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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顺政府监督管理与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关系。政府监管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平衡公共利益和物业管理行业利益之间的矛盾,行业协会的管理主要是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中心工作之一。新一届理事会应加大行业维权的力度。在充分发挥协会法律咨询组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合作,摸索行业维权范围和维权程序。尝试建立行业维权的内部机构。对于一些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以及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协会应积极介入,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剖析和评议。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