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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是乔叟作品的核心概念,但是这种“自然”并非是纯粹的自然,而是包含多重象征意义的神性自然。乔叟的“自然”观最早发端于《公爵夫人之书》,并且在其之后的作品中始终延续了这种“自然”精神。本文试图通过对这部作品的研究,从而深刻揭示出乔叟“自然”的深刻内涵。
关键词:《公爵夫人之书》 自然 神学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公爵夫人之书》是杰弗里·乔叟早年的一部诗作,这部作品的创作目的是为了悼念乔叟的庇护人兰开斯特公爵夫人。这部作品沿用了中世纪以来骑士文学的一贯结构,乔叟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融入了全新的象征元素——“自然”。“自然”在乔叟的作品中已经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自然之神,是上帝的代名词。“自然”一词在全文中共出现过七次,其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不仅如此,在乔叟日后的创作中,“自然”的意象被延续了下去,并且不断地被丰富。因此,对于《公爵夫人之书》中“自然”象征的研究,就成为了开启乔叟文学世界的一把钥匙,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 自然之“造物者的象征”
自然(nature)在英语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含义。“自然”不是外在于人类世界的,而是与人类自身融为一体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自然,这就意味着人具有独特性。其次,自然意味着创造,人类拥有自然所以人能够创造,上帝将自然赋予人类,就是赋予了人类创造的能力,这是神的恩赐。在乔叟的诗作中,“自然”更是被赋予了神性,“自然”成为了造物主在人间的代理。
在文中,与自然之神相对立的是命运之神。自然之神是创造之神,而命运之神则是毁灭之神。自然之神创造了公爵夫人的美貌与美德,而命运之神将这一切全都夺去。公爵夫人的美是一种典范之美,是由神精心创造的杰作,这种美充满了神性,是无与伦比的,也是一种本质之美。自然之神在创造的过程中将自身的美德完全融入到了公爵夫人的身上,因此公爵夫人与自然之神是一体的,同时自然之神在创造这位女士的时候,采纳了世界万物所有的美好品格,因此公爵夫人之美是一种完美,融合了世界万物本质之美。因此,命运之神的出现,则显得极为残酷,也充分表现出骑士失去所在之人的悲伤。
在基督教文明中,造物主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耶和华。但是,造物者并非只有一个,因为,人类与其他生物都有创造生命的能力。因此,所有的人和动物都是造物者。乔叟在赋予“自然”造物者的象征时,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并没有去创造一个新的神,因为那是一种异教行为,显然不会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因此,这位“自然”之神是上帝的一部分,当上帝完成了创造世界的责任后,如何让这个世界延续下去,那是所有造物者的责任。“自然”是上帝的一个化身,是上帝在人间的总代理。其次,乔叟的“自然”之神是一位女神,一方面这是受古希腊文明的影响,另一方面自然之神的女性形象最终通过公爵夫人表现了出来,这就让公爵夫人本身具有了一种神性。众所周知,黑死病的死亡症状异常恐怖,通过这种描述可以淡化死亡的悲剧性,从而让人感到这位生前美貌的夫人最终死后进入了神的行列。这对于生者而言也是一种莫大的宽慰。
与此同时,作者对于命运之神的描述更加突显出自然女神的高贵与完美。命运是不可抗拒的,是无法言说的。但是,无论命运多么残酷,她是无法带走至高至善至美的。死亡对于生者而言是一种巨大的痛苦,但是死者与自然融为一体,她所具有的美德无处不在。乔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充分表达了自己对于死者的尊敬,也充分表达出兰开斯特公爵对于夫人的挚爱。
二 自然之“生命的象征”
自然是一个庞大的生命系统,自然不停地创造生命,并且呵护着生命。乔叟在《公爵夫人之书》中充分体现出自然的生命象征。在这部作品中,由于失去挚爱之人,公爵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常年的失眠让他的身体与精神都濒临崩溃。自然之神在此时出现了,她是作为一个拯救者出现的。之前我们所述,自然之神在创造公爵夫人时如同上帝创造人时,是根据自身形象的。因此,自然之神的出现就等于是公爵夫人的出现,这个时候的公爵夫人已经不再是凡人,她对于公爵的爱不再是一种凡人的爱,而是一种神性之爱。骑士尽管感到十分悲伤,但是自然之神喜爱的是和谐,是愉快,是喜悦,是幸福。因此,骑士意识到自身不能再消沉下去,否则的话就是对自然之神的不敬。乔叟在此通过“自然”之神的警戒,向我们传递出一种独特的生命哲学思想。在乔叟看来,生命的力量源自于和谐,而和谐的最高境界就是与自然融为一体。自然创造生命是希望看到生命不断地延续,而生命能够延续的前提是符合自然创造生命的法则,一旦违背了这种法则,生命则将走向消亡。这种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人而言,仍旧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我们如何看待自然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现代人,长期以来,我们将自然看成是外在于我们的,我们维系自身生命与发展是依靠夺取自然,甚至是摧毁自然的方式,然而最终我们发现,我们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但是我们一直在割裂自身与自然,这就导致了人与自然极为严重的不和谐。但是,自然之神是不会报复我们的,是因为我们的这种任意妄为给命运之神有机可乘,最终夺去了我们的生命。因此,在乔叟的作品中,命运之神是至善至美的,她不会因为人类的予取予求而责难人类,相反,她会像一位宽容的母亲那样出现在人类的面前,为人类的不幸而感到悲伤。
在诗中,与生命之神对立的命运之神其实是死亡的象征。作为一部悼亡诗,乔叟却极力回避死亡这一主题。与传统的悼亡诗不同的是,乔叟更多关注的是对于生活或是生命的思考,而不是死亡本身。这并不是说乔叟没有思考过死亡,恰恰相反的是,乔叟不是通过死亡本身来思考死亡的,而是通过生命来思考死亡的。生命源自于自然,自然不灭则生命不灭。在乔叟看来,死亡固然是一个否定性的事件,但是死亡并非是一种绝对的否定,它可以否定一个生命,但是无法否定整个自然。所以,死亡固然令人感到悲伤,但是绝不会令人感到绝望。死亡只能带走生命,但是不能带走生命的美德。而这些美德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因此当看到自然的美好时,就能够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就能够感受到死者的美好。而且,乔叟在处理命运之神的形象时,也并没有始终模式化的方式,或者说延续了中世纪以来一贯的对于死神形象的描述。在乔叟的作品中,命运之神与自然之神都是女神,女性与男性最大的区别是女性具有孕育生命的能力,但是同时女性又无法回避死亡。因此,自然之神面对死亡是无可奈何的,她只有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生命,才能够让希望不断地延续下去。不仅如此,她还要不断地警示所有的生命体,死亡并不是外在于生命的,一旦生命失去和谐的韵律,那么死亡就会降临,作为否定性的死亡始终潜伏在生命之中。所以,当生命存在着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注重保持生命的和谐。
三 自然之“爱的象征”
自然是创造的自然,是生命的自然,也是爱的自然。因为爱才有和谐,才有愉悦,才有幸福。因此,乔叟的自然象征了爱。这种爱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神性之爱,这是自然之神对于人的关爱;另一部分则是人性之爱,这是骑士对于心爱之人纯洁的精神之爱。
神性之爱是中世纪以来宗教作品中一贯表达的主题,但是乔叟所要表现的神性之爱与基督教神学作品所要表达的主题并不完全一致。乔叟笔下的“自然之神”与基督教的上帝相比,充满的是一种母性,而非父性。作为父性的上帝更多关注的是人的主体性,让一个人更像是一个人存在;而作为母性的自然之神,更多关注的是生命,是将人视为一个生命体,关注的是生命本身的质量。当人作为一个生命体时,那么他与其他生物或是生命体都是平等的,在自然之神那里,这种神性的关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爱。乔叟所要表达的是所有的生命体都和谐地生活在自然之中,当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都和谐共处之时,人的生命才是健康的生命,才是活力的生命。
在中世纪,对于人性之爱的表达往往被神性之爱所掩盖,尤其是被基督教神学彻底地抹杀了。乔叟作为文艺复兴的先驱之一,在他的作品中通过一种糅合着人性的神性之爱,通过一个异教的“自然之神”,将被禁闭已久的人性之爱彻底地释放出来。不仅如此,乔叟赋予了“自然之神”以爱神的含义。“自然之神”本身就是爱的象征,她创造了生命并且给予生命以爱,人正是凭借这份爱,才能够延续生命,创造生命。之所以能够形成这种表达,也正是因为“自然之神”是一位女神,而不是一位男性。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偏重于情感,而不是权力。乔叟通过这个文本反抗了中世纪以来对于女性的歧视以及排斥,充分表现出女性所具有的人性之美。
同时,乔叟在这部作品中还表达了他独特的爱情观。在乔叟看来,人对于爱情应该像对于宗教那样,充满了虔诚与信仰,要像侍奉神那样去侍奉爱。这种观点是极为大胆的,在中世纪,人只能对上帝充满信仰,充满爱,这种爱也只能是神性之爱。而乔叟显然是在说人性之爱与神性之爱是一样的,或者说人性之爱也是充满神性的。
四 自然之“愉悦生活的象征”
尽管《公爵夫人之书》是一首悼亡长诗,但是作者关注的重点并非是死亡,而是生活。作者反复思考以及探讨的是一个人在失去挚爱之后,应该如何生活下去的问题。因此,在这种作品中,“自然”又有一种新的象征,那就是“愉悦生活的象征”。在乔叟看来,自然是创造的,是充满生命、充满爱的,那么自然的生活必然是健康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充满活力的生活。而这种生活的典范正是古典时代的生活,也正是之后蓬勃兴起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古希腊式的生活。自然生活的本质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生活,人是具有生命的人,生活的核心应当是人,而不是神。自然之神创造生命的目的是为了让生命充满活力,而不是把生命献祭给神。而基督教一贯以来倡导的是一种禁欲的生活,宗教的生活,这种生活是扼制人性的,缺乏活力的。
随着十字军东征,当西方人到达所谓的异教国家,尤其是那些希腊化地区,感受到一种全新的气息。乔叟早年也参加过十字军,因此在其作品中充分流露出对于那种生活的赞赏。在乔叟看来,生活应该如同自然一般,充满和谐的韵律。古典时代的人没有束缚,更为自由,这是自然的。而中世纪的人生活在宗教的精神枷锁之中,没有自由,无法表达,因此即便失去所爱之人,也只能默默承受。为此,乔叟提出了一种所谓的“自然法则”。
在乔叟看来,生活应该符合自然法则,从生命的诞生到生命的终结,都应该以“自然的法则”行使。死亡也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死亡能够带走生命,但是带不走爱情,正如古典时代的神话中,相爱的人即便在死后也能够以另外一种形式获得永远的爱情。因此,面对死亡,面对失去挚爱,悲伤是没有意义的,绝望也没有意义,相反更应该积极地思考,积极去生活,去顺应自然的法则,最终才能获得永远的幸福。在这点上,乔叟已经完全摆脱了中世纪的神学思想,而是充满一种人文主义的精神,乔叟笔下的自然生活,不是一种基督徒式的生活,而是中世纪骑士的浪漫生活。骑士精神最终也成为了文艺复兴时期开拓进取的思想潮流之一。
五 结语
通过分析,我们认识到“自然”在乔叟的作品中具有多重的象征性,乔叟通过“自然”表达出的是对于生命、生活、爱情深刻的哲学思考。乔叟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个严肃刻板的作家,然而事实上他内心涌动着的是对于自然生活的热爱。他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中世纪作家,而是一位站在时代前沿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文艺复兴的曙光,甚至可以说,“自然”不仅是乔叟作品的核心思想,同时也是整个文艺复兴时期作品的核心思想。自然意味着创造,意味着革新,意味着生命,意味着爱,通过对于“自然”象征的认识,我们不仅开启了乔叟文学世界的宝库,从而也发现了一条通向文艺复兴之路。
参考文献:
[1] 肖明翰:《英语文学之父:杰弗里·乔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 刘进:《乔叟的梦幻诗和欧洲中世纪梦幻文学传统》,《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6期。
[3] 刘建军:《欧洲中世纪文学论稿》,中华书局,2010年版。
作者简介:王志慧,女,1974—,辽宁锦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单位:渤海大学大学外语教研部。
关键词:《公爵夫人之书》 自然 神学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公爵夫人之书》是杰弗里·乔叟早年的一部诗作,这部作品的创作目的是为了悼念乔叟的庇护人兰开斯特公爵夫人。这部作品沿用了中世纪以来骑士文学的一贯结构,乔叟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融入了全新的象征元素——“自然”。“自然”在乔叟的作品中已经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自然之神,是上帝的代名词。“自然”一词在全文中共出现过七次,其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不仅如此,在乔叟日后的创作中,“自然”的意象被延续了下去,并且不断地被丰富。因此,对于《公爵夫人之书》中“自然”象征的研究,就成为了开启乔叟文学世界的一把钥匙,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 自然之“造物者的象征”
自然(nature)在英语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含义。“自然”不是外在于人类世界的,而是与人类自身融为一体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自然,这就意味着人具有独特性。其次,自然意味着创造,人类拥有自然所以人能够创造,上帝将自然赋予人类,就是赋予了人类创造的能力,这是神的恩赐。在乔叟的诗作中,“自然”更是被赋予了神性,“自然”成为了造物主在人间的代理。
在文中,与自然之神相对立的是命运之神。自然之神是创造之神,而命运之神则是毁灭之神。自然之神创造了公爵夫人的美貌与美德,而命运之神将这一切全都夺去。公爵夫人的美是一种典范之美,是由神精心创造的杰作,这种美充满了神性,是无与伦比的,也是一种本质之美。自然之神在创造的过程中将自身的美德完全融入到了公爵夫人的身上,因此公爵夫人与自然之神是一体的,同时自然之神在创造这位女士的时候,采纳了世界万物所有的美好品格,因此公爵夫人之美是一种完美,融合了世界万物本质之美。因此,命运之神的出现,则显得极为残酷,也充分表现出骑士失去所在之人的悲伤。
在基督教文明中,造物主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耶和华。但是,造物者并非只有一个,因为,人类与其他生物都有创造生命的能力。因此,所有的人和动物都是造物者。乔叟在赋予“自然”造物者的象征时,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并没有去创造一个新的神,因为那是一种异教行为,显然不会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因此,这位“自然”之神是上帝的一部分,当上帝完成了创造世界的责任后,如何让这个世界延续下去,那是所有造物者的责任。“自然”是上帝的一个化身,是上帝在人间的总代理。其次,乔叟的“自然”之神是一位女神,一方面这是受古希腊文明的影响,另一方面自然之神的女性形象最终通过公爵夫人表现了出来,这就让公爵夫人本身具有了一种神性。众所周知,黑死病的死亡症状异常恐怖,通过这种描述可以淡化死亡的悲剧性,从而让人感到这位生前美貌的夫人最终死后进入了神的行列。这对于生者而言也是一种莫大的宽慰。
与此同时,作者对于命运之神的描述更加突显出自然女神的高贵与完美。命运是不可抗拒的,是无法言说的。但是,无论命运多么残酷,她是无法带走至高至善至美的。死亡对于生者而言是一种巨大的痛苦,但是死者与自然融为一体,她所具有的美德无处不在。乔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充分表达了自己对于死者的尊敬,也充分表达出兰开斯特公爵对于夫人的挚爱。
二 自然之“生命的象征”
自然是一个庞大的生命系统,自然不停地创造生命,并且呵护着生命。乔叟在《公爵夫人之书》中充分体现出自然的生命象征。在这部作品中,由于失去挚爱之人,公爵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常年的失眠让他的身体与精神都濒临崩溃。自然之神在此时出现了,她是作为一个拯救者出现的。之前我们所述,自然之神在创造公爵夫人时如同上帝创造人时,是根据自身形象的。因此,自然之神的出现就等于是公爵夫人的出现,这个时候的公爵夫人已经不再是凡人,她对于公爵的爱不再是一种凡人的爱,而是一种神性之爱。骑士尽管感到十分悲伤,但是自然之神喜爱的是和谐,是愉快,是喜悦,是幸福。因此,骑士意识到自身不能再消沉下去,否则的话就是对自然之神的不敬。乔叟在此通过“自然”之神的警戒,向我们传递出一种独特的生命哲学思想。在乔叟看来,生命的力量源自于和谐,而和谐的最高境界就是与自然融为一体。自然创造生命是希望看到生命不断地延续,而生命能够延续的前提是符合自然创造生命的法则,一旦违背了这种法则,生命则将走向消亡。这种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人而言,仍旧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我们如何看待自然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现代人,长期以来,我们将自然看成是外在于我们的,我们维系自身生命与发展是依靠夺取自然,甚至是摧毁自然的方式,然而最终我们发现,我们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但是我们一直在割裂自身与自然,这就导致了人与自然极为严重的不和谐。但是,自然之神是不会报复我们的,是因为我们的这种任意妄为给命运之神有机可乘,最终夺去了我们的生命。因此,在乔叟的作品中,命运之神是至善至美的,她不会因为人类的予取予求而责难人类,相反,她会像一位宽容的母亲那样出现在人类的面前,为人类的不幸而感到悲伤。
在诗中,与生命之神对立的命运之神其实是死亡的象征。作为一部悼亡诗,乔叟却极力回避死亡这一主题。与传统的悼亡诗不同的是,乔叟更多关注的是对于生活或是生命的思考,而不是死亡本身。这并不是说乔叟没有思考过死亡,恰恰相反的是,乔叟不是通过死亡本身来思考死亡的,而是通过生命来思考死亡的。生命源自于自然,自然不灭则生命不灭。在乔叟看来,死亡固然是一个否定性的事件,但是死亡并非是一种绝对的否定,它可以否定一个生命,但是无法否定整个自然。所以,死亡固然令人感到悲伤,但是绝不会令人感到绝望。死亡只能带走生命,但是不能带走生命的美德。而这些美德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因此当看到自然的美好时,就能够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就能够感受到死者的美好。而且,乔叟在处理命运之神的形象时,也并没有始终模式化的方式,或者说延续了中世纪以来一贯的对于死神形象的描述。在乔叟的作品中,命运之神与自然之神都是女神,女性与男性最大的区别是女性具有孕育生命的能力,但是同时女性又无法回避死亡。因此,自然之神面对死亡是无可奈何的,她只有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生命,才能够让希望不断地延续下去。不仅如此,她还要不断地警示所有的生命体,死亡并不是外在于生命的,一旦生命失去和谐的韵律,那么死亡就会降临,作为否定性的死亡始终潜伏在生命之中。所以,当生命存在着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注重保持生命的和谐。
三 自然之“爱的象征”
自然是创造的自然,是生命的自然,也是爱的自然。因为爱才有和谐,才有愉悦,才有幸福。因此,乔叟的自然象征了爱。这种爱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神性之爱,这是自然之神对于人的关爱;另一部分则是人性之爱,这是骑士对于心爱之人纯洁的精神之爱。
神性之爱是中世纪以来宗教作品中一贯表达的主题,但是乔叟所要表现的神性之爱与基督教神学作品所要表达的主题并不完全一致。乔叟笔下的“自然之神”与基督教的上帝相比,充满的是一种母性,而非父性。作为父性的上帝更多关注的是人的主体性,让一个人更像是一个人存在;而作为母性的自然之神,更多关注的是生命,是将人视为一个生命体,关注的是生命本身的质量。当人作为一个生命体时,那么他与其他生物或是生命体都是平等的,在自然之神那里,这种神性的关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爱。乔叟所要表达的是所有的生命体都和谐地生活在自然之中,当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都和谐共处之时,人的生命才是健康的生命,才是活力的生命。
在中世纪,对于人性之爱的表达往往被神性之爱所掩盖,尤其是被基督教神学彻底地抹杀了。乔叟作为文艺复兴的先驱之一,在他的作品中通过一种糅合着人性的神性之爱,通过一个异教的“自然之神”,将被禁闭已久的人性之爱彻底地释放出来。不仅如此,乔叟赋予了“自然之神”以爱神的含义。“自然之神”本身就是爱的象征,她创造了生命并且给予生命以爱,人正是凭借这份爱,才能够延续生命,创造生命。之所以能够形成这种表达,也正是因为“自然之神”是一位女神,而不是一位男性。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偏重于情感,而不是权力。乔叟通过这个文本反抗了中世纪以来对于女性的歧视以及排斥,充分表现出女性所具有的人性之美。
同时,乔叟在这部作品中还表达了他独特的爱情观。在乔叟看来,人对于爱情应该像对于宗教那样,充满了虔诚与信仰,要像侍奉神那样去侍奉爱。这种观点是极为大胆的,在中世纪,人只能对上帝充满信仰,充满爱,这种爱也只能是神性之爱。而乔叟显然是在说人性之爱与神性之爱是一样的,或者说人性之爱也是充满神性的。
四 自然之“愉悦生活的象征”
尽管《公爵夫人之书》是一首悼亡长诗,但是作者关注的重点并非是死亡,而是生活。作者反复思考以及探讨的是一个人在失去挚爱之后,应该如何生活下去的问题。因此,在这种作品中,“自然”又有一种新的象征,那就是“愉悦生活的象征”。在乔叟看来,自然是创造的,是充满生命、充满爱的,那么自然的生活必然是健康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充满活力的生活。而这种生活的典范正是古典时代的生活,也正是之后蓬勃兴起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古希腊式的生活。自然生活的本质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生活,人是具有生命的人,生活的核心应当是人,而不是神。自然之神创造生命的目的是为了让生命充满活力,而不是把生命献祭给神。而基督教一贯以来倡导的是一种禁欲的生活,宗教的生活,这种生活是扼制人性的,缺乏活力的。
随着十字军东征,当西方人到达所谓的异教国家,尤其是那些希腊化地区,感受到一种全新的气息。乔叟早年也参加过十字军,因此在其作品中充分流露出对于那种生活的赞赏。在乔叟看来,生活应该如同自然一般,充满和谐的韵律。古典时代的人没有束缚,更为自由,这是自然的。而中世纪的人生活在宗教的精神枷锁之中,没有自由,无法表达,因此即便失去所爱之人,也只能默默承受。为此,乔叟提出了一种所谓的“自然法则”。
在乔叟看来,生活应该符合自然法则,从生命的诞生到生命的终结,都应该以“自然的法则”行使。死亡也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死亡能够带走生命,但是带不走爱情,正如古典时代的神话中,相爱的人即便在死后也能够以另外一种形式获得永远的爱情。因此,面对死亡,面对失去挚爱,悲伤是没有意义的,绝望也没有意义,相反更应该积极地思考,积极去生活,去顺应自然的法则,最终才能获得永远的幸福。在这点上,乔叟已经完全摆脱了中世纪的神学思想,而是充满一种人文主义的精神,乔叟笔下的自然生活,不是一种基督徒式的生活,而是中世纪骑士的浪漫生活。骑士精神最终也成为了文艺复兴时期开拓进取的思想潮流之一。
五 结语
通过分析,我们认识到“自然”在乔叟的作品中具有多重的象征性,乔叟通过“自然”表达出的是对于生命、生活、爱情深刻的哲学思考。乔叟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个严肃刻板的作家,然而事实上他内心涌动着的是对于自然生活的热爱。他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中世纪作家,而是一位站在时代前沿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文艺复兴的曙光,甚至可以说,“自然”不仅是乔叟作品的核心思想,同时也是整个文艺复兴时期作品的核心思想。自然意味着创造,意味着革新,意味着生命,意味着爱,通过对于“自然”象征的认识,我们不仅开启了乔叟文学世界的宝库,从而也发现了一条通向文艺复兴之路。
参考文献:
[1] 肖明翰:《英语文学之父:杰弗里·乔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 刘进:《乔叟的梦幻诗和欧洲中世纪梦幻文学传统》,《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6期。
[3] 刘建军:《欧洲中世纪文学论稿》,中华书局,2010年版。
作者简介:王志慧,女,1974—,辽宁锦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单位:渤海大学大学外语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