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晋财行[2014]49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