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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中印缅地区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导致通过建立区域一体化制度来拓展合作空间的成本高昂且缺乏现实可行性。为此,BCIM经济走廊建设的真正重点,应当是为该地区提供作为基础制度环境的,亟需的区域公共产品。目前要在孟中印缅地区改善公共产品和基础制度环境,也许可以将BCIM经济走廊整体建设目标分解、细化为功能性合作,从而超越主导权竞争,同时能够在每个领域更加清晰地界定参与国的权利与职责、成本与收益。为了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BCIM经济走廊必须超越新旧区域主义的框架,通过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改善,使制度创新成本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