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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干部在实施法制时,是只着眼于依法治人,还是同时也注重依法治“己”,即严格按照法制的规定检查和规范自己的言行,这是关系到依法治国治军原则能否得到落实的关键。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如果只是对别人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己却自觉不自觉地置身于法之“上”或法之“外”,那就势必造成法制和人心的混乱,使法制的尊严变成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