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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以1987年至2014年全国工业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数据为样本,以工业用水排放总量为被解释变量,工业企业规模、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情况、公众环保意识以及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即《水污染防治法》)的影响作为解释变量,构建含有虚拟变量的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确实对工业水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且实施效果优于2008年修订之前的《水污染防治法》(1996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