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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无精婚后无子 瞒着父母借精育婴
梅花1975年6月出生于安徽省芜湖市,21岁时,来到江苏省南京市,在一家小吃店打工。其间,以开“马自达”车载客为生的江苏省南京市人王鸿经常到梅花打工的小吃店外等客。闲下来的时候,两人便在一起拉拉家常,说说笑笑,相互间产生了爱慕之情,并建立恋爱关系。1998年3月,梅花与比自己整整大10岁的王鸿携手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婚后,梅花和丈夫王鸿居住在南京市秦淮区某区某号楼602室,而对门601室则住着公婆两人。2002年8月,梅花和王鸿又将居住的房子购买下来,并登记在王鸿的名下。
夫妻两人都没有固定的职业,婚后的日子虽说过得有些清苦,但是夫妻恩恩爱爱,一家人和和美美,还是让人羡慕不已。
可是,天终未能遂人愿。结婚一年多了,梅花却一直没有怀孕。王鸿是家中的独子,在这个看重香火传承的家庭里,梅花深知自己要是生不了孩子的结局将是什么。她也常常想到医院去检查一下,看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可是,她又害怕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害怕来之不易的幸福就这样轻易毁掉。
1999年6月的一天,在丈夫的耐心劝说下,梅花随着王鸿悄悄地来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生殖遗传中心做不孕检查。让梅花欣慰的是,检查结果显示自己一切正常。问题是不是出在丈夫身上?在梅花的劝说和鼓励下,王鸿接受了医生建议,也做了检查。检查报告证实,王鸿患有无精症,无生育能力。真相大白后,王鸿整天唉声叹气,为此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整天对着胡同里的孩子发呆。见此,梅花便安慰丈夫,说道:“现在医学水平很高,你会治好的,千万不要泄气。”
随后,梅花便陪着王鸿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求医问药。钱是大把大把地花,药是大口大口地吃,可是最终结果还是让他们失望。
转眼间,到了2004年。“六年了,老是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回事。”已到了不惑之年的王鸿对治好自己的病已不抱任何希望了,一天晚上,他吞吞吐吐地对妻子说:“我的病看来是治不好了,不如我们就要一个试管婴儿吧。只要别人不知道,孩子生下来还不是和亲生的一样。”梅花深知王鸿非常喜欢小孩,当王鸿提出到医院去人工授精,梅花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考虑到父母可能不会接受借别人的“种”进行人工授精,夫妻俩决定不把事实真相告诉父母。
孩子未生丈夫先殁 绝情遗嘱留下纷争
2004年1月,夫妻俩再次来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生殖遗传中心,提出做试管婴儿手术。医生向他们交代了相关情况后,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按照南京军区总医院的要求,夫妻俩向医院提交了《不孕夫妇人工授精申请书》,与医院签订了《不育夫妇人工授精协议书》。王鸿和梅花在申请书和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办完手续十多天后,王鸿带着梅花来到医院做人工授精手术。
当医生告诉王鸿梅花手术很成功时,夫妻俩喜极而泣。
一个月后,见一切正常,梅花便将喜讯告诉了公婆。公婆见自己终于快抱上孙子了,乐得合不拢嘴。王鸿梅花夫妻俩则沉浸在将为人父母的喜悦之中。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幸却突然降临到这个家庭中。
2004年4月13日,王鸿吃完包子后,感到胃很疼,梅花赶忙将他送到了医院。经过一番检查,医生将一份写着“胃癌晚期”的检查报告送到了梅花的面前,说道:“王鸿的日子不多了,你们还是为他准备后事吧。”梅花手捧判了丈夫“死刑”的检查报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梅花不敢将实情告诉丈夫,便擦干了泪水来到了丈夫的病床前。可是,细心的丈夫还是从梅花红红的眼中看出了端倪。在丈夫的一再要求下,梅花只得将实情告诉了丈夫,并安慰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要把你治好。”躺在病床上的王鸿流着眼泪对梅花说:“我一定坚持住,要亲眼看着咱们的宝宝出生。”
此时,梅花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她吃不下睡不着,还得强撑着侍奉在丈夫的病床前。更让梅花无计可施的是,家中本不富裕,六年来为了治疗丈夫的病又花去不少费用,这次,她已是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钱为丈夫治病了。一段时间后,梅花开始感到对丈夫的照料心有余而力不足,病入膏肓、痛苦万分的王鸿对妻子恰恰又寄予了过高的希望,总希望妻子寸步不离自己,为此,夫妻俩产生了矛盾。在公婆及亲友的接济下,王鸿才得以继续治疗。
在他人的劝解下,梅花与王鸿虽然最终达成了谅解,但是,王鸿对梅花已心存芥蒂。望着70多岁的双亲整日服侍自己,想到自己对父母隐瞒孩子的身世,王鸿突然觉得有愧于父母。他想到自己死后,孩子的身世对于父母来说,将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
2004年5月20日,王鸿预感时日不多了,便将父母叫到病床前,将孩子的身世告诉了父母,并给父母留下了一纸书面遗嘱:“遗嘱:王鸿现身患重病。在重病期间,妻子梅花医药费、治疗费一概不拿,也不尽心照料。为此,我作以下决定:1.孩子系通过人工授精而生,不是本人精子,所以孩子我坚持不要;2.1984年私房拆迁分的某区某号楼602室房子,当时由母亲出资1.5万元,按房改政策,以我的名义购买,赠与父母,别人不得有异议。特此声明。王鸿2004年5月20日。”
2004年5月29日,王鸿再次病危,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梅花因过度悲伤,几次晕倒在地。
办完丈夫的丧事后,梅花还没有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走出,却被丈夫留下的一份绝情遗嘱击垮。公婆突然掏出丈夫的遗嘱,提出孩子不是丈夫的亲骨肉,让梅花将孩子打掉。梅花经过痛苦的抉择,还是到医院准备做手术打掉孩子。可是,医生告诉她,她的身体状况不宜再做手术,这样,梅花最终决定还是将孩子生下来。
为了避免和公婆正面冲突,平平安安地将孩子生下来,梅花回到安徽娘家,静静待产。王鸿去世五个月后,梅花生下了儿子明明。
争夺遗产祖孙大战 法庭交锋唇枪舌剑
孩子满月后,梅花带着孩子回到了南京。可是,公婆认为,房产是祖上留下的房子拆迁后分得,房屋产权人是儿子王鸿,根据儿子遗嘱,房子应由自己继承,媳妇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无权再住在房子里。梅花则认为,儿子虽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他们仍是父子关系。按法定继承关系,儿子和她有权继承房产。
2005年12月5日,梅花万般无奈之下,携15个月大的儿子,将公婆告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丈夫留下的房产。
对于全国首起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的试管婴儿向祖父母讨要父亲遗产继承权的案件,法院十分重视,于2006年1月1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因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法庭宣布休庭。2006年4月20日,这场遗产之争二次开庭。
庭审中,围绕丈夫死后女方生育权由谁决定,试管婴儿有没有继承权,房产应如何分割等焦点,双方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梅花的公婆坚持认为,儿子已经在遗嘱中说得很清楚,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不同意将孩子生下来,其更没有继承权。梅花则认为,生育权是夫妻共同权,既然丈夫在人工授精申请书上签了字,就表明他认可了孩子的身份。这个孩子在法律上当然具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剥夺。
对于房产,梅花说,她现居住的秦淮区某区某号楼602室是她与丈夫婚后于2002年8月购买的房子。房子虽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属夫妻共同财产。自丈夫去世后,住在对门601室的公婆经常与她争吵,要求对房子进行析产,并索要10万元的遗产份额。对此要求,她无法接受,公婆因此多次上门对她非打即骂,肆意凌辱。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她愿在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该房产进行析产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公婆份额的权利,她将依照法律履行。
梅花1975年6月出生于安徽省芜湖市,21岁时,来到江苏省南京市,在一家小吃店打工。其间,以开“马自达”车载客为生的江苏省南京市人王鸿经常到梅花打工的小吃店外等客。闲下来的时候,两人便在一起拉拉家常,说说笑笑,相互间产生了爱慕之情,并建立恋爱关系。1998年3月,梅花与比自己整整大10岁的王鸿携手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婚后,梅花和丈夫王鸿居住在南京市秦淮区某区某号楼602室,而对门601室则住着公婆两人。2002年8月,梅花和王鸿又将居住的房子购买下来,并登记在王鸿的名下。
夫妻两人都没有固定的职业,婚后的日子虽说过得有些清苦,但是夫妻恩恩爱爱,一家人和和美美,还是让人羡慕不已。
可是,天终未能遂人愿。结婚一年多了,梅花却一直没有怀孕。王鸿是家中的独子,在这个看重香火传承的家庭里,梅花深知自己要是生不了孩子的结局将是什么。她也常常想到医院去检查一下,看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可是,她又害怕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害怕来之不易的幸福就这样轻易毁掉。
1999年6月的一天,在丈夫的耐心劝说下,梅花随着王鸿悄悄地来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生殖遗传中心做不孕检查。让梅花欣慰的是,检查结果显示自己一切正常。问题是不是出在丈夫身上?在梅花的劝说和鼓励下,王鸿接受了医生建议,也做了检查。检查报告证实,王鸿患有无精症,无生育能力。真相大白后,王鸿整天唉声叹气,为此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整天对着胡同里的孩子发呆。见此,梅花便安慰丈夫,说道:“现在医学水平很高,你会治好的,千万不要泄气。”
随后,梅花便陪着王鸿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求医问药。钱是大把大把地花,药是大口大口地吃,可是最终结果还是让他们失望。
转眼间,到了2004年。“六年了,老是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回事。”已到了不惑之年的王鸿对治好自己的病已不抱任何希望了,一天晚上,他吞吞吐吐地对妻子说:“我的病看来是治不好了,不如我们就要一个试管婴儿吧。只要别人不知道,孩子生下来还不是和亲生的一样。”梅花深知王鸿非常喜欢小孩,当王鸿提出到医院去人工授精,梅花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考虑到父母可能不会接受借别人的“种”进行人工授精,夫妻俩决定不把事实真相告诉父母。
孩子未生丈夫先殁 绝情遗嘱留下纷争
2004年1月,夫妻俩再次来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生殖遗传中心,提出做试管婴儿手术。医生向他们交代了相关情况后,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按照南京军区总医院的要求,夫妻俩向医院提交了《不孕夫妇人工授精申请书》,与医院签订了《不育夫妇人工授精协议书》。王鸿和梅花在申请书和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办完手续十多天后,王鸿带着梅花来到医院做人工授精手术。
当医生告诉王鸿梅花手术很成功时,夫妻俩喜极而泣。
一个月后,见一切正常,梅花便将喜讯告诉了公婆。公婆见自己终于快抱上孙子了,乐得合不拢嘴。王鸿梅花夫妻俩则沉浸在将为人父母的喜悦之中。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幸却突然降临到这个家庭中。
2004年4月13日,王鸿吃完包子后,感到胃很疼,梅花赶忙将他送到了医院。经过一番检查,医生将一份写着“胃癌晚期”的检查报告送到了梅花的面前,说道:“王鸿的日子不多了,你们还是为他准备后事吧。”梅花手捧判了丈夫“死刑”的检查报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梅花不敢将实情告诉丈夫,便擦干了泪水来到了丈夫的病床前。可是,细心的丈夫还是从梅花红红的眼中看出了端倪。在丈夫的一再要求下,梅花只得将实情告诉了丈夫,并安慰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要把你治好。”躺在病床上的王鸿流着眼泪对梅花说:“我一定坚持住,要亲眼看着咱们的宝宝出生。”
此时,梅花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她吃不下睡不着,还得强撑着侍奉在丈夫的病床前。更让梅花无计可施的是,家中本不富裕,六年来为了治疗丈夫的病又花去不少费用,这次,她已是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钱为丈夫治病了。一段时间后,梅花开始感到对丈夫的照料心有余而力不足,病入膏肓、痛苦万分的王鸿对妻子恰恰又寄予了过高的希望,总希望妻子寸步不离自己,为此,夫妻俩产生了矛盾。在公婆及亲友的接济下,王鸿才得以继续治疗。
在他人的劝解下,梅花与王鸿虽然最终达成了谅解,但是,王鸿对梅花已心存芥蒂。望着70多岁的双亲整日服侍自己,想到自己对父母隐瞒孩子的身世,王鸿突然觉得有愧于父母。他想到自己死后,孩子的身世对于父母来说,将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
2004年5月20日,王鸿预感时日不多了,便将父母叫到病床前,将孩子的身世告诉了父母,并给父母留下了一纸书面遗嘱:“遗嘱:王鸿现身患重病。在重病期间,妻子梅花医药费、治疗费一概不拿,也不尽心照料。为此,我作以下决定:1.孩子系通过人工授精而生,不是本人精子,所以孩子我坚持不要;2.1984年私房拆迁分的某区某号楼602室房子,当时由母亲出资1.5万元,按房改政策,以我的名义购买,赠与父母,别人不得有异议。特此声明。王鸿2004年5月20日。”
2004年5月29日,王鸿再次病危,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梅花因过度悲伤,几次晕倒在地。
办完丈夫的丧事后,梅花还没有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走出,却被丈夫留下的一份绝情遗嘱击垮。公婆突然掏出丈夫的遗嘱,提出孩子不是丈夫的亲骨肉,让梅花将孩子打掉。梅花经过痛苦的抉择,还是到医院准备做手术打掉孩子。可是,医生告诉她,她的身体状况不宜再做手术,这样,梅花最终决定还是将孩子生下来。
为了避免和公婆正面冲突,平平安安地将孩子生下来,梅花回到安徽娘家,静静待产。王鸿去世五个月后,梅花生下了儿子明明。
争夺遗产祖孙大战 法庭交锋唇枪舌剑
孩子满月后,梅花带着孩子回到了南京。可是,公婆认为,房产是祖上留下的房子拆迁后分得,房屋产权人是儿子王鸿,根据儿子遗嘱,房子应由自己继承,媳妇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无权再住在房子里。梅花则认为,儿子虽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他们仍是父子关系。按法定继承关系,儿子和她有权继承房产。
2005年12月5日,梅花万般无奈之下,携15个月大的儿子,将公婆告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丈夫留下的房产。
对于全国首起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的试管婴儿向祖父母讨要父亲遗产继承权的案件,法院十分重视,于2006年1月1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因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法庭宣布休庭。2006年4月20日,这场遗产之争二次开庭。
庭审中,围绕丈夫死后女方生育权由谁决定,试管婴儿有没有继承权,房产应如何分割等焦点,双方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梅花的公婆坚持认为,儿子已经在遗嘱中说得很清楚,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不同意将孩子生下来,其更没有继承权。梅花则认为,生育权是夫妻共同权,既然丈夫在人工授精申请书上签了字,就表明他认可了孩子的身份。这个孩子在法律上当然具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剥夺。
对于房产,梅花说,她现居住的秦淮区某区某号楼602室是她与丈夫婚后于2002年8月购买的房子。房子虽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属夫妻共同财产。自丈夫去世后,住在对门601室的公婆经常与她争吵,要求对房子进行析产,并索要10万元的遗产份额。对此要求,她无法接受,公婆因此多次上门对她非打即骂,肆意凌辱。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她愿在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该房产进行析产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公婆份额的权利,她将依照法律履行。