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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学和国际法学两个系,以及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等8个学术研究机构。自1992年在国内师范大学中最早获得法理学硕士学位点后,经过十余年的建设,现已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六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及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