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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古体诗词创作队伍不断壮大,格律诗创作依据什么韵,是平水韵?还是新诗韵?依据何书为是?一些问题只要理论上搞清楚,自然就會迎刃而解。韵在嘴上,是读出来的,而不是韵书上写出来的。
关键词:古体诗词 诗词创作 用韵 平水韵
近几年,古体诗词创作队伍不断壮大,频繁遇到朋友们关于诗歌押韵问题的讨论。格律诗创作依据什么韵,是平水韵还是新诗韵?依据何书为是?在以前,我不觉得这是问题,可现在却成了问题。我想,一些问题只要理论上搞清楚,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不会在创作中再纠结。故在这里谈一点意见。
秦汉以前有诗无韵书
韵在嘴上,是读出来的,而不是韵书上写出来的。它是人发出的声音形成的一种自然节律,前面发出的声音与后面发出的声音相应,便有一种和谐顺畅的感觉,即如《御制音韵阐微·序》所说:“天地有自然之声,人声有自然之节。”所谓“押韵”,是指两句以上句末的字韵母相同或相近,读起来顺口,即《文心雕龙·声律》所说的“同声相应谓之韵”。如“春眠不觉晓”一诗,晓(xiǎo)、鸟(niǎo)、少(shǎo)三字的韵母中都有“ǎo”,这就叫押韵。第三句最后的“声”字,韵母是“ēnɡ”不是“ǎo”,读起来与晓、鸟、少有很大转换,这就不押韵。韵书的韵部,并不完全等于韵母,比如《广韵》206个韵部,但有人统计过它的韵母,是290个。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押韵完全依据韵母还不行,嘴上的感觉很重要。我们在作诗的时候,只要把字的读音读准确了,是否押韵自己就能感觉到,不必“本本”上说押韵才叫押韵。诗歌押了韵,便顺口,有人把民间创作的大白话诗歌叫作“顺口溜”,就是因为读起来顺口的原因。民间的歌谣作者,如山东快书、晋南快板之类的作者,他们绝不是依照韵书来写作的,他们中间的一些人甚至大字不识一个,可是却能创作出优美的诗歌来,什么原因?就是因为韵在嘴上,不在书上,完全是嘴上的表现和听官的感觉。严羽《沧浪诗话》说:“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也是这个意思。如果怕字读不准,可以查一下字典,看看拼音,看韵母是否一样或相近,即可定夺。
在秦汉以前,有诗歌,无韵书,人们也不知道韵母为何物,全靠感觉,觉得顺口了,声韵和谐了,那便可以了,不像后世作诗有韵书可以翻检找合适的韵字。有人看到《诗经韵读》《楚辞韵读》之类讲上古诗歌押韵的书,不去认真读,便认为先秦两汉也有韵书。这就犯了常识性错误。先秦两汉诗歌的用韵,是后来归纳出来的,并不是照着韵书来写的。那时的文字读音与现在的读音有诸多不同。它们是否押韵,需要认真研究、归纳才能知道。比如《诗经·采》说:“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用现在的音读就不押韵。最早研究《诗经》古音的陈第,在他的《毛诗古音考》中说:这里的“下”与“女”押韵,读“虎”的音,用今天的拼音字母表示,这两个字的韵母都是“u”,所以押韵。为了证明“下”读“虎”音,陈第先举了《诗经》的证据,如《殷其雷》篇:“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下”与“处”押韵。《凯风》篇:“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下”与“苦”为韵。《采苓》篇:“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也与“苦”字为韵。《宛丘》:“坎其击鼓,宛丘之下。”“下”押的是“鼓”字。《东门之枌》篇:“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下”与“栩”(音甫)为韵。《四牡》篇:“翩翩者留(zhuī),载飞载下,集于苞栩(音甫)。”也是与“栩”为韵。《北山》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下”与“土”为韵,等等。这叫“本证”,证明“下”读“虎”。再举其他文献做“旁证”,如《周易·乾象》:“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下”与“普”为韵。《礼记·礼运》:“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下”与“俎”为韵。通过这种方式,把与它押韵的字找出来,以考证出它的本音。清朝学者汲取了陈第的研究方法与成果,并开始给《诗经》分韵部。如顾炎武《音学五书》分为韵10部,江永《古韵标准》分为13韵部,段玉裁分为17韵部,戴震分为25部, 孔广森分为18部。王念孙开始分为21部,晚年又分为22部。江有诰最初分为20部,后来又改为21部。章太炎分为23部,黄侃分为28部,王力分为30部,陈新雄分为32部。
从分10部,到分成32部,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这是因为各家所分韵的宽窄不同。由于受各地方音的影响,字的读音也会在不同的地方发生变化,这就出现了复杂的押韵情况。有些字是经常押韵的,有些字是偶然押韵的。把偶然押与经常押的字放到一起,韵部便少;分开来,韵部便会多。像王力分成30个韵部后,就遇到了不同韵部的字在同一首诗中押韵的情况。为了合理地解释这种现象,便有了“通韵”“合韵”之说。
尽管如此,还是有些押韵情况音韵学家不能归纳于其所构建的理论框架中。比如《诗经·葛覃》篇,第一章说:“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王力认为,“萋”“喈”二字在脂部,“飞”字在微部,三个字押韵,这是“脂微合韵”。“谷”“木”二字相押,在屋部。第二章说:“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绤,服之无。”王力认为“谷”字与上章“谷”“木”遥韵,而“莫”“濩”“绤”“”四字相押,属铎韵部。王力这也是总结了很多音韵材料才得出的结论。可是《史记·龟列传》中有:“鸟有雌雄,布之林泽;有介之虫,置之溪谷;收牧人民,为之城郭。”“谷”与“泽”“郭”为韵,“泽”“郭”在铎部。马融《广成颂》说:“至于阳月,阴慝害作,百草毕落,林衡戒田,焚莱柞木。”“木”与“作”“落”为韵,“作”“落”亦入铎部。等于是“谷”与下面的“莫”“濩”“绤”“”四字也相押。这种情况,王力的《诗经韵读》就未能考虑。再比如唐颜师古《匡谬正俗》中记的一首中古艳歌说:“兰草自生香,生于大道傍。十月钩帘起,并在束薪中。”“中”字与“香”“傍”为韵,这在古代的韵书如《广韵》《集韵》中都找不到。只有吴棫的《韵补》根据颜师古的意见,认为它“叶陟良切”。所谓“叶”,是指为了押韵临时改读的音。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情况,说明了古书押韵的繁杂性。这不见于韵书的用韵,也不能说它不是诗。 唐宋用韵不拘于韵书
韵书的出现与诗歌创作有关。中国古代文学史,始终是以诗歌为主体的。在周朝的礼乐文明时代,即出现了第一个诗歌高潮。到战国秦汉,这个高潮为散文所取代。到魏晋,诗歌创作又开始兴起,一路向前,到唐朝再度出现高潮。其后虽出现了宋词元曲之变化,但也都是韵文,且诗歌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其数量之多,远远超过其他文体。在魏晋诗歌创作再度兴起之后,韵书便随之产生了。
魏晋隋唐人写诗要用韵,但已无法用《诗经》《楚辞》的韵,只能依据现实语音。要编韵书,自然要依据今音,适当考虑到遗存的古音。这就是前人所说的“酌古会今”。最早的韵书是魏李澄的《声类》和晋吕静的《韵集》。据隋潘徽《韵纂·序》说:“《三苍》《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说文》《字林》之属,唯别体形。至于寻声推韵,良为疑混;酌古会今,未臻功要。末有李登《声类》,吕静《韵集》,始判清浊,才分宫羽。”此书今已失传,但据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说:“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所谓“不立诸部”,就是没有立韵部,像后来的韵书出现的“一东”“二冬”之韵部,还没有分开。这里的“五声”所指的是什么,暂不敢定,但这种分类与诗歌创作演唱有关,则是可以肯定的。到南朝时,声律之说兴起,四声八病之说创立,韵书也相应地多起来。《隋书·经籍志》著录像《声韵》《声韵林》《娇群玉典韵》《韵略》《修续音韵决疑》《纂韵钞》《四声指归》之类,有十几种之多。这些书因失传,现已难得其详。但据当时颜之推、陆德明等人的说法,因为方音的原因,其间悬殊很大,自然错误也很多。如《颜氏家训·音辞篇》说:“南染吴越,北杂夷虏,皆有深弊,不可具论。其谬失轻微者,则南人以钱为涎,以石为射,以贱为羡,以是为?。北人以庶为戍,以如为儒,以紫为姊,以洽为狎。如此之例,两失甚多……古今言语,时俗不同,著述之人,楚夏各异。”到隋朝时,陆法言与当时的刘臻、颜之推、魏渊、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八人,共同商讨,参酌前人韵书,撰成了《切韵》。在很大程度上这部书有统一语言、纠正方音的性质。故陆氏在《切韵序》中说:“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削除疏缓,萧颜多所决定。魏著作谓法言曰:向来论难,疑处悉尽,我辈数人定则定矣。” 他们所定的即可认作是当时的官话。其后在《切韵》的基础上唐孙愐撰《唐韵》、宋陈彭年等撰《重修广韵》、丁度撰《集韵》等。
这些韵书,性质属于字典类,如《广韵》“东”字下注说:“德红切。东方也。《说文》:动也。亦东风菜。《吴都赋》云:草则东风、扶留。又姓,舜七友,有东不訾。又汉复姓东方朔,《何氏姓苑》有东莱氏。” “先”字下注说:“苏前切。先后也。又姓,《左传》晋有先轸。又苏荐切。”只是释字简略,但作诗查字也较方便。其编纂之初虽也考虑到了诗歌的押韵问题,但在具体编撰时,制约他们的则是声韵自身。他们要严格按照声韵划分韵部,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因各家的认识不同,便出现了分韵多少的不同。当时没有拼音,要用反切来表示,反切的下字相当于韵母,而同一个韵部的字,所用的反切下字又不一樣,这样自然也会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因此,陆氏的《切韵》分为193部,王仁煦的《刊谬补缺切韵》增为195韵,《唐韵》《广韵》则增为206韵,比现在通用的平水韵多了整整100个韵部。
像这样细密的分韵,诗歌创作要严格根据它来,显然是不现实的。唐朝时,官方为了考试诗赋,需要定一个用韵标准,于是确定以《切韵》为准。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说:“隋朝陆法言与颜、魏诸公,定南北音,撰为《切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为文楷式,而先、仙、删、山之类,分为别韵,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国初许敬宗等详议,以其韵窄,奏合而用之。法言所谓‘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者也。”一部要让大家都遵守的权威性韵书,而且以考试作为依据,这就必然要官方出面决定才行。而像《切韵》这样的严格按声韵划分的韵书,以之为依据属文作诗,自然有诸多不便,故说“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最后只好由许敬宗等出面,向皇帝奏请把相近的韵合起来用。《四库全书》收有两种《广韵》,一题《原本广韵》,一题《重修广韵》。在《原本广韵》前有唐孙愐的序,而《永乐大典》引此本皆曰“陆法言《广韵》”。于是有人认为此《广韵》即陆之《切韵》。此本《广韵》,于每韵下皆注有“独用”“某某同用”字样,如于“东第一”下注:“独用。”于“冬第二”下注:“钟同用。”因此有人认为,这就是许宗敬“奏合而用之”的结果,这种可能是完全存在的。但即便如此,也只能作为官方诗赋考试的标准要求,很难作为通常诗歌创作的依据,因唐代诗人的用韵,很多是不合于此所标的“独用”“同用”例的。近些年,有人研究唐代各地诗人的用韵情况,结果都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违例现象,并不合于《广韵》所标的“独用”“同用”规则。如唐山西晋南诗人用韵,在用韵上要求严格的近体诗,就出现了覃、谈、盐、添、衔五韵通用的情况,而《广韵》标注是:覃、谈同用,盐、添同用,咸、衔同用。在元结的诗文中,出现了上去相叶、平上相叶、平去相叶等异调相叶的现象。就以妇孺皆知的杜牧《清明》诗为例:“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纷”字《广韵》在“文部”,注:“独用。”“魂”“村”在“魂部”。这不但不合于《原本广韵》,而且与“平水韵”也不合。杜牧是根据什么用韵的呢?显然就是嘴上的感觉。章太炎先生看到唐人用韵与《原本广韵》所注“独用”“同用”例不相一致,于是认为这些分注是晚唐人添加的。其实未必,恐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与实际语言有距离,故不能为人所遵循。科举判卷需要的是规则,诗人创作需要的是感觉。
宋人开始官修韵书,目的主要在正音。《重修广韵》《集韵》《礼部韵略》,都是官方在不同时期修订或编撰的韵书。《重修广韵》《集韵》是在前代《切韵》基础上的增删、修订、调整,变动不大,韵部还是206部。把“独用”“同用”加以归并,实际有160韵。《礼部韵略》的针对性较强,是为科举编撰的。因科举属礼部管理,因此官韵也由礼部颁行,故名之曰“礼部韵略”。《礼部韵略》撰于宋景祐四年(1037),后来多次修订。它是国家颁发的用韵范本,对《广韵》所标注的“独用”“同用”做了重大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放宽了诗韵。如果加一并归,其实只有108韵,这就是后来 “平水韵”的近祖。其后宋绍定庚寅,庐陵进士欧阳德隆据此撰《押韵释疑》,针对科举用韵,详列“他韵他纽互见之字,详其音义点画之同异,而辨其可以重押、通用与否,多引当时程试诗赋某年某人某篇曾押用某字,考官?详故事以证之。每韵之末,列绍兴中黄启宗、淳熙中张贵谟等奏添之字,或常用之字而官韵不收者”(《四库提要》)。这种方式也在强化着这部韵书的地位。《韵略》的108韵对举子来说,自然比原来的160韵要方便得多。同时,编撰时参考了唐人的诸家韵书,与唐人的实际用韵情况也比较接近,故在当时很流行,有多种版本。二百年后,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自称江北平水刘渊的,编撰了《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将108韵调整为107韵。而大略与此同时,金人王文郁编撰的《平水新刊韵略》、张天锡编撰的《草书韵汇》、阴时夫编撰的《韵府群玉》,都将108韵调整为106韵。这很难说是谁抄袭谁的,看来是音韵学家分析当时的用韵情况达成的共识。 但有一点需要说明,《韵略》因为是考试用韵的标准,与《广韵》比较,韵部少而便于把握,为士子作诗选韵所接受,但却无法制约不入考试科目的宋词。因此宋词的用韵不仅不合于《广韵》,与平水韵也有相当大的距离。清人戈载《词林正韵》归纳宋词用韵,列韵为19部,其与平水韵的距离之大可想而知。考试要有规则,创作追求感觉,这中间自然会有距离。
平水韵面临的难题
《礼部韵略》,在宋朝盛行二百多年,产生了106部平水韻。关于平水韵有两种意见,一是由宋末平水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而得名,但此本为107韵,而今所用平水韵为106部,故有人以为其得名于金人王文郁《平水新刊韵略》。这些问题,非本文所当讨论。需要说明的是,以此声韵系统为主体,产生了一批作诗押韵选字的工具书。即如四库馆臣于《韵府群玉》提要中所说:“押韵之书,盛于宋末元初。”其初有宋张寿翁《事韵撷英》、阴时夫《韵府群玉》等。其后又有《诗韵辑略》《诗韵辑要》《诗韵便捷》《诗韵珠玑》《诗韵异同辨》《诗韵音义注》《渔古轩诗韵》《诗腋》《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清政府还组织编撰了大型类书《佩文韵府》。这些书大大地方便了作诗用典找字之需,在读书人中盛行,极大地强化了“平水韵”的地位。以至于后来不少辞书之类也根据“平水韵”编排,如《经籍纂诂》《助字辨略》《辞通》等。
语音在历史中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脱胎于《广韵》的《礼部韵略》,是皇帝“诏度(丁度)等以唐诸家韵本,刊定其韵”的(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二十),因此与唐人的用韵接近。有人认为,唐朝人作诗依据的是平水韵。这是缺乏历史知识的一种说法,但平水韵的前身《礼部韵略》是归纳唐人的用韵而形成的,这则是事实。因是归纳的唐人用韵情况,与宋时实践读音就不能没有距离。因此洪迈《容斋五笔》卷八有“《礼部韵略》非理”一则说:“《礼部韵略》所分字有绝不近人情者,如东之与冬,清之与青,至于隔韵不通用,而为四声切韵之学者,必强立说,然终为非是。”确实,“东”“冬”何以分为两韵?“清”“青”何以非同部?这在我们来说,实在很茫然,但现在通行的平水韵也是这样分的。一千年来作诗的人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遵循着。
平水韵在宋代就已成为脱离实践语音的用韵体系,又经过元朝民族大融合的冲击,其变化就更大了。这里有两部书可以说明问题。一是元泰定元年(1324)周德清根据当时戏曲的用韵编成的《中原音韵》,此书归纳韵部为19部,其中没有入声韵,这是根据当时北方语言的实际情况而定的,而平上去不分,又是根据戏曲押韵的实际情况归纳的。这代表了当时的口语语音。二是明朝洪武八年(1375)撰成的《洪武正音》,其编撰原则是“壹以中原雅音为定”。编撰时为慎重起见,六易其稿。最终归纳韵部,仅得76部。这代表的是当时的官话,即读书音。这两部书与平水韵分韵之多寡悬殊,反映了从唐朝到元明五百年间的语音变化。《洪武正音》本来作为官方颁发的韵书,有意取代《礼部韵略》,但传统的力量过于强大,如果政治上没有强制措施,不把平水韵从功令中排除出来,它就很难退出历史。因此直到今天,一些搞旧体诗词创作的人,还在用平水韵。在社会学上有一种“路径依赖理论”,讲的是因为对旧的路径已经特别熟悉,人们对它产生了依赖,因此即便有新的更为便捷的路径,人们也不愿意花时间掌握它。平水韵在八百多年的诗歌创作中被文人一直沿用,就是这个原因。
作为一种历史惯性,应该承认它存在的合理性。但面临的难题是,诗歌的艺术优势是在嘴上体现的,而不在纸上。只有读,而且大声地读,它的韵律之美才能体现出来。而平水韵,除与现代语音重合的部分外,好多音人们已经读不出来了。比如李白的《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用现代汉语读,“回”字就不押韵了。于是有人说应当读“怀”的音,但翻查各种韵书,无论《唐韵》《广韵》《集韵》还是《古今韵会》《洪武正音》等,都不见有“怀”的音,只是父老相传可以如此读。像这样的读音,已经死去,用在诗词创作中,尽管理论上可通,但毕竟隔着一层。不过这也算,因为毕竟还有父老的传言在,同时用方言读押韵,也能说得过去。但有些就干脆没谱了,比如把东、同、铜、童、瞳等,与冬、农、宗、钟、龙、容等,分属两个韵部;鱼、琚、、疽、苴、樗、於等,与虞、愚、娱、隅、无、于等,分属两个韵部;官、团、鸾、姗等,与关、删、弯、山等,分属两个韵部;惊、平、鸣、明等,与刑、亭、星、宁等,及冰、凌、蝇、鹰等,分属三个韵部,应该如何读才能区分?把支、为、奇、规、龟、之、时、蛇等放在一个韵部,佳、牌、阶、厓、偕、怀、斋等放在一个韵部,元、言、魂、孙、门等放在一个韵部,应该如何读才能押韵呢?尽管音韵学家有一套理论可建立起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毕竟在口头上难以读出了。
其实因为语音的变化产生的韵书与实际语音间的隔离,在数百年前就开始困扰诗歌创作者了。因此一些关于诗韵的书,其作者总是要想办法,通过通用方式,让现实的语音能与诗韵接轨,纳入用韵系统。但因为方音干扰,各家又往往会出现矛盾。我们可以民国初广益书局出版的《诗韵合璧》为例来说明。在这本书的目录部分,韵部下有小字注讲通韵问题,而同时也批驳当时通行“时本”韵书之误。如上平声“十一真”下注说:“古通文、元、寒、删、先。时本作通庚、青、蒸、侵,转文、元。案:真、文、元、寒、删、先六韵通转,见郑庠本。杜、韩、白、柳诸诗皆然,从无通庚、青等韵者。”下平声“一先”下注:“古韵通详真。时本作通盐、咸,转寒、删。臆说,不可从。”下平声“七阳”下注:“无通。诸本作通江转庚。案:江韵字旁皆从东、冬,故不通阳。然邵本叶音收江、庚字颇广,毛氏《通韵》作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韵一通转,与郑庠六部协音之说合。且韩诗‘此日足可惜’,尝通用七韵,似非叶音。邵本真、文六韵从郑庠,而东、冬、江、阳七韵一部,独有异同,亦未详其故。”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歌韵书之间相互的分歧。问题是,他们定“通用”的根据是什么?为何要指斥他人之非?其中除所据清代音韵学研究的成果外,很大程度上就是其所在当地的读音。比如说,“真”通“青”“蒸”一说,这在很多地方都是如此,an与ang、en与eng、ian与iang、in与ing、un与ong不分,这是带有普遍性的。像 “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韵一通转”的情况,晋南运城人就是如此,ang、eng不分,“红”“黄”同韵。像所谓“时本”,便是根据这种情况来定的。这说明他们立说的根据还是靠嘴上的感觉。 严格地说,平水韵已成为语音化石,我们可通过它了解一千年前的语音。如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如果出自今人之手,谁敢说它是诗歌呢?原因是不押韵。但有平水韵,我们得知“者”“下”都在“马部”中,是一个韵。
今天的用韵选择
從以上的论述可以得知,语言在历史中是变化的,随着语言的变化,诗韵也在发生变化。《诗经》《楚辞》的押韵,不合于唐宋;同样唐宋人的韵谱,在今天也有了诸多的不合。《诗经》《楚辞》在唐宋时代变成了古典知识,变成了滋养文人成长的知识资源和精神资源,唐宋人可以学习《诗经》《楚辞》的语言写作,却没有人一定要坚持用《诗》《骚》的韵谱。同样我们今天学习唐宋诗词,搞古体诗词创作,是否一定用古韵呢?明清人虽然读不出平水韵,但诗赋考试的原因,使他们已经产生了“路径依赖”,故而从小就把平水韵背得滚瓜烂熟,要想改变很难,这就是《洪武正韵》不能通行的原因。而现在,一百年“科举试诗”的断裂,绝大多数人对平水韵已经很陌生,是否还有必要坚持平水韵原则呢?
当下古体诗词创作押韵,应该以何韵书为准?这是使很多古体诗词爱好者纠结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出现了三派不同的主张,一是古韵派,二是新韵派,三是折中派。
古韵派认为,既然是古体诗词,就应该用古韵,用新韵不伦不类,就会变成大白话、顺口溜。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问题,诗是否有古味,并不在用什么韵上,关键在语言,在意境。而且对于古韵今音之间的冲突问题,这一派也未能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这种冲突,清初的傅山就已感觉到了,因此他在《再复雪开士书》中说:“韵脚只求惬当,当押得稳处,即出韵,不妨为好诗。若被韵脚所拘,莽于韵中取一硬字押之,不顾妍媸,但称叶韵,一字便可累一章矣。切忌之!切忌之!”所谓的“出韵”,就是指与平水韵不合而与当时读音相叶的韵脚。他显然是不主张坚守平水韵的。鲁迅也曾嘲笑一些人作古体诗,坚持用古韵,有意地把“元”与“门”“孙”放在一首诗中作为韵脚,表示自己有学问,懂得古韵。显然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有人主张把平水韵中不合时宜的韵剔除出来,但这样韵字会变少,不利于创作。还有入声韵的问题,今大多地方已经没有了入声,普通话中入声演变散入了四声中。如果用入声韵,用今天的音读就有可能出现平仄互押不分的情况。对古韵派来说,应该把这些问题考虑清楚,并处理好才是。
新韵派认为诗韵要与时俱进,应该以《诗韵新编》为准。这种意见应该说是有很大合理性的,但一定要定一个“本本”作为标准,这就值得商榷了。因为韵在嘴上,“本本”是根据读音来的,不必舍本逐末。鲁迅说:“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致蔡斐君信》)所谓“顺口”就是嘴上的感觉,而不是“本本”上的规定。“本本”的作用是帮助查找韵字,比如一时想不起来,这时可以拿韵书来查查,帮助自己选择。而不是说韵书有的才算押韵,韵书上没有的就是出韵。
折中派是调和古韵与新韵派的,主张古韵、新韵皆可用,只要标注清楚即可。我想,这是一种宽容的态度。新旧交替有个过程,需要大家来探索。音韵学家唐作藩先生说:“我们并不赞同现代人作诗必须属守‘平水韵’的规定,最合理的要求是要通过诗人的努力发展一种符合时代声韵,又得到大家赞许的新的格律诗来。”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
中国传统诗歌讲究“温柔敦厚”,诗教的作用也在于教会人做“温柔敦厚”的人。“温柔”便是温和柔顺,不刚不烈,不随意伤人;“敦厚”便是宽容厚道,不刻薄,能容人。我们学习作古体诗词,应该从精神上学习中国传统的做人精神,学会宽容厚道,把握中庸,用温和的方式讨论问题,用宽厚的作风包容别人;而不应该一听到不同意见,便大动肝火,好像搞阶级斗争,来个你死我活。看到对方一处押韵、一处平仄与自己掌握的知识不合,便指斥对方出韵,不合平仄,甚至指斥对方不懂格律诗,这就不是 “温柔敦厚”。作诗首先是为自己作,表达自己的心灵世界,自己要先读,先找感觉,看看顺口不顺口,为口上叶韵,用方音也无妨。古诗中偶尔出现韵脚不合韵的情况,这是因为他们为了抒写心灵,用了方音做韵脚,像前面所举的“兰草自生香”一诗就是这样,你说它错,那只能证明你没有学问。说好听点,那是你立场过于坚定了,容不得诗的变通。在古诗中也常出现平声仄读、仄声平读的情况。一些大家高手,为抒心志,敢于打破常规用韵,也是常有的事。一个纯粹不懂格律诗押韵的人,如果韵脚不叶,你可以说他错。一个懂诗韵的人,作诗韵脚不叶,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千万不要轻易指责他错。每一个有意继承中国传统、学习作古体诗词的人,都应该有“温柔敦厚”的意识。“温柔敦厚”是对别人包容,也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关键词:古体诗词 诗词创作 用韵 平水韵
近几年,古体诗词创作队伍不断壮大,频繁遇到朋友们关于诗歌押韵问题的讨论。格律诗创作依据什么韵,是平水韵还是新诗韵?依据何书为是?在以前,我不觉得这是问题,可现在却成了问题。我想,一些问题只要理论上搞清楚,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不会在创作中再纠结。故在这里谈一点意见。
秦汉以前有诗无韵书
韵在嘴上,是读出来的,而不是韵书上写出来的。它是人发出的声音形成的一种自然节律,前面发出的声音与后面发出的声音相应,便有一种和谐顺畅的感觉,即如《御制音韵阐微·序》所说:“天地有自然之声,人声有自然之节。”所谓“押韵”,是指两句以上句末的字韵母相同或相近,读起来顺口,即《文心雕龙·声律》所说的“同声相应谓之韵”。如“春眠不觉晓”一诗,晓(xiǎo)、鸟(niǎo)、少(shǎo)三字的韵母中都有“ǎo”,这就叫押韵。第三句最后的“声”字,韵母是“ēnɡ”不是“ǎo”,读起来与晓、鸟、少有很大转换,这就不押韵。韵书的韵部,并不完全等于韵母,比如《广韵》206个韵部,但有人统计过它的韵母,是290个。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押韵完全依据韵母还不行,嘴上的感觉很重要。我们在作诗的时候,只要把字的读音读准确了,是否押韵自己就能感觉到,不必“本本”上说押韵才叫押韵。诗歌押了韵,便顺口,有人把民间创作的大白话诗歌叫作“顺口溜”,就是因为读起来顺口的原因。民间的歌谣作者,如山东快书、晋南快板之类的作者,他们绝不是依照韵书来写作的,他们中间的一些人甚至大字不识一个,可是却能创作出优美的诗歌来,什么原因?就是因为韵在嘴上,不在书上,完全是嘴上的表现和听官的感觉。严羽《沧浪诗话》说:“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也是这个意思。如果怕字读不准,可以查一下字典,看看拼音,看韵母是否一样或相近,即可定夺。
在秦汉以前,有诗歌,无韵书,人们也不知道韵母为何物,全靠感觉,觉得顺口了,声韵和谐了,那便可以了,不像后世作诗有韵书可以翻检找合适的韵字。有人看到《诗经韵读》《楚辞韵读》之类讲上古诗歌押韵的书,不去认真读,便认为先秦两汉也有韵书。这就犯了常识性错误。先秦两汉诗歌的用韵,是后来归纳出来的,并不是照着韵书来写的。那时的文字读音与现在的读音有诸多不同。它们是否押韵,需要认真研究、归纳才能知道。比如《诗经·采》说:“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用现在的音读就不押韵。最早研究《诗经》古音的陈第,在他的《毛诗古音考》中说:这里的“下”与“女”押韵,读“虎”的音,用今天的拼音字母表示,这两个字的韵母都是“u”,所以押韵。为了证明“下”读“虎”音,陈第先举了《诗经》的证据,如《殷其雷》篇:“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下”与“处”押韵。《凯风》篇:“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下”与“苦”为韵。《采苓》篇:“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也与“苦”字为韵。《宛丘》:“坎其击鼓,宛丘之下。”“下”押的是“鼓”字。《东门之枌》篇:“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下”与“栩”(音甫)为韵。《四牡》篇:“翩翩者留(zhuī),载飞载下,集于苞栩(音甫)。”也是与“栩”为韵。《北山》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下”与“土”为韵,等等。这叫“本证”,证明“下”读“虎”。再举其他文献做“旁证”,如《周易·乾象》:“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下”与“普”为韵。《礼记·礼运》:“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下”与“俎”为韵。通过这种方式,把与它押韵的字找出来,以考证出它的本音。清朝学者汲取了陈第的研究方法与成果,并开始给《诗经》分韵部。如顾炎武《音学五书》分为韵10部,江永《古韵标准》分为13韵部,段玉裁分为17韵部,戴震分为25部, 孔广森分为18部。王念孙开始分为21部,晚年又分为22部。江有诰最初分为20部,后来又改为21部。章太炎分为23部,黄侃分为28部,王力分为30部,陈新雄分为32部。
从分10部,到分成32部,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这是因为各家所分韵的宽窄不同。由于受各地方音的影响,字的读音也会在不同的地方发生变化,这就出现了复杂的押韵情况。有些字是经常押韵的,有些字是偶然押韵的。把偶然押与经常押的字放到一起,韵部便少;分开来,韵部便会多。像王力分成30个韵部后,就遇到了不同韵部的字在同一首诗中押韵的情况。为了合理地解释这种现象,便有了“通韵”“合韵”之说。
尽管如此,还是有些押韵情况音韵学家不能归纳于其所构建的理论框架中。比如《诗经·葛覃》篇,第一章说:“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王力认为,“萋”“喈”二字在脂部,“飞”字在微部,三个字押韵,这是“脂微合韵”。“谷”“木”二字相押,在屋部。第二章说:“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绤,服之无。”王力认为“谷”字与上章“谷”“木”遥韵,而“莫”“濩”“绤”“”四字相押,属铎韵部。王力这也是总结了很多音韵材料才得出的结论。可是《史记·龟列传》中有:“鸟有雌雄,布之林泽;有介之虫,置之溪谷;收牧人民,为之城郭。”“谷”与“泽”“郭”为韵,“泽”“郭”在铎部。马融《广成颂》说:“至于阳月,阴慝害作,百草毕落,林衡戒田,焚莱柞木。”“木”与“作”“落”为韵,“作”“落”亦入铎部。等于是“谷”与下面的“莫”“濩”“绤”“”四字也相押。这种情况,王力的《诗经韵读》就未能考虑。再比如唐颜师古《匡谬正俗》中记的一首中古艳歌说:“兰草自生香,生于大道傍。十月钩帘起,并在束薪中。”“中”字与“香”“傍”为韵,这在古代的韵书如《广韵》《集韵》中都找不到。只有吴棫的《韵补》根据颜师古的意见,认为它“叶陟良切”。所谓“叶”,是指为了押韵临时改读的音。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情况,说明了古书押韵的繁杂性。这不见于韵书的用韵,也不能说它不是诗。 唐宋用韵不拘于韵书
韵书的出现与诗歌创作有关。中国古代文学史,始终是以诗歌为主体的。在周朝的礼乐文明时代,即出现了第一个诗歌高潮。到战国秦汉,这个高潮为散文所取代。到魏晋,诗歌创作又开始兴起,一路向前,到唐朝再度出现高潮。其后虽出现了宋词元曲之变化,但也都是韵文,且诗歌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其数量之多,远远超过其他文体。在魏晋诗歌创作再度兴起之后,韵书便随之产生了。
魏晋隋唐人写诗要用韵,但已无法用《诗经》《楚辞》的韵,只能依据现实语音。要编韵书,自然要依据今音,适当考虑到遗存的古音。这就是前人所说的“酌古会今”。最早的韵书是魏李澄的《声类》和晋吕静的《韵集》。据隋潘徽《韵纂·序》说:“《三苍》《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说文》《字林》之属,唯别体形。至于寻声推韵,良为疑混;酌古会今,未臻功要。末有李登《声类》,吕静《韵集》,始判清浊,才分宫羽。”此书今已失传,但据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说:“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所谓“不立诸部”,就是没有立韵部,像后来的韵书出现的“一东”“二冬”之韵部,还没有分开。这里的“五声”所指的是什么,暂不敢定,但这种分类与诗歌创作演唱有关,则是可以肯定的。到南朝时,声律之说兴起,四声八病之说创立,韵书也相应地多起来。《隋书·经籍志》著录像《声韵》《声韵林》《娇群玉典韵》《韵略》《修续音韵决疑》《纂韵钞》《四声指归》之类,有十几种之多。这些书因失传,现已难得其详。但据当时颜之推、陆德明等人的说法,因为方音的原因,其间悬殊很大,自然错误也很多。如《颜氏家训·音辞篇》说:“南染吴越,北杂夷虏,皆有深弊,不可具论。其谬失轻微者,则南人以钱为涎,以石为射,以贱为羡,以是为?。北人以庶为戍,以如为儒,以紫为姊,以洽为狎。如此之例,两失甚多……古今言语,时俗不同,著述之人,楚夏各异。”到隋朝时,陆法言与当时的刘臻、颜之推、魏渊、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八人,共同商讨,参酌前人韵书,撰成了《切韵》。在很大程度上这部书有统一语言、纠正方音的性质。故陆氏在《切韵序》中说:“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削除疏缓,萧颜多所决定。魏著作谓法言曰:向来论难,疑处悉尽,我辈数人定则定矣。” 他们所定的即可认作是当时的官话。其后在《切韵》的基础上唐孙愐撰《唐韵》、宋陈彭年等撰《重修广韵》、丁度撰《集韵》等。
这些韵书,性质属于字典类,如《广韵》“东”字下注说:“德红切。东方也。《说文》:动也。亦东风菜。《吴都赋》云:草则东风、扶留。又姓,舜七友,有东不訾。又汉复姓东方朔,《何氏姓苑》有东莱氏。” “先”字下注说:“苏前切。先后也。又姓,《左传》晋有先轸。又苏荐切。”只是释字简略,但作诗查字也较方便。其编纂之初虽也考虑到了诗歌的押韵问题,但在具体编撰时,制约他们的则是声韵自身。他们要严格按照声韵划分韵部,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因各家的认识不同,便出现了分韵多少的不同。当时没有拼音,要用反切来表示,反切的下字相当于韵母,而同一个韵部的字,所用的反切下字又不一樣,这样自然也会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因此,陆氏的《切韵》分为193部,王仁煦的《刊谬补缺切韵》增为195韵,《唐韵》《广韵》则增为206韵,比现在通用的平水韵多了整整100个韵部。
像这样细密的分韵,诗歌创作要严格根据它来,显然是不现实的。唐朝时,官方为了考试诗赋,需要定一个用韵标准,于是确定以《切韵》为准。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说:“隋朝陆法言与颜、魏诸公,定南北音,撰为《切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为文楷式,而先、仙、删、山之类,分为别韵,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国初许敬宗等详议,以其韵窄,奏合而用之。法言所谓‘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者也。”一部要让大家都遵守的权威性韵书,而且以考试作为依据,这就必然要官方出面决定才行。而像《切韵》这样的严格按声韵划分的韵书,以之为依据属文作诗,自然有诸多不便,故说“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最后只好由许敬宗等出面,向皇帝奏请把相近的韵合起来用。《四库全书》收有两种《广韵》,一题《原本广韵》,一题《重修广韵》。在《原本广韵》前有唐孙愐的序,而《永乐大典》引此本皆曰“陆法言《广韵》”。于是有人认为此《广韵》即陆之《切韵》。此本《广韵》,于每韵下皆注有“独用”“某某同用”字样,如于“东第一”下注:“独用。”于“冬第二”下注:“钟同用。”因此有人认为,这就是许宗敬“奏合而用之”的结果,这种可能是完全存在的。但即便如此,也只能作为官方诗赋考试的标准要求,很难作为通常诗歌创作的依据,因唐代诗人的用韵,很多是不合于此所标的“独用”“同用”例的。近些年,有人研究唐代各地诗人的用韵情况,结果都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违例现象,并不合于《广韵》所标的“独用”“同用”规则。如唐山西晋南诗人用韵,在用韵上要求严格的近体诗,就出现了覃、谈、盐、添、衔五韵通用的情况,而《广韵》标注是:覃、谈同用,盐、添同用,咸、衔同用。在元结的诗文中,出现了上去相叶、平上相叶、平去相叶等异调相叶的现象。就以妇孺皆知的杜牧《清明》诗为例:“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纷”字《广韵》在“文部”,注:“独用。”“魂”“村”在“魂部”。这不但不合于《原本广韵》,而且与“平水韵”也不合。杜牧是根据什么用韵的呢?显然就是嘴上的感觉。章太炎先生看到唐人用韵与《原本广韵》所注“独用”“同用”例不相一致,于是认为这些分注是晚唐人添加的。其实未必,恐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与实际语言有距离,故不能为人所遵循。科举判卷需要的是规则,诗人创作需要的是感觉。
宋人开始官修韵书,目的主要在正音。《重修广韵》《集韵》《礼部韵略》,都是官方在不同时期修订或编撰的韵书。《重修广韵》《集韵》是在前代《切韵》基础上的增删、修订、调整,变动不大,韵部还是206部。把“独用”“同用”加以归并,实际有160韵。《礼部韵略》的针对性较强,是为科举编撰的。因科举属礼部管理,因此官韵也由礼部颁行,故名之曰“礼部韵略”。《礼部韵略》撰于宋景祐四年(1037),后来多次修订。它是国家颁发的用韵范本,对《广韵》所标注的“独用”“同用”做了重大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放宽了诗韵。如果加一并归,其实只有108韵,这就是后来 “平水韵”的近祖。其后宋绍定庚寅,庐陵进士欧阳德隆据此撰《押韵释疑》,针对科举用韵,详列“他韵他纽互见之字,详其音义点画之同异,而辨其可以重押、通用与否,多引当时程试诗赋某年某人某篇曾押用某字,考官?详故事以证之。每韵之末,列绍兴中黄启宗、淳熙中张贵谟等奏添之字,或常用之字而官韵不收者”(《四库提要》)。这种方式也在强化着这部韵书的地位。《韵略》的108韵对举子来说,自然比原来的160韵要方便得多。同时,编撰时参考了唐人的诸家韵书,与唐人的实际用韵情况也比较接近,故在当时很流行,有多种版本。二百年后,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自称江北平水刘渊的,编撰了《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将108韵调整为107韵。而大略与此同时,金人王文郁编撰的《平水新刊韵略》、张天锡编撰的《草书韵汇》、阴时夫编撰的《韵府群玉》,都将108韵调整为106韵。这很难说是谁抄袭谁的,看来是音韵学家分析当时的用韵情况达成的共识。 但有一点需要说明,《韵略》因为是考试用韵的标准,与《广韵》比较,韵部少而便于把握,为士子作诗选韵所接受,但却无法制约不入考试科目的宋词。因此宋词的用韵不仅不合于《广韵》,与平水韵也有相当大的距离。清人戈载《词林正韵》归纳宋词用韵,列韵为19部,其与平水韵的距离之大可想而知。考试要有规则,创作追求感觉,这中间自然会有距离。
平水韵面临的难题
《礼部韵略》,在宋朝盛行二百多年,产生了106部平水韻。关于平水韵有两种意见,一是由宋末平水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而得名,但此本为107韵,而今所用平水韵为106部,故有人以为其得名于金人王文郁《平水新刊韵略》。这些问题,非本文所当讨论。需要说明的是,以此声韵系统为主体,产生了一批作诗押韵选字的工具书。即如四库馆臣于《韵府群玉》提要中所说:“押韵之书,盛于宋末元初。”其初有宋张寿翁《事韵撷英》、阴时夫《韵府群玉》等。其后又有《诗韵辑略》《诗韵辑要》《诗韵便捷》《诗韵珠玑》《诗韵异同辨》《诗韵音义注》《渔古轩诗韵》《诗腋》《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清政府还组织编撰了大型类书《佩文韵府》。这些书大大地方便了作诗用典找字之需,在读书人中盛行,极大地强化了“平水韵”的地位。以至于后来不少辞书之类也根据“平水韵”编排,如《经籍纂诂》《助字辨略》《辞通》等。
语音在历史中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脱胎于《广韵》的《礼部韵略》,是皇帝“诏度(丁度)等以唐诸家韵本,刊定其韵”的(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二十),因此与唐人的用韵接近。有人认为,唐朝人作诗依据的是平水韵。这是缺乏历史知识的一种说法,但平水韵的前身《礼部韵略》是归纳唐人的用韵而形成的,这则是事实。因是归纳的唐人用韵情况,与宋时实践读音就不能没有距离。因此洪迈《容斋五笔》卷八有“《礼部韵略》非理”一则说:“《礼部韵略》所分字有绝不近人情者,如东之与冬,清之与青,至于隔韵不通用,而为四声切韵之学者,必强立说,然终为非是。”确实,“东”“冬”何以分为两韵?“清”“青”何以非同部?这在我们来说,实在很茫然,但现在通行的平水韵也是这样分的。一千年来作诗的人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遵循着。
平水韵在宋代就已成为脱离实践语音的用韵体系,又经过元朝民族大融合的冲击,其变化就更大了。这里有两部书可以说明问题。一是元泰定元年(1324)周德清根据当时戏曲的用韵编成的《中原音韵》,此书归纳韵部为19部,其中没有入声韵,这是根据当时北方语言的实际情况而定的,而平上去不分,又是根据戏曲押韵的实际情况归纳的。这代表了当时的口语语音。二是明朝洪武八年(1375)撰成的《洪武正音》,其编撰原则是“壹以中原雅音为定”。编撰时为慎重起见,六易其稿。最终归纳韵部,仅得76部。这代表的是当时的官话,即读书音。这两部书与平水韵分韵之多寡悬殊,反映了从唐朝到元明五百年间的语音变化。《洪武正音》本来作为官方颁发的韵书,有意取代《礼部韵略》,但传统的力量过于强大,如果政治上没有强制措施,不把平水韵从功令中排除出来,它就很难退出历史。因此直到今天,一些搞旧体诗词创作的人,还在用平水韵。在社会学上有一种“路径依赖理论”,讲的是因为对旧的路径已经特别熟悉,人们对它产生了依赖,因此即便有新的更为便捷的路径,人们也不愿意花时间掌握它。平水韵在八百多年的诗歌创作中被文人一直沿用,就是这个原因。
作为一种历史惯性,应该承认它存在的合理性。但面临的难题是,诗歌的艺术优势是在嘴上体现的,而不在纸上。只有读,而且大声地读,它的韵律之美才能体现出来。而平水韵,除与现代语音重合的部分外,好多音人们已经读不出来了。比如李白的《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用现代汉语读,“回”字就不押韵了。于是有人说应当读“怀”的音,但翻查各种韵书,无论《唐韵》《广韵》《集韵》还是《古今韵会》《洪武正音》等,都不见有“怀”的音,只是父老相传可以如此读。像这样的读音,已经死去,用在诗词创作中,尽管理论上可通,但毕竟隔着一层。不过这也算,因为毕竟还有父老的传言在,同时用方言读押韵,也能说得过去。但有些就干脆没谱了,比如把东、同、铜、童、瞳等,与冬、农、宗、钟、龙、容等,分属两个韵部;鱼、琚、、疽、苴、樗、於等,与虞、愚、娱、隅、无、于等,分属两个韵部;官、团、鸾、姗等,与关、删、弯、山等,分属两个韵部;惊、平、鸣、明等,与刑、亭、星、宁等,及冰、凌、蝇、鹰等,分属三个韵部,应该如何读才能区分?把支、为、奇、规、龟、之、时、蛇等放在一个韵部,佳、牌、阶、厓、偕、怀、斋等放在一个韵部,元、言、魂、孙、门等放在一个韵部,应该如何读才能押韵呢?尽管音韵学家有一套理论可建立起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毕竟在口头上难以读出了。
其实因为语音的变化产生的韵书与实际语音间的隔离,在数百年前就开始困扰诗歌创作者了。因此一些关于诗韵的书,其作者总是要想办法,通过通用方式,让现实的语音能与诗韵接轨,纳入用韵系统。但因为方音干扰,各家又往往会出现矛盾。我们可以民国初广益书局出版的《诗韵合璧》为例来说明。在这本书的目录部分,韵部下有小字注讲通韵问题,而同时也批驳当时通行“时本”韵书之误。如上平声“十一真”下注说:“古通文、元、寒、删、先。时本作通庚、青、蒸、侵,转文、元。案:真、文、元、寒、删、先六韵通转,见郑庠本。杜、韩、白、柳诸诗皆然,从无通庚、青等韵者。”下平声“一先”下注:“古韵通详真。时本作通盐、咸,转寒、删。臆说,不可从。”下平声“七阳”下注:“无通。诸本作通江转庚。案:江韵字旁皆从东、冬,故不通阳。然邵本叶音收江、庚字颇广,毛氏《通韵》作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韵一通转,与郑庠六部协音之说合。且韩诗‘此日足可惜’,尝通用七韵,似非叶音。邵本真、文六韵从郑庠,而东、冬、江、阳七韵一部,独有异同,亦未详其故。”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歌韵书之间相互的分歧。问题是,他们定“通用”的根据是什么?为何要指斥他人之非?其中除所据清代音韵学研究的成果外,很大程度上就是其所在当地的读音。比如说,“真”通“青”“蒸”一说,这在很多地方都是如此,an与ang、en与eng、ian与iang、in与ing、un与ong不分,这是带有普遍性的。像 “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韵一通转”的情况,晋南运城人就是如此,ang、eng不分,“红”“黄”同韵。像所谓“时本”,便是根据这种情况来定的。这说明他们立说的根据还是靠嘴上的感觉。 严格地说,平水韵已成为语音化石,我们可通过它了解一千年前的语音。如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如果出自今人之手,谁敢说它是诗歌呢?原因是不押韵。但有平水韵,我们得知“者”“下”都在“马部”中,是一个韵。
今天的用韵选择
從以上的论述可以得知,语言在历史中是变化的,随着语言的变化,诗韵也在发生变化。《诗经》《楚辞》的押韵,不合于唐宋;同样唐宋人的韵谱,在今天也有了诸多的不合。《诗经》《楚辞》在唐宋时代变成了古典知识,变成了滋养文人成长的知识资源和精神资源,唐宋人可以学习《诗经》《楚辞》的语言写作,却没有人一定要坚持用《诗》《骚》的韵谱。同样我们今天学习唐宋诗词,搞古体诗词创作,是否一定用古韵呢?明清人虽然读不出平水韵,但诗赋考试的原因,使他们已经产生了“路径依赖”,故而从小就把平水韵背得滚瓜烂熟,要想改变很难,这就是《洪武正韵》不能通行的原因。而现在,一百年“科举试诗”的断裂,绝大多数人对平水韵已经很陌生,是否还有必要坚持平水韵原则呢?
当下古体诗词创作押韵,应该以何韵书为准?这是使很多古体诗词爱好者纠结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出现了三派不同的主张,一是古韵派,二是新韵派,三是折中派。
古韵派认为,既然是古体诗词,就应该用古韵,用新韵不伦不类,就会变成大白话、顺口溜。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问题,诗是否有古味,并不在用什么韵上,关键在语言,在意境。而且对于古韵今音之间的冲突问题,这一派也未能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这种冲突,清初的傅山就已感觉到了,因此他在《再复雪开士书》中说:“韵脚只求惬当,当押得稳处,即出韵,不妨为好诗。若被韵脚所拘,莽于韵中取一硬字押之,不顾妍媸,但称叶韵,一字便可累一章矣。切忌之!切忌之!”所谓的“出韵”,就是指与平水韵不合而与当时读音相叶的韵脚。他显然是不主张坚守平水韵的。鲁迅也曾嘲笑一些人作古体诗,坚持用古韵,有意地把“元”与“门”“孙”放在一首诗中作为韵脚,表示自己有学问,懂得古韵。显然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有人主张把平水韵中不合时宜的韵剔除出来,但这样韵字会变少,不利于创作。还有入声韵的问题,今大多地方已经没有了入声,普通话中入声演变散入了四声中。如果用入声韵,用今天的音读就有可能出现平仄互押不分的情况。对古韵派来说,应该把这些问题考虑清楚,并处理好才是。
新韵派认为诗韵要与时俱进,应该以《诗韵新编》为准。这种意见应该说是有很大合理性的,但一定要定一个“本本”作为标准,这就值得商榷了。因为韵在嘴上,“本本”是根据读音来的,不必舍本逐末。鲁迅说:“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致蔡斐君信》)所谓“顺口”就是嘴上的感觉,而不是“本本”上的规定。“本本”的作用是帮助查找韵字,比如一时想不起来,这时可以拿韵书来查查,帮助自己选择。而不是说韵书有的才算押韵,韵书上没有的就是出韵。
折中派是调和古韵与新韵派的,主张古韵、新韵皆可用,只要标注清楚即可。我想,这是一种宽容的态度。新旧交替有个过程,需要大家来探索。音韵学家唐作藩先生说:“我们并不赞同现代人作诗必须属守‘平水韵’的规定,最合理的要求是要通过诗人的努力发展一种符合时代声韵,又得到大家赞许的新的格律诗来。”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
中国传统诗歌讲究“温柔敦厚”,诗教的作用也在于教会人做“温柔敦厚”的人。“温柔”便是温和柔顺,不刚不烈,不随意伤人;“敦厚”便是宽容厚道,不刻薄,能容人。我们学习作古体诗词,应该从精神上学习中国传统的做人精神,学会宽容厚道,把握中庸,用温和的方式讨论问题,用宽厚的作风包容别人;而不应该一听到不同意见,便大动肝火,好像搞阶级斗争,来个你死我活。看到对方一处押韵、一处平仄与自己掌握的知识不合,便指斥对方出韵,不合平仄,甚至指斥对方不懂格律诗,这就不是 “温柔敦厚”。作诗首先是为自己作,表达自己的心灵世界,自己要先读,先找感觉,看看顺口不顺口,为口上叶韵,用方音也无妨。古诗中偶尔出现韵脚不合韵的情况,这是因为他们为了抒写心灵,用了方音做韵脚,像前面所举的“兰草自生香”一诗就是这样,你说它错,那只能证明你没有学问。说好听点,那是你立场过于坚定了,容不得诗的变通。在古诗中也常出现平声仄读、仄声平读的情况。一些大家高手,为抒心志,敢于打破常规用韵,也是常有的事。一个纯粹不懂格律诗押韵的人,如果韵脚不叶,你可以说他错。一个懂诗韵的人,作诗韵脚不叶,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千万不要轻易指责他错。每一个有意继承中国传统、学习作古体诗词的人,都应该有“温柔敦厚”的意识。“温柔敦厚”是对别人包容,也是给自己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