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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匠精神”内在发生机制的历史演进,分别经历了萌芽、发展和成熟阶段。它在农业社会封闭的整体环境和蒙昧的主体意识中缓慢萌动,在大机器生产的板直化评价环境中曲折发展,自觉并最终成熟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人才主体价值的确立。可以说,现代工匠精神的回归是生态自由意志的生成。在它的引领下,技术主体逐步超越功利主义和工具理性的传统观念,遵循公正性和完整理性原则,以自我价值的肯定和追求人的幸福为目标。
关键词:“工匠精神”;发生机制;历史嬗变;当代意义
“工匠精神”的发生与形成,是社会机制与个人主体精神相互制约、影响并共同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民族性的文化,“工匠精神”的凝聚必须通过鲜活的个体生命的存在而得以凸显,并最终形成为具有国民性格和普遍社会心理意识的民族精神依托和群体力量。其萌动、发展到确立的历史进程,首先受到社会历史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制约;同时,主体经验的积累和思维的反馈、过滤、转换,又构成了“工匠精神”及其相应文化形成的内在动力。可以说,工匠精神内在发生机制的嬗变历程,正是人类直面艰难却永不停歇地追求实现个体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传统农业社会视阈下“工匠精神”的缺失
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生产技术发展缓慢,社会系统结构并不完善,缺乏广泛社会意义的价值评价体系;该时期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劳动者,往往还处于原始的集体无意识状态。可以说,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尚不具备工匠精神形成与发展的客观条件。
人类从事手工生产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茹毛饮血的混沌时代。就世界范围来看,自远古石器时代开始,打磨石器便成为了部落、氏族社会中存在的主要手工生产劳动形式。随着铜、铁等工具的普及使用,家庭成为了封建社会时期生产形式的最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亚洲的村社以及欧洲的庄园,与之相适应的出现了独立或依附于农业家庭的手工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决定了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因此,在漫长的农业社会时期,家庭手工业始终是最主要的生产方式。
以家传世学为主要特征的家庭手工作坊,往往借助血緣、地缘关系为纽带,集生产、生活与分配为一体。传承关系限定在严格的范围之内,依靠生存环境而逐渐形成具有职业特色的家庭团体,相关技艺为内部所有,只能在封闭环境中传播。这种初级的、非制度化的传习形态,不仅严重制约着社会分工模式,还在某种程度上限制着社会的整体流动。因此,农业社会时期的阶级阶层之间往往壁垒森严。在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生产模式制约下,社会分工极度不发达,社会分化程度低下。相关的竞争与淘汰机制无法建立健全,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非常迟缓。
具体到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封闭文化特质和生存环境,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工匠”主体身份的确立。由于农业社会手工业生产者的经验传授,往往以基本的生存技能为主。相关经验的积累,必须通过生活、劳动过程传授给下一代,而生存经验代际传递的主要方式在于演示和模仿。所谓“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的情形更是普遍存在。不但传统匠人的职业地位低下,处于社会分工的底层位置;许多精妙绝伦的技艺,亦被视为“奇巧淫技”,难登大雅。
尤其是在“尊卑贵贱之等级,国家之制度”的基本前提下,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衍生出较为保守的意识形态结构。在个人的价值取向方面,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等谋求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统一的基本观念。其所寻觅的是一种中庸、调和的途径,培养个人的群体意识、顺从意识,反对个人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在这种伦理道德关系与价值判断系统的影响下,手工业者的自我意识仍未完全觉醒,“工匠”的主体身份并未得到真正确立。自我主体意识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传统手工业者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责任观念和理性精神。因此难以形成潜意识中时刻影响和约束个体思想行为的深层文化,更无法升华为具有个人信仰性质的职业精神。可见,农业社会背景下的传统手工业,显然并不具备凝聚“工匠精神”的基本前提。
二、工业时代背景下主体意识的发展与消减
工业革命以后的大机器时代,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渐趋细密。传统手工业逐渐被机器大工厂所取代。社会评价机制的发展、完善与固化,一方面促进了工匠个体意识的发展和形成,同时又限制和制约了“工匠精神”内涵的进一步提升。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在英国萌芽,遂以破竹之势蔓延欧陆,席卷全球。以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手工生产,是工业革命的最主要标志。这不仅仅是一场生产与技术的革命,更是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由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巨大变化,促使家庭作坊和手工工场逐渐被大机器生产所取代,同时也加速了行业内部产业分工的形成。
工业社会标准化、专业化、同步化、集中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手工作坊的要求,它首先在数量和质量上追求人才的大批量和标准化。同时,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产生了许多独立的学科知识体系,从生产中分离出的科技成就,又进一步推进了专业分工的精致化和物质生产的丰富。机械化生产需要的,是大量有文化、有知识的技术工人。尤其是一些重要的技术岗位,更需要专精的产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在类似的背景要求下,以传授科学原理和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应运而生,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也得到逐步确立。此外,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提供了一定的激励机制。可以说,工业革命不仅带来了生产系统流程化的保障机制,同时也重构了社会生产运行机制关系。
产业分工的确立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日益完善,最终促进了“工匠”群体的生成。工业化以来,人类在其发展历史上首次正式宣布了作为“工匠”的主体性。社会分工理论在充分指出社会职业意义和重要性的同时,也明确了“工匠”群体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工业时代技术工人的主体精神已经逐步摆脱传统理念的制约,开始转为有意识地与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着力培养具有现代学科基础知识、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适应机器大生产的职业劳动者。他们在生产过程中获得个体与组织的交互,在信念、尺度、原则方面达到较为统一的目标,进一步确立一致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认同,并逐步提升对自我的价值认知和职业理想。 不过,在以工具理性[1]和趋向功利为主导的大工业时代价值系统中,“工匠”群体始终处于一种短期经济效益的支配下,以追求专业化、效率至上等名义,将个体的价值工具化、功利化、手段化,使工业时代的“工匠”群体的主体精神在追求个人主义与短期效益的过程中消解。同时,由于社会评价机制和相关法律机制的理性强化,如专利保护所导致的知识产权垄断等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削弱了“工匠”个体意义与精神世界的架构和完善。大工业时代“工匠”群体意识的自发形成,就这样湮没在社会板直化的整体评价当中。
三、知识经济时代“工匠精神”的成熟与发扬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和迁移。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新型人才,主体精神也在逐步发展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最终得以确立。可以预见的是,在创新成为主流的历史发展阶段,其理念所引领的时代风尚,还将得到进一步发扬。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第三次科技革命蓬勃兴起,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开始引导经济发展潮流。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知识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作用日益增强,机器化大生产的“技术经济”将被“知识经济”所取代已是大势所趋。计算机大数据成为知识经济发展阶段最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它颠覆了以往传统的计算机算法,其“量”与“质”的双提升奠定了人工智能的基础;而人工智能又进一步加速了大数据价值的挖掘和应用。另一方面,智能制造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它是制造技术发展,尤其是制造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是自动化和集成技术向纵深发展的结果。计算机大数据体系的建构和智能制造产业的兴起,同时催生了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和个性化生产。
就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市场需求从本质上讲,是众多个性化需求的集成。由于个体基本条件和消费观念的差异,不同消费主体一般都具有独特的个性需求。工业化时代受到生产力发展尤其是技术水平的制约,大工厂规模化生产往往不能满足普通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要求。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大数据收集定制需求,工业机器人、3D打印技术、敏捷生产、柔性加工以及计算机集成加工为主要构成的个性化定制产业链已经在许多领域成为可能。
“工匠精神”的提出,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由短缺市场环境和计划经济体制向中高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只有建立起支撑工匠精神的文化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才能够实现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从制造大国顺利走向制造强国的转变。而工匠精神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形态,需要国家最高层面的大力鼓励和实质性的长效激励,才能真正得以形成。对此,国家适时推出“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并始终强调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人才培育政策和评价机制,并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合理、规范、有序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2]等等。可以说,知识经济时代凝聚“工匠精神”的客观条件已基本成熟。
而就生产的主体条件来看,正如阿尔温·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所描述的那样,许多生产与服务都通过自由自主的方式来完成,[3]比如家居辦公的自由职业者,包括自由撰稿、平面设计、音乐创作、网络销售、在线编程、远程教学以及学者科研等等。这种弹性的工作方式,允许工作者能够按照自己的气质、性格、兴趣和爱好进行选择,在自由的时间和空间中充分展示个体的能力和才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创新个体产业有意识地纳入社会分工体系,并从身份、立法、税收和保障等方面予以确认、规范和保护,是对工业时代集体化生产等单调生产方式的弥补,也是对个人设计、个人制造及个人价值的肯定,它意味着创新创业时代技术人才主体意识的觉醒也迫在眉睫。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推出,越来越多具有创新理念、自主创业的“创客”加入到文化技术产业的创新中来。与传统的手工业者和大机器工厂工人不同的是,这些新型人才正在逐步超越以往狭隘的功利与工具观,转向对人、社会、环境、创新的关注。他们的主体意识已渐告觉醒。这些新时期的“工匠”群体,不仅具有生产能力、生态意识和合作精神,同时也是具有高技术技能、创新理念和人文精神的个性化人才。他们往往能够自主能动地开发自身潜能,获得多元的智能评价方式,同时也能够积极主动地反思职业成就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对个体充分肯定的前提下,将“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和谐统一。一方面能够引领社会潮流、创新工业文化,保持人类生产生活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关系,以自己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解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反抗技术理性对人和环境的奴役,超越发展经济的功利性和技术的工具性,使自我作为一个具有不确定性、超越性和创造性的个体生命得以完善、发展和提升境界的价值诉求,在特定职业人格的形成过程中,认同专业知识的学习,践行职业精神,逐步建立个人生活形态,并最终成长为经济上独立、情感上敬业、生命本质上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完善个体。
从“工匠精神”内在发生机制产生到最终确立的历史嬗变过程可知,一种理念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受到包括生产力结构、社会阶层、评价机制和法律体系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还与行为主体的精神意识密切相关。对于“工匠精神”价值取向的正确理解,必须建立在内外因素相互制约、彼此激励、同步发展、和谐共处的整体环境中。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社会机制的良性运行,以及创新人才主体意识的进一步确立,“工匠精神”一定能够在新的时代焕发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参考文献
[1]查尔斯·塞勒著,程炼译《现代性之隐忧》[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5.
[2]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内部文件),2015.
[3]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446.
关键词:“工匠精神”;发生机制;历史嬗变;当代意义
“工匠精神”的发生与形成,是社会机制与个人主体精神相互制约、影响并共同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民族性的文化,“工匠精神”的凝聚必须通过鲜活的个体生命的存在而得以凸显,并最终形成为具有国民性格和普遍社会心理意识的民族精神依托和群体力量。其萌动、发展到确立的历史进程,首先受到社会历史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制约;同时,主体经验的积累和思维的反馈、过滤、转换,又构成了“工匠精神”及其相应文化形成的内在动力。可以说,工匠精神内在发生机制的嬗变历程,正是人类直面艰难却永不停歇地追求实现个体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传统农业社会视阈下“工匠精神”的缺失
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生产技术发展缓慢,社会系统结构并不完善,缺乏广泛社会意义的价值评价体系;该时期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劳动者,往往还处于原始的集体无意识状态。可以说,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尚不具备工匠精神形成与发展的客观条件。
人类从事手工生产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茹毛饮血的混沌时代。就世界范围来看,自远古石器时代开始,打磨石器便成为了部落、氏族社会中存在的主要手工生产劳动形式。随着铜、铁等工具的普及使用,家庭成为了封建社会时期生产形式的最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亚洲的村社以及欧洲的庄园,与之相适应的出现了独立或依附于农业家庭的手工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决定了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因此,在漫长的农业社会时期,家庭手工业始终是最主要的生产方式。
以家传世学为主要特征的家庭手工作坊,往往借助血緣、地缘关系为纽带,集生产、生活与分配为一体。传承关系限定在严格的范围之内,依靠生存环境而逐渐形成具有职业特色的家庭团体,相关技艺为内部所有,只能在封闭环境中传播。这种初级的、非制度化的传习形态,不仅严重制约着社会分工模式,还在某种程度上限制着社会的整体流动。因此,农业社会时期的阶级阶层之间往往壁垒森严。在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生产模式制约下,社会分工极度不发达,社会分化程度低下。相关的竞争与淘汰机制无法建立健全,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非常迟缓。
具体到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封闭文化特质和生存环境,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工匠”主体身份的确立。由于农业社会手工业生产者的经验传授,往往以基本的生存技能为主。相关经验的积累,必须通过生活、劳动过程传授给下一代,而生存经验代际传递的主要方式在于演示和模仿。所谓“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的情形更是普遍存在。不但传统匠人的职业地位低下,处于社会分工的底层位置;许多精妙绝伦的技艺,亦被视为“奇巧淫技”,难登大雅。
尤其是在“尊卑贵贱之等级,国家之制度”的基本前提下,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衍生出较为保守的意识形态结构。在个人的价值取向方面,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等谋求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统一的基本观念。其所寻觅的是一种中庸、调和的途径,培养个人的群体意识、顺从意识,反对个人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在这种伦理道德关系与价值判断系统的影响下,手工业者的自我意识仍未完全觉醒,“工匠”的主体身份并未得到真正确立。自我主体意识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传统手工业者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责任观念和理性精神。因此难以形成潜意识中时刻影响和约束个体思想行为的深层文化,更无法升华为具有个人信仰性质的职业精神。可见,农业社会背景下的传统手工业,显然并不具备凝聚“工匠精神”的基本前提。
二、工业时代背景下主体意识的发展与消减
工业革命以后的大机器时代,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渐趋细密。传统手工业逐渐被机器大工厂所取代。社会评价机制的发展、完善与固化,一方面促进了工匠个体意识的发展和形成,同时又限制和制约了“工匠精神”内涵的进一步提升。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在英国萌芽,遂以破竹之势蔓延欧陆,席卷全球。以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手工生产,是工业革命的最主要标志。这不仅仅是一场生产与技术的革命,更是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由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巨大变化,促使家庭作坊和手工工场逐渐被大机器生产所取代,同时也加速了行业内部产业分工的形成。
工业社会标准化、专业化、同步化、集中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手工作坊的要求,它首先在数量和质量上追求人才的大批量和标准化。同时,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产生了许多独立的学科知识体系,从生产中分离出的科技成就,又进一步推进了专业分工的精致化和物质生产的丰富。机械化生产需要的,是大量有文化、有知识的技术工人。尤其是一些重要的技术岗位,更需要专精的产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在类似的背景要求下,以传授科学原理和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应运而生,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也得到逐步确立。此外,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提供了一定的激励机制。可以说,工业革命不仅带来了生产系统流程化的保障机制,同时也重构了社会生产运行机制关系。
产业分工的确立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日益完善,最终促进了“工匠”群体的生成。工业化以来,人类在其发展历史上首次正式宣布了作为“工匠”的主体性。社会分工理论在充分指出社会职业意义和重要性的同时,也明确了“工匠”群体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工业时代技术工人的主体精神已经逐步摆脱传统理念的制约,开始转为有意识地与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着力培养具有现代学科基础知识、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适应机器大生产的职业劳动者。他们在生产过程中获得个体与组织的交互,在信念、尺度、原则方面达到较为统一的目标,进一步确立一致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认同,并逐步提升对自我的价值认知和职业理想。 不过,在以工具理性[1]和趋向功利为主导的大工业时代价值系统中,“工匠”群体始终处于一种短期经济效益的支配下,以追求专业化、效率至上等名义,将个体的价值工具化、功利化、手段化,使工业时代的“工匠”群体的主体精神在追求个人主义与短期效益的过程中消解。同时,由于社会评价机制和相关法律机制的理性强化,如专利保护所导致的知识产权垄断等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削弱了“工匠”个体意义与精神世界的架构和完善。大工业时代“工匠”群体意识的自发形成,就这样湮没在社会板直化的整体评价当中。
三、知识经济时代“工匠精神”的成熟与发扬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和迁移。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新型人才,主体精神也在逐步发展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最终得以确立。可以预见的是,在创新成为主流的历史发展阶段,其理念所引领的时代风尚,还将得到进一步发扬。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第三次科技革命蓬勃兴起,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开始引导经济发展潮流。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知识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作用日益增强,机器化大生产的“技术经济”将被“知识经济”所取代已是大势所趋。计算机大数据成为知识经济发展阶段最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它颠覆了以往传统的计算机算法,其“量”与“质”的双提升奠定了人工智能的基础;而人工智能又进一步加速了大数据价值的挖掘和应用。另一方面,智能制造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它是制造技术发展,尤其是制造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是自动化和集成技术向纵深发展的结果。计算机大数据体系的建构和智能制造产业的兴起,同时催生了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和个性化生产。
就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市场需求从本质上讲,是众多个性化需求的集成。由于个体基本条件和消费观念的差异,不同消费主体一般都具有独特的个性需求。工业化时代受到生产力发展尤其是技术水平的制约,大工厂规模化生产往往不能满足普通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要求。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大数据收集定制需求,工业机器人、3D打印技术、敏捷生产、柔性加工以及计算机集成加工为主要构成的个性化定制产业链已经在许多领域成为可能。
“工匠精神”的提出,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由短缺市场环境和计划经济体制向中高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只有建立起支撑工匠精神的文化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才能够实现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从制造大国顺利走向制造强国的转变。而工匠精神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形态,需要国家最高层面的大力鼓励和实质性的长效激励,才能真正得以形成。对此,国家适时推出“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并始终强调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人才培育政策和评价机制,并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合理、规范、有序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2]等等。可以说,知识经济时代凝聚“工匠精神”的客观条件已基本成熟。
而就生产的主体条件来看,正如阿尔温·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所描述的那样,许多生产与服务都通过自由自主的方式来完成,[3]比如家居辦公的自由职业者,包括自由撰稿、平面设计、音乐创作、网络销售、在线编程、远程教学以及学者科研等等。这种弹性的工作方式,允许工作者能够按照自己的气质、性格、兴趣和爱好进行选择,在自由的时间和空间中充分展示个体的能力和才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创新个体产业有意识地纳入社会分工体系,并从身份、立法、税收和保障等方面予以确认、规范和保护,是对工业时代集体化生产等单调生产方式的弥补,也是对个人设计、个人制造及个人价值的肯定,它意味着创新创业时代技术人才主体意识的觉醒也迫在眉睫。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推出,越来越多具有创新理念、自主创业的“创客”加入到文化技术产业的创新中来。与传统的手工业者和大机器工厂工人不同的是,这些新型人才正在逐步超越以往狭隘的功利与工具观,转向对人、社会、环境、创新的关注。他们的主体意识已渐告觉醒。这些新时期的“工匠”群体,不仅具有生产能力、生态意识和合作精神,同时也是具有高技术技能、创新理念和人文精神的个性化人才。他们往往能够自主能动地开发自身潜能,获得多元的智能评价方式,同时也能够积极主动地反思职业成就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对个体充分肯定的前提下,将“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和谐统一。一方面能够引领社会潮流、创新工业文化,保持人类生产生活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关系,以自己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解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反抗技术理性对人和环境的奴役,超越发展经济的功利性和技术的工具性,使自我作为一个具有不确定性、超越性和创造性的个体生命得以完善、发展和提升境界的价值诉求,在特定职业人格的形成过程中,认同专业知识的学习,践行职业精神,逐步建立个人生活形态,并最终成长为经济上独立、情感上敬业、生命本质上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完善个体。
从“工匠精神”内在发生机制产生到最终确立的历史嬗变过程可知,一种理念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受到包括生产力结构、社会阶层、评价机制和法律体系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还与行为主体的精神意识密切相关。对于“工匠精神”价值取向的正确理解,必须建立在内外因素相互制约、彼此激励、同步发展、和谐共处的整体环境中。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社会机制的良性运行,以及创新人才主体意识的进一步确立,“工匠精神”一定能够在新的时代焕发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参考文献
[1]查尔斯·塞勒著,程炼译《现代性之隐忧》[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5.
[2]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内部文件),2015.
[3]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