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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益人概念是否可以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做出了明确的否定。《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然而,在保险理论界,仍然有学者认为受益人概念可以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保险实务上也出现了投保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情形。财产保险合同中是否有受益人概念,关系到受益人概念与体系的完善问题,因此,本文拟对相关观点予以分析,以廓清受益人概念的适用范围上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