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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125类药品纳入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此次调整共涉及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肾、肝、肺、心脏、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9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包括止吐药和止恶心药、镇痛药、糖尿病用药、周围血管扩张药、腹膜透析液等。此次用药报销范围调整,每年可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