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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辽宁辽阳市管志军
——我的亲属是农村五保户。听说今年他们的供养标准提高了,不知道提高了多少?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4〕10号
答:
文件规定:“提标幅度。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左右调增,农村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以上调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按现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的10%调增。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
“执行时间。新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自2014年7月开始按新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核发低保金(供养金)。” W
——我的亲属是农村五保户。听说今年他们的供养标准提高了,不知道提高了多少?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4〕10号
答:
文件规定:“提标幅度。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左右调增,农村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以上调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按现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的10%调增。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
“执行时间。新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自2014年7月开始按新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核发低保金(供养金)。”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