,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也应该采取积极、合理、有效、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其回归正途。就事论事,郭某的表白也不至于到开除学籍的境地,学校怎样能够随随便便剥脱一个学生继续学习的权利呢?假如,郭某真的是思想不正、行为不端之人,教育不好就把他流放到社会上。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无人教管,其更会为所欲为,干出违反乱纪之事。如此给社会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学生恋爱要注意场合、注意分寸,本着两厢情愿,不可一意孤行。同时,学校的教育管理方式也不能简单、粗暴,多给学生犯错的机会,学生才能在犯错中明白道理、学会做人。怎能因为所谓的“强行表白”便开除学籍呢?(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