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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不少疾病对人类的危害正逐步减少或得到控制。但创伤却因机动车、建筑工程等潜在致伤因素增多而愈加常见。以道路交通事故伤为例,全球每天因之伤亡人数达14万[1]。发达国家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建设的区域性创伤救治体系,已经成功将三峰模式的创伤死亡转变为单峰模式[1-3]。国内既往对严重交通伤的急救存在应急响应时间长、救治缺乏规范性、现场急救与救治医院间缺乏信息联动、对严重交通伤的急救缺乏合理的评分系统、预警系统不完善和缺乏检验机制等问题[4]。我院于2016年6月与漳州市交警支队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