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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科技奖励是衡量一个地区学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文章通过总结分析我国部分地区高校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情况,对地区获国家科技奖励的情况进行汇总和排名,得出2011年度地区获奖的新趋势,并通过对江苏省高校的获奖情况进行分析,为江苏高校的科技创新工作给予建议。
【关键词】国家科学技术奖;分析;部分地区;排名;高校科技创新
高校汇聚了大量的科研人才,具有较强的知识生产能力和较深厚的技术贮备,是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主要策源地。高校的科研成果直接主导着我国的科研走向和科研竞争力,是国家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对区域社会和经济建设的贡献越来越大。
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的最高奖,具有显示度高、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特点,是衡量一个地区学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1]。近十年来,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比例持续增长。全国高校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比例,从2001年度的47.9%,提升到2006年度的57.5%,再到2010年度的71.5%。特别是在2011年度,全国高校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比例飙升至72.5%(以上统计不包含专用项目)。
高校获奖比例的快速增长,说明国家近年来通过211工程、985工程等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加大,以及高校更多地承担国家各类科技攻关项目,成效开始逐步显现。因此,通过分析我国部分地区高校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情况,来进一步了解各地区之间科技发展的特点,摸清高校科技发展的新规律,为高校科技发展特别是江苏高校科技发展提供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1.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奖中除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是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外,其余4项奖是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组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2]。后三项奖励统称为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2003年以后,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在原设一等奖、二等奖两大级别的基础上,都增设了特等奖,专门表彰“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在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384项(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奖项目3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2项(通用项目),二等奖53项(通用项目39项,专用项目1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83项,其中:特等奖1项(通用项目),一等奖20项(通用项目9项,专用项目11项),二等奖262项(通用项目208项,专用项目54项);授予8名外籍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3]。
2011年度国家三大奖全国高等学校共获得214项,占总数的72.5%。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57项,占总数的53.2%。(以上统计不包含国防专用项目)。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3项,占总数(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6项)的63.9%。高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9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7项),占通用项目总数(一等奖2项,二等奖39项)的70.7%。2项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62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55项),占通用项目总数218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208项)的74.3%。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0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0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的48.2%。
高校在全国授奖项目中的高比例,再次说明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在不断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越来越大。尤其是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可以看出高校具有原始创新的能力,在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发展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4]。
2.部分地区获奖情况及排名
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中凡牵涉到军工和国家安全的列为专用项目(或保密项目),其余为通用项目。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覆盖了全国除台湾地区外的主要省、市、自治区。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了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相关情况。除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现以两种不同的口径对部分地区获得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的奖励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1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1)
2011年度,共有24个地区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获奖5项及以上的11个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22项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而高居榜首,与往年持平。同时,北京与排名第2的江苏所获奖励项目数量仅差3个,第1名和第2名的差距正在不断被缩小。从排名前五的各个地区来看,他们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数量差都非常一致,说明各个地区彼此之间的水平都比较均衡。
江苏的高校获得19项国家三大科技奖励位列第2,湖南的高校获得9项而位列第5,天津的高校获得7项而位列第7,三个省市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上升较快。陕西、浙江和重庆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略有上升。上海、湖北和广东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略有下降。山东的排名与2010年度持平。 另外,清华大学的吴良镛院士荣获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使得北京的高校是唯一获得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地区,也使得北京是唯一获得国家四大科技奖励的地区。
2.2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2)
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的大多数项目是在多学科或产学研合作基础上完成的,因此共同参与研究的单位和人员往往来自不同省份[5]。2011年度,共有29个地区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获奖6项及以上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59项,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继续位居榜首;江苏获得38项,超越上海位居第2,上海和湖北都获得24项位居第3,浙江获得20项位居第4,归属于第二集团;湖南、山东、陕西、天津、广东分获第5至第9名,归属于第三集团。
与2010年度的排名对比,江苏已经超越上海,稳居第2,并且缩小了与北京的差距,拉大了与第3名上海和湖北的差距;浙江、湖南、天津、河北的进步较为明显;湖北、河南、重庆有所进步;上海、广东、四川、辽宁、黑龙江的排名略有下降;山东、陕西的排名保持不变。
与“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进行对比,排名的前10位中,除了浙江的排名有所变动外,其余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排名顺序没任何变化,说明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的项目与作为参与人或单位完成的项目情况基本相同。浙江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奖励的数量排名明显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奖励的项目排名要靠前,说明浙江的高校近年来参与合作国家的重大项目数量较多。
2.3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3)
2011年度,共有11个地区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励。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所有获奖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江苏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5项,成为新晋冠军;湖南获得3项位居第2;陕西、上海、黑龙江、河南、山西都获得2项而名列第3;河北在2010年度没有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今年获得了1项,进入榜单排名第四;重庆、湖北排名保持不变;值得关注的是长年位居榜首的北京,2011年度只获得1项而排名第4。这反映江苏、湖南等地区国防科技力量正不断超越北京、陕西、上海等传统国防科研强势地区。
2.4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4)
2011年度,共有14个地区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所有获奖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17项,位居榜首;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统计排名相比上升了八位,说明北京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多,排名提高幅度之大与北京拥有数量众多的军事院校和军事科研院所紧密相连。江苏获得8项排名第2,比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排名下降了一位。
陕西获得5项排名第3,与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的排名相比上升了五位,提高幅度之大也与陕西的国防科研优势突出有关。湖北、重庆两个地区的排名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排名相比上升了许多,说明两个地区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多。河南、山西两个地区获得奖励的项目数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项目数相同,说明两个地区在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少。
3.2011年度各地区获奖数量和排名所呈现的新特点
3.1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再次空缺
2011年度象征我国科研领域原始创新能力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再次空缺,这已是自2000年以来12年中该奖项第8次无人问鼎,令人遗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奖要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这些重大科学发明必须符合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三大标准。12年中8次空缺,反映了我国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重大原创性成就不多的缺失。重大原创性成就不多,与我们的科研评价体系、科研政策导向、科研人员培养体制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过于重视论文,科研政策导向中重应用研究而轻基础研究等。
3.2中部地区科研力量强势崛起
从以上四个表可以看出,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差距依然十分明显,而中部地区的科研实力却是强势崛起。从表1来看,湖北、湖南、陕西、河南、重庆五个地区几乎占据整个排名的半壁江山;从表3来看,湖南和陕西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数量排名第2和第3;从表4来看,陕西和湖北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数量排名第3和第4。2011年度,中部省份的湖北和湖南是异军突起,而陕西在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方面一如往常,继续占据前列。
3.3各地区获奖数量排名与各地区人均GDP排名基本成比例
3.3.1通用项目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占大多数
通过表1和表2可以看出,北京、江苏、上海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总数排名前三,而此三个省份在2011年度的人均GDP排名[6]中排名前四。在表1的11个获奖地区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有7个,占63.6%;在表2的12个获奖地区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也有7个,占58.3%。另外,我国39所“985高校”和112所“211高校”[7](不含军事系统院校)中,分布在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的分别达到25所和68所,分别占64.1%和60.7%。鉴于此,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得更好一些。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在以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在科技创新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关键词】国家科学技术奖;分析;部分地区;排名;高校科技创新
高校汇聚了大量的科研人才,具有较强的知识生产能力和较深厚的技术贮备,是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主要策源地。高校的科研成果直接主导着我国的科研走向和科研竞争力,是国家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对区域社会和经济建设的贡献越来越大。
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的最高奖,具有显示度高、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特点,是衡量一个地区学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1]。近十年来,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比例持续增长。全国高校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比例,从2001年度的47.9%,提升到2006年度的57.5%,再到2010年度的71.5%。特别是在2011年度,全国高校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比例飙升至72.5%(以上统计不包含专用项目)。
高校获奖比例的快速增长,说明国家近年来通过211工程、985工程等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加大,以及高校更多地承担国家各类科技攻关项目,成效开始逐步显现。因此,通过分析我国部分地区高校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情况,来进一步了解各地区之间科技发展的特点,摸清高校科技发展的新规律,为高校科技发展特别是江苏高校科技发展提供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1.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奖中除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是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外,其余4项奖是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组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2]。后三项奖励统称为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2003年以后,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在原设一等奖、二等奖两大级别的基础上,都增设了特等奖,专门表彰“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在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384项(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奖项目3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2项(通用项目),二等奖53项(通用项目39项,专用项目1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83项,其中:特等奖1项(通用项目),一等奖20项(通用项目9项,专用项目11项),二等奖262项(通用项目208项,专用项目54项);授予8名外籍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3]。
2011年度国家三大奖全国高等学校共获得214项,占总数的72.5%。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57项,占总数的53.2%。(以上统计不包含国防专用项目)。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3项,占总数(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6项)的63.9%。高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9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7项),占通用项目总数(一等奖2项,二等奖39项)的70.7%。2项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62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55项),占通用项目总数218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208项)的74.3%。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0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0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的48.2%。
高校在全国授奖项目中的高比例,再次说明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在不断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越来越大。尤其是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可以看出高校具有原始创新的能力,在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发展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4]。
2.部分地区获奖情况及排名
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中凡牵涉到军工和国家安全的列为专用项目(或保密项目),其余为通用项目。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覆盖了全国除台湾地区外的主要省、市、自治区。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了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相关情况。除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现以两种不同的口径对部分地区获得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的奖励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1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1)
2011年度,共有24个地区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获奖5项及以上的11个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22项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而高居榜首,与往年持平。同时,北京与排名第2的江苏所获奖励项目数量仅差3个,第1名和第2名的差距正在不断被缩小。从排名前五的各个地区来看,他们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励的数量差都非常一致,说明各个地区彼此之间的水平都比较均衡。
江苏的高校获得19项国家三大科技奖励位列第2,湖南的高校获得9项而位列第5,天津的高校获得7项而位列第7,三个省市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上升较快。陕西、浙江和重庆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略有上升。上海、湖北和广东的排名与2010年度相比略有下降。山东的排名与2010年度持平。 另外,清华大学的吴良镛院士荣获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使得北京的高校是唯一获得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地区,也使得北京是唯一获得国家四大科技奖励的地区。
2.2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2)
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的大多数项目是在多学科或产学研合作基础上完成的,因此共同参与研究的单位和人员往往来自不同省份[5]。2011年度,共有29个地区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获奖6项及以上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59项,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继续位居榜首;江苏获得38项,超越上海位居第2,上海和湖北都获得24项位居第3,浙江获得20项位居第4,归属于第二集团;湖南、山东、陕西、天津、广东分获第5至第9名,归属于第三集团。
与2010年度的排名对比,江苏已经超越上海,稳居第2,并且缩小了与北京的差距,拉大了与第3名上海和湖北的差距;浙江、湖南、天津、河北的进步较为明显;湖北、河南、重庆有所进步;上海、广东、四川、辽宁、黑龙江的排名略有下降;山东、陕西的排名保持不变。
与“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励通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进行对比,排名的前10位中,除了浙江的排名有所变动外,其余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排名顺序没任何变化,说明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的项目与作为参与人或单位完成的项目情况基本相同。浙江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奖励的数量排名明显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奖励的项目排名要靠前,说明浙江的高校近年来参与合作国家的重大项目数量较多。
2.3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3)
2011年度,共有11个地区的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励。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所有获奖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江苏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5项,成为新晋冠军;湖南获得3项位居第2;陕西、上海、黑龙江、河南、山西都获得2项而名列第3;河北在2010年度没有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今年获得了1项,进入榜单排名第四;重庆、湖北排名保持不变;值得关注的是长年位居榜首的北京,2011年度只获得1项而排名第4。这反映江苏、湖南等地区国防科技力量正不断超越北京、陕西、上海等传统国防科研强势地区。
2.4高校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分地区统计(表4)
2011年度,共有14个地区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获奖高校名单进行分地区统计,以上统计表中列出了所有获奖的地区。
通过统计表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高校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17项,位居榜首;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统计排名相比上升了八位,说明北京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多,排名提高幅度之大与北京拥有数量众多的军事院校和军事科研院所紧密相连。江苏获得8项排名第2,比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排名下降了一位。
陕西获得5项排名第3,与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通用项目奖的排名相比上升了五位,提高幅度之大也与陕西的国防科研优势突出有关。湖北、重庆两个地区的排名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排名相比上升了许多,说明两个地区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多。河南、山西两个地区获得奖励的项目数与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的项目数相同,说明两个地区在近年来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军口或保密项目数量较少。
3.2011年度各地区获奖数量和排名所呈现的新特点
3.1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再次空缺
2011年度象征我国科研领域原始创新能力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再次空缺,这已是自2000年以来12年中该奖项第8次无人问鼎,令人遗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奖要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这些重大科学发明必须符合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三大标准。12年中8次空缺,反映了我国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重大原创性成就不多的缺失。重大原创性成就不多,与我们的科研评价体系、科研政策导向、科研人员培养体制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过于重视论文,科研政策导向中重应用研究而轻基础研究等。
3.2中部地区科研力量强势崛起
从以上四个表可以看出,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差距依然十分明显,而中部地区的科研实力却是强势崛起。从表1来看,湖北、湖南、陕西、河南、重庆五个地区几乎占据整个排名的半壁江山;从表3来看,湖南和陕西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数量排名第2和第3;从表4来看,陕西和湖北作为参与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数量排名第3和第4。2011年度,中部省份的湖北和湖南是异军突起,而陕西在国家科技奖励的专用项目奖方面一如往常,继续占据前列。
3.3各地区获奖数量排名与各地区人均GDP排名基本成比例
3.3.1通用项目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占大多数
通过表1和表2可以看出,北京、江苏、上海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总数排名前三,而此三个省份在2011年度的人均GDP排名[6]中排名前四。在表1的11个获奖地区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有7个,占63.6%;在表2的12个获奖地区中,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也有7个,占58.3%。另外,我国39所“985高校”和112所“211高校”[7](不含军事系统院校)中,分布在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的分别达到25所和68所,分别占64.1%和60.7%。鉴于此,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得更好一些。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在以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在科技创新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