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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政府“钱袋子”,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级地方人大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可仍或多或少存在审查范围模糊、预算编制不规范,且调整比较随意、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低、国有资产家底不清、政府债务不透明等问题。
2013年以来,平湖市人大以问题为导向,年年有创新,年年有深化,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平湖特色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彰显人大监督刚性,让政府时刻绷紧“不敢乱花钱”的弦。
三会三审,把好财政预算审查关
“三会三审”,是平湖市人大独具特色的预算审查机制,其中包括专家初审会上重点审、听证会上公开审、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上全面审。
“我们这个小组的成员都是专业人员,大家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严格按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推动构建一个将所有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平湖市人大预算专家小组副组长裴洁萍介绍说。
预算项目听证会、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是平湖市人大2015年开始实施的创新举措。
其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还出臺了听证办法,对听证程序、参与人权利义务、听证结果处理等20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听证事项主要以民生项目为主,每年由主任会议确定两项听证事项。听证会共有项目申报部门说明、公众陈述人发言、专家陈述人发言、询问和辩论四个环节,内容主要围绕立项背景、立项依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等。为此,每次听证前,不管是项目陈述人还是公众陈述人、专家陈述人,都会就听证项目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
2015年底,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举行了居家养老服务、公共自行车日常运营项目预算初审听证会。
“一个项目财政到底应该给多少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怎么样,肯定要有全方位的了解,要做到心里有数,不能说外行话,更不能说不切实际的话。”平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众陈述人张洪琪说。听证会上,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13个子项目的预算增减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计算,分厘必争。
“实施预算初审听证,对人大监督来说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一方面扩大了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对预算监督的民主参与;另一方面也推进了政府公共预算制度改革,使预算更透明、更公开。”时任预算工委主任梁晓军说。
在听证会结束后,被听证的政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听证会上的意见建议,对预算项目作进一步完善,其听证情况报告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初审预算的重要参考。
2015年的两个听证项目,共有12个子项目预算被调整,核减预算安排130.56万元,核减率为11.15%。
“我想请财政部门解答一下,在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执行表中预备费为9927万元,为什么在2015年该项费用没有支出的情况下,2016年的预备费预算却调整到12930万元……”这是2016年1月26日举行的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上,市人大代表金导耕的提问。参加会议的有平湖市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代表。
会上,市财政局介绍了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情况。市财政局在与代表们的互动中进一步说明了预算编制情况,并对代表们的提问作出解答:“预备费用是必须解决又未列入预算的临时性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用于一些年初无法确认的特殊事项,额度一般控制在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 3%……”
自2016年开始,平湖市的财政预算草案都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会三审”,形成预算审查报告提交人代会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然后再提交人代会审查通过。这一预算审查创新机制,有效破解了人大代表审不清、审不细的难题。
绩效评价,形成预算监督闭合链
2015年,平湖市人大还出台了《预算绩效监督办法》,要求市政府每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上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报告,每年10月提交关于预算绩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从关心政府“钱花在哪儿”,向“钱花得值不值”延伸;从关注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到其合理性、绩效性的拓展,这是平湖市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的又一次探索和创新。
2016年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政府《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重点对1个专项资金、5个项目支出、1个单位整体支出进行审查。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拿到了一份来自第三方的评价报告,上面毫不留情地点出了存在的种种问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的无害化处置率仅29.96%,获得了“最差”的评价结果。这是市财政局为确保评价客观性,特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的绩效评价。“以前我们只看到这些项目资金使用好的方面,但在这次审议中也看到了很多不尽合理的地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俞四龙看了报告后深有感触。
当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预算绩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是满意8票、基本满意13票、不满意1票。获得最差评价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经整改后,无害化处置率提高至70%。
2017年的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选择了工业发展资金政策实施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政策实施、禁毒经费项目、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根据政府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长达16页的审议意见,详细罗列了存在的40类70个问题。
“不空不虚,全是实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邹群说,这份清单式问题的审议意见,既便于政府整改,也便于人大跟踪监督。截至9月15日,7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正在整改15个,待制度规范后整改4个。
人大对财政资金流向进行全过程监督,有效促进了财政预算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推动政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已成为常态。平湖市财政局局长沈幼锋感慨:“人大的监督,倒逼政府部门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而助推了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 四层联动,筑牢财政监督“防火墙”
为管牢、管好政府“錢袋子”,平湖市人大除了加强预算审查、实施绩效监督,还十分注重审计整改监督,出台了一系列督促、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举措,推进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2013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规定每年6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每年10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2014年,首次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2015年,成立联合督查组,针对问题清单逐项询问整改措施和效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2016年,对往年承诺整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推动政府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在此基础上,平湖市人大建立起了 “人大专项监督,政府重点督查,部门联动督办,审计跟踪整改”的四层联动监督机制,使每年的审计整改率都在95%以上。
每年6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穷追不舍,“请问财政局长,针对预算调整和追加较多的问题,你们准备如何整改?”“社保基金尚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造成支付环节资金滞后。请问人力社保局有什么打算?”……会后,常委会还以审议意见的形式,列出一张问题清单交给市政府整改落实。
市政府领到这张“清单”后,市长亲自召集各责任单位召开整改交办会,要求他们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立足长远,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发生。随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召开协调会,就涉及事项整改进行分析研究。其间,市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工作,历任市长都非常重视,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督查范围。”平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唐华荣介绍,市府办还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督考等部门力量,对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重点开展联合督查。
同时,平湖市还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整改“销号”制度,问题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的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审计整改“销号”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对整改有难度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者拖延整改的单位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并提请组织、监察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或进行问责。今年,平湖市共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3份,有12项问题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督促后得到整改。
“人大提出的要求越来越严,我们的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平湖市审计局局长沈祥根说,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和审计局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平湖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还自行开发了“平湖市政府性资金数据式审计分析平台”,连续三年对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取得了审计的规模效应。
2013年以来,平湖市人大以问题为导向,年年有创新,年年有深化,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平湖特色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彰显人大监督刚性,让政府时刻绷紧“不敢乱花钱”的弦。
三会三审,把好财政预算审查关
“三会三审”,是平湖市人大独具特色的预算审查机制,其中包括专家初审会上重点审、听证会上公开审、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上全面审。
“我们这个小组的成员都是专业人员,大家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严格按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推动构建一个将所有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平湖市人大预算专家小组副组长裴洁萍介绍说。
预算项目听证会、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是平湖市人大2015年开始实施的创新举措。
其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还出臺了听证办法,对听证程序、参与人权利义务、听证结果处理等20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听证事项主要以民生项目为主,每年由主任会议确定两项听证事项。听证会共有项目申报部门说明、公众陈述人发言、专家陈述人发言、询问和辩论四个环节,内容主要围绕立项背景、立项依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等。为此,每次听证前,不管是项目陈述人还是公众陈述人、专家陈述人,都会就听证项目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
2015年底,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举行了居家养老服务、公共自行车日常运营项目预算初审听证会。
“一个项目财政到底应该给多少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怎么样,肯定要有全方位的了解,要做到心里有数,不能说外行话,更不能说不切实际的话。”平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众陈述人张洪琪说。听证会上,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13个子项目的预算增减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计算,分厘必争。
“实施预算初审听证,对人大监督来说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一方面扩大了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对预算监督的民主参与;另一方面也推进了政府公共预算制度改革,使预算更透明、更公开。”时任预算工委主任梁晓军说。
在听证会结束后,被听证的政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听证会上的意见建议,对预算项目作进一步完善,其听证情况报告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初审预算的重要参考。
2015年的两个听证项目,共有12个子项目预算被调整,核减预算安排130.56万元,核减率为11.15%。
“我想请财政部门解答一下,在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执行表中预备费为9927万元,为什么在2015年该项费用没有支出的情况下,2016年的预备费预算却调整到12930万元……”这是2016年1月26日举行的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会上,市人大代表金导耕的提问。参加会议的有平湖市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代表。
会上,市财政局介绍了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情况。市财政局在与代表们的互动中进一步说明了预算编制情况,并对代表们的提问作出解答:“预备费用是必须解决又未列入预算的临时性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用于一些年初无法确认的特殊事项,额度一般控制在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 3%……”
自2016年开始,平湖市的财政预算草案都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会三审”,形成预算审查报告提交人代会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然后再提交人代会审查通过。这一预算审查创新机制,有效破解了人大代表审不清、审不细的难题。
绩效评价,形成预算监督闭合链
2015年,平湖市人大还出台了《预算绩效监督办法》,要求市政府每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上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报告,每年10月提交关于预算绩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从关心政府“钱花在哪儿”,向“钱花得值不值”延伸;从关注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到其合理性、绩效性的拓展,这是平湖市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的又一次探索和创新。
2016年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政府《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重点对1个专项资金、5个项目支出、1个单位整体支出进行审查。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拿到了一份来自第三方的评价报告,上面毫不留情地点出了存在的种种问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的无害化处置率仅29.96%,获得了“最差”的评价结果。这是市财政局为确保评价客观性,特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的绩效评价。“以前我们只看到这些项目资金使用好的方面,但在这次审议中也看到了很多不尽合理的地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俞四龙看了报告后深有感触。
当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预算绩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是满意8票、基本满意13票、不满意1票。获得最差评价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经整改后,无害化处置率提高至70%。
2017年的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选择了工业发展资金政策实施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政策实施、禁毒经费项目、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根据政府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长达16页的审议意见,详细罗列了存在的40类70个问题。
“不空不虚,全是实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邹群说,这份清单式问题的审议意见,既便于政府整改,也便于人大跟踪监督。截至9月15日,7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正在整改15个,待制度规范后整改4个。
人大对财政资金流向进行全过程监督,有效促进了财政预算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推动政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已成为常态。平湖市财政局局长沈幼锋感慨:“人大的监督,倒逼政府部门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而助推了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 四层联动,筑牢财政监督“防火墙”
为管牢、管好政府“錢袋子”,平湖市人大除了加强预算审查、实施绩效监督,还十分注重审计整改监督,出台了一系列督促、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举措,推进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2013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规定每年6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每年10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2014年,首次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2015年,成立联合督查组,针对问题清单逐项询问整改措施和效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2016年,对往年承诺整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推动政府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在此基础上,平湖市人大建立起了 “人大专项监督,政府重点督查,部门联动督办,审计跟踪整改”的四层联动监督机制,使每年的审计整改率都在95%以上。
每年6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穷追不舍,“请问财政局长,针对预算调整和追加较多的问题,你们准备如何整改?”“社保基金尚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造成支付环节资金滞后。请问人力社保局有什么打算?”……会后,常委会还以审议意见的形式,列出一张问题清单交给市政府整改落实。
市政府领到这张“清单”后,市长亲自召集各责任单位召开整改交办会,要求他们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立足长远,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发生。随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召开协调会,就涉及事项整改进行分析研究。其间,市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工作,历任市长都非常重视,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督查范围。”平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唐华荣介绍,市府办还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督考等部门力量,对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重点开展联合督查。
同时,平湖市还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整改“销号”制度,问题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的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审计整改“销号”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对整改有难度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者拖延整改的单位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并提请组织、监察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或进行问责。今年,平湖市共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3份,有12项问题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督促后得到整改。
“人大提出的要求越来越严,我们的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平湖市审计局局长沈祥根说,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和审计局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平湖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还自行开发了“平湖市政府性资金数据式审计分析平台”,连续三年对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取得了审计的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